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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秦书 卷六十一下 南蛮类第十一下 六诏 林邑

前秦书 张仕一 2268 2024-11-15 07:13

  六诏者,在永昌中南之地,“诏”者,蛮语曰“君”,本有部落者六,故称“六诏”(注曰:东、西、南、北、上、下也)。其俗居楼宇,信佛,或猎或耕,或采或渔,皆因地而行,而土宜直稻,以是少有饥荒。其法稍备,有刑杀之律,然以其信佛,故慎其斩戮。其昏姻则无嫁娶之礼,情意合则可,然后夫妻各出其家,别为新户。

  在梁季,六诏互相攻伐,不能禁止,偶亦侵盗永昌,博南山之西南悉为其窃。(注曰:博南山,在永昌)开阳八年,南诏群温(注曰:南诏主姓群氏)倾国攻下诏,灭之。余四诏闻而大惧,遂合并十万,共攻温。温臣皆惶悚,无所计出,惟温大笑,臣下皆惑,温乃曰:“孤忧其不来,今既至,省我功也。”四诏至,温先遣使诣西诏,使至,言谈不及战事而反。三诏问西诏(注曰:三诏,上、东、北),西诏以实告,三诏遂疑之。于是南诏潜遣兵攻西诏本国,又遣人阳称信使,故为三诏所得,言南诏为阳攻,实与西诏相盟,欲使西诏可反国集兵,而夹击三诏。三诏本即疑西诏,闻之遂确然,属西诏请先反救本国,三诏遂定计,袭西诏,群温间之,尽兵攻四诏,遂大破之。进而推锋,拔灭西诏。

  十年,群温又声闻攻东诏,而屯大兵于北道,人皆不解,温曰:“我既声闻东伐,东诏,必请援于北诏、上诏,彼则料我根本虚,自北轻甲侵我,我备而伏之,以逸击劳,可也。”果如其言,大破北诏、上诏。三诏惧而请和,群温以连年动兵,遂许之。

  十二年,三诏联兵,扇动西诏之人(注曰:西诏虽灭,其民犹在),犯南诏。温与战,大破之,北逐三诏,陷阱,死于阵,三诏士卒于是奋踊,倒戈冲南诏。温子显在阵,遂勒马拔剑,呼曰:“今日死地,诸君焉辟?”遂率士卒与战,大破三诏,又追之,为流矢所没,三诏遂再反军与战,显弟尘乃舞动旌旗,与将帅曰:“我父兄已冲锋不顾,尔等乌能旋踵?且与我持戈而登!”又大破三诏,然不追而还。是役也,彼此捐尸,骸骨盈野。

  尘既还,为父兄发丧,遂即位。十三年,三诏又犯南诏,尘距破之。十六年,尘赂大理与濮(注曰:皆西南夷),得金甲锐卒,遂攻上诏,破而灭之。十九年,又灭东诏。昌武元年,北诏以数败于南诏,乞降,尘许之,南诏遂奄有六诏之地。三年,尘卒,其子道嗣位。

  而道自五年以来,时时寇川蜀,且侵犯西南诸夷,杀略边民,七年尤甚,杀害太守、令长,掳掠士女,又攻盗大理,杀其假王(注曰:皇朝抚西南夷,凡称王者皆受之“假王”号),灭其国而居之。

  八年春正月,益州再报南诏劫行人,帝大怒,罪之曰:“嚣张蛮夷,扰我边鄙。往岁不咎,实望自悔。今日更恣,孰不可忍。若不乞降,好自为之!”遂诏凉州牧王平、益州牧李忠、交州牧迟然将卒十万伐之。九年春正月,王平与李忠、迟然将卒十万伐南诏,平、忠步步为营,应锋推进,尘数与战,皆不利,王师连拔城垒,尘遂召集兵马八万,图一决胜负,忠分遣人断其援兵,尘计遂绝,乃大惧乞降。平虽许之,而忠乘其不备,衔枚夜进,卷甲兼行,直捣大理(注曰:群尘居大理见上文),南诏大惧,仓皇出战,遂大为忠所破,忠生虏尘,录其府库。迟然亦将兵驱扫,收得南诏地,设南中都督府,六诏遂灭矣。

  李忠既灭南诏,奉表请西讨单国,拜表辄行。单王闻之大惧,问何以来讨,忠对曰:“闻尔等久助南诏为虐,特来伐罪。”单王悉兵出战,忠列阵而前,与其六战六胜,单王遂服,请为臣役,忠乃表请以之事同西南夷,列属南中都督府。

  林邑者,在日南之南,其王姓范。其国与扶南相接,洎乎梁末,乃吞而并之,遂为南蛮大国,用虽时时贡奉,然每窥探神洲。开阳十七年,其王范屠寇扰日南,残杀居民千户,害县令二人,交州牧迟然距破之。后其亦侵盗频仍,岭表苦之。

  昌武九年九月,林邑又寇犯交趾,为太守迟正恭所破。太宗遂以林邑娄寇皇朝,十月,诏交州牧迟然与益州牧李忠合兵八万,讨林邑。其王范齐悉国来逆,距王师于日南之西,忠遂使然将兵中道而进,亲袭其后,齐不意其至,后不设防,忠遂破其后阵,长驱直入,捣林邑中军,斩首万级,齐匹马而逃,乃请降,帝数责而许之。

  十年四月,范齐毁誓,再寇日南,迟然将兵往御,与陈于朱吾。然坚壁不出,齐以之怯,遂悉众冲犯然营,然遂架强弩而纵斗士,一战破之,齐身中数箭,弃军逃窜,然遂表上京师,欲悉蜀岳之兵,大为征讨,穷其疆境,直太宗不豫,事遂罢。

  宏长二年,范齐又寇犯日南,太守韩丕沮其锋,刺史迟正烈乃将众南赴,齐闻官军来而遁,正烈追之不及。

  初,林邑虽灭扶南,而不能绥治,以是扶南之人思乱者颇多。永弘二年,旧扶南王室黎谦起事(注曰:扶南王姓黎),应者数万,遂逐林邑之官,复扶南之国。范齐往欲平之,与战乎郊野,为扶南人之矢所斃,卒陈中。

  高隆四年,林邑王范程寇犯九真。先是,林邑所犯多在日南,以是交州卫竟之卒多在日南,九真之兵不满五千,程将众四万围胥浦(注曰:九真治所也)。太守温陞距城固守,程建造冲车,悉众偪城,陞身登垣壁,摧折虏卒,坚守至于刺史迟玉救至,遂内外合击而破走之。

  天正五年,范程又寇九真,为交州刺史迟岳距破。

  林邑近乎神洲,以是其礼法昏姻,略与华夏同,惟丧葬后无三年之礼,又以仇杀人者不坐云云。

  史臣曰:皇朝帝基川蜀,业缔益方,以是西南之蛮,蚤蒙王化,编户郡县,属隶军府,虽有高桓之扇叛贼,南诏之寇鄣塞,然顾百年之间,少燎烽火;八代之君,鲜劳圣躬。惟林邑肆豺狼而逞贼心,侵略交趾,骚动南国,不过以卵击石,飞蛾扑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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