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签到大明:肩扛两京十三省

第12章 汤家覆灭的开始

  与此同时京城另一处宅邸。

  “他们怎么敢如此空口白牙栽赃我父!”

  “大少爷,千真万确,我来的时候,二少爷和三少爷已经被官府拿去问询了。”

  张大仁一听这话,心中恐惧不安,他爹叫张寅,原本是晋商,后来父亲给朝廷筹措出钱,实际上就是买官,让他在北京有了一个官差当,他爹自己也有了官身。

  不行,如今之计只有找武定侯去给爹伸冤。

  是何人在后谋划陷害我爹可查清楚了?

  查清楚了,陷害老爷的人就是魏恭,常泰和薛良这三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张大仁知道这几个人,父亲跟他们说过,其中魏恭任陕西洛川县典史,曾经跟自己的爹赊借马匹,他爹没同意;常泰这个人是户科学给事中,早年在京中进士,也曾问他爹借过钱,他爹没同意。后来常泰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自己弟弟的儿子,跟自己弟弟要100两,自己弟弟也没给,估计是怀恨在心。至于这个薛良是因为跟爹借钱不还借下仇怨,此人是他们家那边有名的无赖,专门靠诬告他人讨生活。

  他们背后联合告父亲谋反,一定是图谋我家财产!

  谋反在明朝是“十恶”之首罪,知而首告者将得到犯人的全部财产。

  老张,你去库房取些银票来,把那个玉雕菩提也提出来,小王叫车马,我们去武定侯府。

  张大仁不知道的是,巡抚都御史毕昭虽然把他的弟弟张大义和张大礼逮捕了。

  但张大义和张大礼已经想出了自辩之道,让家人写了状纸送到官府,状纸里不仅告发了薛良先多年前逼迫董米万的妻子刘氏上吊自杀等已经结案的旧案,还指控魏恭的儿子魏槐和陕西鄜州的知州刘永振等人结党营私,共同诬陷他们,编造无中生有的妖言,意图陷害张家。

  毕昭调查后已经查明此事为虚假,上奏了大理寺。

  古代消息传递的滞涩,更新慢,就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误会和多余的成本。

  张大仁他心中急切,立刻备好车马去找自己家的大腿,武定侯郭勋。

  他爹正是靠走了武定侯的门路,才能当上三品官,如今有人诬陷自己爹谋反,这事情若让他们做实,必然也会牵连到武定侯,张大仁是这样去理解利害关系的,所以他直接从库房提着礼品去拜见武定侯。

  府邸巍峨,守卫森严,每一砖一瓦都透露着侯府的气势。

  张大仁深吸一口气,整理好衣襟,大步上前,对守门侍卫道:“在下张大仁,家父是武定侯提点的山西太原卫指挥使张寅,有紧急之事求见郭大人,望通禀一声。”

  说罢从怀里拿出银两塞到守卫手中。

  “在这等着!”

  侍卫上下打量了张大仁一番,转身进入府内通报。

  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门房,过来确定了张大仁的身份,扫了一下他带的礼品。

  “去后门等着!”

  又过了一会,一名身着华丽长衫的中年管家匆匆而来,上下审视了张大仁一番,问道:“你便是张大仁?所为何事求见我家大人?”

  张大仁连忙又躬身行礼,声音略带颤抖却坚定有力:“在下确有要事相求,家父张寅为侯爷鞍前马后,如今被奸人诬告,我二弟三第被捉,今日特来求侯爷主持公道,救我父于危难之中。”说着,他双手呈上几封信。

  管家接过信件,打开一个口,看到里面的银票,便又合上,缓缓开口:“张公子请稍候,此事我需即刻禀报侯爷。”

  管家转身,步伐明显加快。不多时,他便匆匆返回。

  “张公子,侯爷有请。请随我来。”

