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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事情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尔等可是害苦了朕啊 曹吉利 3071 2024-11-15 08:27

  “哈?”

  满堂皆惊。

  刘贵满脸不敢相信天上掉馅饼,恰好砸到了他的样子……

  “还要让我重复一遍吗?”侯景笑道:“你若不行,我可换人了!”

  一时间,除开高欢在外的所有士兵都蠢蠢欲动,跃跃欲试起来。

  虽然春花就是个村花级别的小美人,但腿足够长,事业线足够深邃,这对于一群很久不识肉滋味的士兵来说有着不小的诱惑。

  哪怕,这里大庭广众!

  我常常因为不够变态而显得和这帮家伙格格不入……高欢再度退后半步。

  刘贵一脸淫笑的搓着手走了过去。

  “且慢!”侯景在刘贵的满脸疑惑中说道:“只是强奸,不准伤人!”

  刘贵越发不解。

  但这不重要。

  他一步步走向满脸惊恐的春花,当即开始撕扯起了春花身上的羊皮袄。

  春花抵死不从。

  二人纠缠在一起,男人的喘息,女人的尖叫咒骂引来了一大群吃瓜群众,就连站在屋顶放浪形骸的司马子如都闻声从屋顶跳了起来,饶有兴致的走入房中。

  “吔?本官就知道这怀朔镇卧虎藏龙!”

  司马子如满脸赞叹,突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瞪大眼睛:“高郎也喜欢这种调调?”

  高欢:“……”

  他毁谤我啊……高欢躬身行礼:“见过司马省事。”

  司马子如摆摆手:“你我乃兄弟,无需多礼……话说,这是在做什么?”

  他指的,是刘贵正在气喘吁吁的逼迫春花就范这件事。

  高欢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司马子如皱眉:“杀人者被杀者皆为男子,何必如此折辱一个妇人?”

  宁就是妇女之友叭……高欢抿了抿嘴,小声解释:“凡强奸者,必伴随着暴力殴打,省事请看那名妇人,脸上、身上除昨夜冻伤外,再无其他伤痕……”

  “这,难道不蹊跷吗?”

  “再有,刘贵乃健壮军士,死死按住春花双臂,纠缠许久尚不能如愿,想那王战尚不及刘贵有气力,再又饮了酒,如何就能轻易逼迫春花就范?”

  “强奸之说,恐怕是为了躲避应有的刑罚!”

  听到高欢的话,司马子如缓缓点头。

  侯景眉梢泛起喜色,望向高欢的眼神满是‘知我者贺六浑也’的意味,只是和高欢的视线对上之后,他下意识冷哼一声,满脸嫌弃的挪开视线。

  “够了!”

  侯景喝止。

  刘贵满脸不甘。

  毕竟他觉得自己已经将春花的力气消耗的差不多了,只要再给他半刻钟的时间,他绝对能完成任务!

  但侯景的命令不容拒绝。

  刘贵在嘲笑声中,灰溜溜的从春花身上爬了起来。

  春花裹紧衣领,脸上满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但她高兴的太早了。

  侯景冷声说道:“刘贵如此勇健,在没有伤害你的情况下尚不能使你就范,想那王战又如何能在赵小乙身侧强暴与你?”

  “分明是你与王战通奸,被赵小乙发觉,赵小乙这才愤而击杀王战!”

  “本官所言,可否正确?”

  ……

  春花想要抵赖。

  但她看了看被打的半死的赵小乙,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毕竟侯景这人可不讲究什么文明执法,若是她反驳,侯景定然辣手摧花!

  于是,春花心一横:“上官所言句句属实!”

  北魏律法,通奸并不会被判处死刑,通常都是判处剃光头发做几个月到一两年不等的苦工,如她这样的已婚妇人,纵然顶格处罚,也不过判两年‘徒’刑!

  苦点累点,但不会死人!

  嗯,高欢之前所说男女不以礼交,婚嫁皆先私通者斩,针对的是鲜卑旧俗,并非寻常通奸之罪。

  见到春花认罪,侯景挥了挥手,当即下令将面露窃喜的春花,以及奄奄一息昏迷过去的赵小乙分别关入监牢。

  前者剃头判处劳役。

  至于后者,斩首。

  毕竟杀人偿命。

  判完案子,侯景终于想起案发现场似乎还没有清理,想了想,望向角落中器宇轩昂的高欢,以及臊眉耷眼的刘贵:“就你们二人,去将王战的尸首收敛一下,送还其家!”

  高欢:“……”

  刘贵面露微笑。

  嗯,替死者收尸能捞外快!

  若是对方有家属,则可以名正言顺收一笔跑腿费,同时因对方牵扯通奸杀人案,还能再讹诈王战家属一笔封口费!

  若是对方没有家属……

  那就财产充公!

  刘贵是经手人,自然会给自己留下一份好处!

  高欢满脸懵逼的被刘贵拖走了。

  走到外面,高欢问道:“话说,你知道王战家住何方吗?”

  刘贵头也不回:“知道!坊市东。”

  ……………………

  赵小乙家。

  高欢来的时候,这里已经围满了吃瓜群众,其中一个高瘦苗条的身影,一下子就吸引住了高欢的目光。

  “阿姊?”

  正在叽叽喳喳议论着什么的高娄斤听到声音,猛然扭头,顿时眉开眼笑的向周围姐妹淘介绍起来:“快看,这是我家大郎,如今是镇将身边的乌矮真……你们看看这一套裲裆甲穿在大郎身上,好不好看,英不英武?”

  一瞬间,高欢被莺莺燕燕淹没。

  刘贵满脸羡慕。

  过了一会,头盔歪了,甲胄凌乱的高欢冲破重围,逃也似的窜进赵小乙家中,发现刘贵已经把现场处理好了。

  门前的石板上,摆满了刘贵认为能贪下来的零碎。

  高欢的视线被一团丝线吸引。

  “这是王战之物?”

  “嗯。”

  刘贵拿起来给高欢看:“只有中原才有的上等丝线,少说能卖四、五个钱!等下卖了,咱俩平分!”

  高欢不置可否。

  少顷,刘贵赶着‘征辟’而来的马车,载着高欢和王战尸首抵达坊市东。

  他有些惊讶的望向高欢说道:“这厮胆子挺大啊,居然敢在此地居住!”

  高欢问道:“为何如此说?”

  “难道你不知?”

  刘贵擦了擦鼻涕,神神秘秘:“看见那个高顶的房子吗?两月前,这里发生一起命案,说是遭了邪祟,店主在库房被鬼怪砍了脑袋,店里的财货被洗劫一空!”

  “这不就是个简单的抢劫杀人案吗?”高欢满脸不以为然:“怎么还跟鬼怪扯上关系了?”

  刘贵摆摆手:“我还没说完呢!死人正常,但死人在的房间只有一扇门,房门紧闭,还插着门栓!要想在紧闭的房间杀人,除了鬼怪,谁能做到?”

  ……

  ps:中国历史上通奸罪罚的演变趋势大体是前期重罪化,中期轻罪化,后期又重罪化。秦汉之际重罪,魏晋南北朝,以及唐宋普遍呈现轻罪化的趋势,比如《唐律》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即通奸的男女双方,各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如果当事女性有丈夫,则加半年刑期。而从元朝开始,通奸罪又逐渐变得重罪,罪犯除了要受到国法的惩罚(妇女“去衣受杖”,即剥光衣服行杖刑,元明清三朝相沿)之外,法律还允许私刑,奸夫淫妇被捉奸在床,杀死无罪,如《清律》规定,“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当官价卖,身价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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