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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高欢:我是队主,我骄傲!

尔等可是害苦了朕啊 曹吉利 2754 2024-11-15 08:27

  “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

  “南山有桑,北山有杨。乐只君子,邦家之光。乐只君子,万寿无疆……”(注1)

  ……

  乐府歌姬整齐划一,且歌且舞。

  但大厅中的所有人都已经没有了欣赏乐舞的兴致,眼睛直勾勾盯着高欢,嘴巴微张,满脸茫然。

  毕竟刚一见面就拜义父,属实是有些超纲了……

  高肇摸着胡须,面露沉思之色。

  其实他有将高欢收入麾下的想法,只是高欢的大胆让他有些难以预料,不过收个义子算不得什么,民间司空见惯,官场上更是屡见不鲜,故此别说高欢这年纪确实能给他当儿子,就算是两人同庚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问题的关键是,高欢一请求,他立刻答应,就显得他没有逼格,不上档次……

  哪怕高欢是这别苑内数千人中最靓的崽……

  许是看出了这种犹豫,段长笑吟吟说道:“此子姓高,又是渤海郡蓨县人士,与高公同姓同宗,且长相不俗,高公今日收其为义子,真可谓双喜临门!”

  高肇依旧沉默不言。

  毕竟只是段长一人劝说,同样显得不够有分量。

  故此高肇特意露出了几分心动的样子。

  为官之人傻子很少,即便是有了祖辈福泽,高门子弟得以轻松出仕,但他们要想混到高位,察言观色是最基本的技能。

  于是,很多人闻弦歌而知雅意。

  高欢发誓,他这辈子都没有听到过辣么多的赞美之词,那些和他素昧平生的人,将他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不断尬吹着他的品德、才干、样貌……

  嗯,样貌不算。

  门口,‘这他妈拔岁’的稚子满脸不屑的收回脑袋,撇着嘴:“阿谀奉承之辈,我呸!”

  在他旁边,青年摇摇头,唇角含笑:“难道我们今日不是来阿谀奉承的?高公一个高丽人,冒认的渤海高氏,然而是你这个渤海高氏的高昂没给他磕头祝寿,还是我高乾没有给他磕头祝寿?”

  “世道如此,你我若不愿此生碌碌无为,也只能随波逐流……”

  被称为高昂的少年抿了抿嘴,想要反驳但又因为没什么文化,最终只是手指人群中的高欢:“反正我看不上他!”

  高乾笑道:“看不上他?那是谁之前嘀咕着等下散了宴席,就准备去拦着那位断案如神高郎君,请对方给自己好好讲讲破案经过的?”

  高昂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只是目光炯炯盯着高欢背影。

  高乾也盯着高欢看了几眼,呢喃道:“此子如此心性,若攀附高公乘风而起,不为国朝之忠良,必为乱政之奸佞……”

  高昂满脸不懂,想要询问。

  高乾‘嘘’了一声,示意他扭头去看热闹。

  大厅内,高肇终于在众人的‘劝说’下,收了高欢做自己的义子。

  只是仪式极为敷衍。

  毕竟高欢和高肇其实没有一丝半点的血缘关系,这种义父、义子的关系,大抵类似后世科举制度兴起后的考生和考官之间的师生关系。

  提携帮衬。

  但树倒猢狲散。

  因此,受了高欢几个响头的高肇,准备要提携高欢了。

  他眉眼含笑正要说话,突然见到外面突然跑进来一个管家模样的男人,凑到他耳边说道:“天子微服到此……”

  “什么?”

  高肇瞪大双眼,指挥身边随从:“快、快与我更衣……”

  只是还没等他忙碌起来,门外突然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

  “舅父不必如此……”

  大厅之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向外望去,只见门外走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青年,前系蔽膝,身穿薄如蝉翼的纱罗直裾袍。

  右衽。

  青年五官深刻,最引人注目的则是他那双仿佛两把飞刀的粗黑眉毛。

  此时,他正目光炯炯的望向高肇。

  准确的说,是高肇身侧的高欢。

  在众人纷纷行礼之中,高欢也知道了来人的身份。

  当今天子,元恪。

  元恪摆摆手,示意众人平身,旋即饶有兴致说道:“好一个俊秀的小郎君,莫非这就是舅父新认的义子?”

  高肇笑着点头,请元恪上座,接着众人也落座。

  高欢想要站在高肇身边,既暗示对方要提携自己,同时也想在天子面前混个脸熟,却被一名做武士打扮的青年挡在身前。

  他仰起头,只见青年和自己等高,约摸一米八上下,模样英武,长眉入鬓,鼻子挺拔,双眼目光如电,微不可见的向他摇了摇头。

  青年的意思很简单,封建社会,高欢这样的人没有资格走到天子身边。

  但今日的元恪很高兴,见此情形微微一笑:“阿荣,让他过来。”

  被称为‘阿荣’的青年当即让开道路。

  高欢慢慢走了过去,满脸谦卑。

  元恪笑道:“你是舅父之子,朕称你为阿欢如何?”

  高欢能有什么意见?

  倒是另一边那些同来贺寿的元姓诸王很是不满,不满元恪亲昵旁人而不理睬他们这些宗亲。

  嗯,他们的不满由来已久。

  从前北魏其他皇帝在位的时候,虽然对同宗兄弟叔伯子侄也是想杀就杀,甚至一杀一户口本,但也会重用他们,如今很多显贵的官职虽然也为元氏宗亲占据,但实权已经被汉人官员逐渐侵蚀!

  更重要的是,元恪那几乎毫不掩饰的宠信外戚,更让他们忧心忡忡。

  在他们用‘眼中钉肉中刺’的目光盯着高肇之时,元恪满脸笑意的问道:“阿欢如今官任何职?”

  高欢满脸骄傲回答道:“怀朔镇,队主!”

  刹那间,针落可闻。

  段长以手扶额,哭笑不得。

  那些元姓诸王愣了一下,旋即放声大笑起来。

  “队主?”

  “哈哈哈……”

  “孤家里的狗还是抚远将军呢……”

  ……

  元恪的脸黑了起来。

  高欢挺起胸脯,正色道:“队主官职虽小,但为国守边,守护一方安宁,臣骄傲!”

  高肇:“……”

  屁大的队主也配称‘臣’?

  元恪抚掌而笑:“说得好!如此胸襟,阿欢真不愧为舅父之子!”

  高肇顿时附和着笑了笑,旋即摇头道:“三郎(高欢)有断案之才,放在边塞委实屈才了……以臣之见,不若让其前往任职廷尉府,也算是人尽其才!”

  “只是不知陛下意下如何?”

  ……

  注1:《小雅·南山有台》是先秦时期的一首作品,是一首颂德祝寿的宴饮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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