  张大仁心中一喜,紧跟在管家身后,穿过曲折的回廊,来到了武定侯郭勋的书房前。

  郭侯爷坐在宽大的书桌后,面容英武帅气,手中把玩着一枚玉扳指。

  “张公子,请坐。”郭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打破了书房内的宁静。

  张大仁不敢有丝毫怠慢,连忙行礼谢座,随即简明扼要地将家中的遭遇以及自己的怀疑一一道来。

  说到激动处,他更是声泪俱下,言辞恳切,希望武定侯能出手相助,还张家一个清白。

  郭勋静静地听着,时而皱眉沉思,时而点头表示理解。待张大仁说完,他才缓缓开口:“张公子,你父张寅与我有些交情,他的为人我自然清楚。但此事非同小可,涉及谋反大罪,若是处理不当,恐怕会连累更多人。”

  “侯爷,我知此事棘手,但家父一生谨慎,家中名声甚好,断不会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事。定是那些小人嫉恨我张家,才设下此等毒计。求侯爷明察秋毫,为我张家做主!张家愿意为侯爷做牛做马。”张大仁跪倒在地,言辞恳切。

  郭勋沉吟片刻,站起身来,走到张大仁面前,亲自将他扶起:“张公子,你且放心。此事我自有计较,你且先回去,安抚好家人,静候佳音。”

  张大仁闻言,心中大定,连声道谢,退出了书房。

  此时他远在山西的两个弟弟已经被官府平反放出来了,但是张大仁万万没想到,自己今日到武定侯府来求情,反而将此事变得更加严重,以至于差点害死父亲。

  而张大仁踏出武定侯府门槛的那一刻,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步伐间不自觉地流露出几分轻松与释然。

  在张大仁看来这事情只要侯爷肯伸出援手,家中老父的安危便不再是悬于心头的一把利剑,这花多少钱都值得,而且既然他们家搭上了武定侯的关系,遇到这种事情,必须拿出自己的诚意,他们还没有资格跟武定候讨价还价的资格,愿为侯爷做牛做马是将张家的忠诚完全展现,由侯爷予夺予取。

  然而,这份难得的宁静之中,却隐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妙变化,如同冬日午后的一片雪花,轻轻飘落。落在他身后背后的一只甲虫上。

  他并没有主意到背上那只不起眼的甲虫,在他离开候府的一刻,这甲虫悄无声息地振翅高飞,变数正悄然酝酿。

  东楼自张大仁踏入侯府那一刻起,便用甲虫攀爬到在此人背后,此中原因还是因为在汤沐书房中看到的白莲教案。

  东楼自己房间桌子上的抄的案卷,字迹密密麻麻,记录着无数官员的是非曲直,但其中最引起东楼注意的,就是白莲教李福达案。

  东楼经过回忆终于想起,这是一件在嘉靖初年,非常有名的案件。

  可以说是轰动朝野的大案,其复杂程度堪比迷雾中的迷宫,真相若隐若现,却又被层层迷雾所掩盖,即便是百年以后此案依旧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东楼深谙此案背后的政治博弈与权力斗争,更知此案牵涉之广,非比寻常。

  在这个事件当众张寅与武定候郭勋,如同暗夜中的星辰,照亮整个棋盘的脉络。

  此后东楼便一直安排一只甲虫蹲守在候府门口,果然今日让他蹲守到了张寅的儿子,张大仁。

  案件一旦牵扯到这等人物,这事情便不再是一桩普通的案件,案件的是非对错并不重要,更多的是一次博弈,一次政治博弈,此案将会是他手中一把锋利的剑,他已经开始谋划借用此案将汤沐拉下水,完成替全子的复仇。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将开始,东楼需要的是智慧、耐心与绝对的隐秘。

  而这一切,要做得天衣无缝,让人无法察觉到自己背后的推手。

  东楼站起身,回到国子监读书的房间,继续与桂与背诵《大明律》。

  “兄长,你可曾想过,这《大明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我们手中最坚实的武器;是我们能够报效朝廷的基础。”严世蕃清澈的童音声音在空旷的房间显得格外明亮。

  桂与闻言,抬头望向严世蕃,眼中闪过一丝赞同:“东楼贤弟所言极是。”

  看着眼前的贤弟又恢复了心中正人君子的形象,桂与多了一丝赞许。

  两人就这样在书房中,一字一句地背诵着《大明律》。

  午休时分,熊礼的突然找到他们

  这让严世蕃与桂与都感到意外,

  “熊兄,可是来找我们报仇的?此地可是国子监内哦”东楼放下手中的书卷,有些调侃的看着熊礼。

  这次他真不信,熊礼能在国子监内动手,他爹可就在此地,即便真发生这样的事情,吃亏的一定是熊礼。

  熊礼却并未直接回答,而是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其实,我是来找你们和解的。”

  “哦?和解?”严世蕃与桂与相视一眼,眼中都充满了诧异。

  他与熊礼之间并无深仇大恨,早上刚发生的争执,这么快熊礼就来和他们和解,确实让他和桂与有些摸不着头脑。

  “是啊,我妹妹说,大家都是同窗,何必为了那点小事伤了和气。”熊礼说着,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服气的笑容,和早上的神态转折如此之快,很明显来道歉并不是他的本意。

  “令妹真是大度。”严世蕃闻言,心中不禁对熊徽多了几分赞叹。

  他转头看向桂与,只见桂与也是一脸惊讶,随即又故作调侃道:“今天日子打西边出来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熊礼闻言,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行了行了,少废话。我已经给你俩道歉了,明天早上在反省门门口,你也得给我妹子道歉。”

  “没问题,小舅子。”严世蕃顺口一句玩笑话,却让熊礼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你叫我什么?谁是你小舅子?再瞎说撕烂你的嘴!”熊礼瞪了严世蕃一眼,眼中满是怒意。他也知道,自己不能真的动手。

  严世蕃见状,连忙收起笑容,正色道:“熊兄莫怪,小弟只是开个玩笑。明日反省门门口,我定会向令妹道歉。”

  熊礼瞪了严世蕃一眼,要不是他妹妹叮嘱,否则一定要将这个小子揍一顿。

  次日东楼在国子监门口等到了熊礼,但是却没有见到熊徽。

  “我妹妹昨日得了风寒,这些日子出不了门了,她说你今天若来等我,就不用你道歉了。”

  熊礼这一番话,反倒让严世蕃有些不好意思了,一个女子如此大度。

  “令妹行事磊落大方,令严某惭愧。”

  “哼,那自然是。”熊礼轻哼一声,脸上却难掩得意之色,毕竟自家妹子的品行向来是他引以为傲的。

  熊徽的风寒,让东楼多了一丝遗憾。

  东楼对熊徽的赞叹,不仅是对她外貌的赞美,也是对这个少女行事风格的的认可,一个女子如此知书达理,大度明达,真是少见,但是她一个大家闺秀,之前怎么能这么轻松的出门呢。

  只是熊礼万万没想到,严世藩这小子不但不知错能改,反而蹬鼻子上脸,对他妹妹打起了注意。

  甚至此事惊动了他的父亲。

  ________

  注:1所谓通过诬告来谋利,这种风气在明朝流行于成化和弘治年间——“有刁泼之徒,不务本等营运,惟以告状为生,甚至将不干己人命等事,捏作干己。及将革前事情埋藏,改年月,捏作革后。及有开款三、五件者,有十余件者,牵告男妇三四十人或五六十人者。及至从人到官勘问,有监三五个月者,有一二年者,其被害之人畏其牵缠,只得讲和,用财买免。其无籍原告因而得财,方肯招回。”

  注:2谋反在明朝是“十恶”之首罪,知而首告者将得到犯人的全部财产条这不是我编的!明律规定:“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產、全给充赏。知而首告、官為捕获者、止给财產。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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