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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二话 探长往事(下)

他的无畏之魂 怪罪淋漓 2795 2024-11-11 15:09

  “木乃伊与鬼娃娃”案,这是来到这后,我直接参与的第一起离奇事件。

  网络上早有传闻,很多人在K区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妖怪,不少人因此被吓到进了精神科。

  这类事件基本都是网络炒作形成的,但既然接手了,那也只能去调查看了。

  整个案件在我还稀里糊涂间便宣告破案,破案者——罗有纲。

  他递给了我一份结案报告:

  因为鬼节刚过去没多久,又恰好阴风口不慎被醉汉踢开了一条口子,让某些灵性强点的幽灵短时间内变得更加凝实……

  这……我看向苏奎,“你也参与了,能明白他的意思吗?”

  苏先生深吸一口气,然后咧嘴一笑。

  好的,他也不明白。

  我不再看他,他却急了,又隔着空气自言自语起来。

  真是……又犯病了?

  咦……正当我产生这样的念头时,我看到了电影里的“鬼马小精灵”。

  噗呲……

  我逐渐接受了幽灵存在的事实,也有意领养一只跟苏奎同款的幽灵!

  遗憾的是……我非但完成不了这个心愿,而且从第二天开始我便又看不见它了……

  “蔷薇花”案让我对苏奎刮目相看,也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责:

  都怪我太没用了。

  一名女性嫌疑人,与那位被蔷薇花活生生刺死的男性死者生前好过一段时间,之后她惨被死者NTR,于是一怒之下酿成惨案。

  本人对犯罪心理学略有研究,深知不少惨案在还没发生前,就已经是一个悲剧。

  我们有我们的立场,只能对她实施逮捕。

  本以为扣押一名女子应该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可是她却突然像是被“花精灵”附体了一样,自由地操纵起自己辛苦栽培出来的蔷薇花。

  眼见方曼就要被漫天飘落的蔷薇淹没,我竟又一次跟目睹搭档自燃那会一样,双腿发软,跌坐于地。

  与我不同的是,早先自命是胆小鬼的苏奎却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将方曼推开,他自己却被蔷薇淹没。

  一道红光亮起,苏奎脖子上的红宝石项链竟然漂浮了起来,隐隐约约形成了一道红色的屏障。

  “砰”地一声枪声响起,不是我开的枪,是方曼,她的子弹精准地射中了犯人的手臂……

  我们侥幸逃过一劫……

  认认真真地写好一份离职信,却又几次三番将伸往邮箱的手收了回来。

  我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私鬼。

  从那以后,我便决定不再直接参与接下来的案件,因为我不想成为累赘……

  话说,苏奎这个小子,也太直男了吧!

  他与方曼有如下对话。

  方曼努力了半天才找到的话题:

  “哇,这条红宝石项链好漂亮哦。

  “上次就是它救了你一命吧?”

  “是啊……没想到她会把这么珍贵的项链留给我。这条项链的能力是‘守护’,当我遇到生命危险时,它就会自行触发这个能力。”苏奎解释道。

  方曼品出了些什么,“送你项链的人……是谁呀?”

  “姑且……算是我的爱人吧。”长痛不如短痛,要把爱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之中!我支持这小子的坦言。

  闻言,方曼果然被吓一跳。

  是啊,连我这个三十出头的人都没有爱人……

  “姑且……是什么意思?”显然方曼还不死心。

  苏奎竟然也有些落寞起来:“我和她身份悬殊,注定有缘无分。”

  真是白夸你了!

  此言一出,方曼脸颊浮现两朵红晕,“那还真是遗憾啊,不过,也许你们都能遇到更好的呢……”

  “是啊,三次元女友哪有二次元女友香!哼!”确实!苏奎道出了真理!

  方曼下意识摸了摸她的手枪收容袋,还好最终她还是忍住了!温馨提示:

  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虽然我十分反对办公室恋情,但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希望苏奎能早点明白对方的心意!

  ……

  “无罪者”教唆案,是我被迫无奈又一次直接参与的案件。

  每一个“头号行凶者”在行凶后都表现得十分后悔,他们一致的口供,便是都声称自己得到了神的指引。

  通过调查,我们顺利找到了那名以教唆为犯罪手段的精神病院医生,将他列为嫌疑人。

  我们抓住他时他还得瑟地说自己没有犯罪,看来他是在病院呆久了……

  唉,我真的很羡慕他们能看到我看不到的一切。

  转眼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今日是十五,“月圆”之时,我还依稀记得那些和平的日子,在还没遇到我的搭档之前,那个落魄无能的我……

  第二天,我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纸留言:

  他们昨晚加班了,今天让他们休息一天,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跟他们相处很不容易吧?你也回去休息吧,没有事先通告你是我疏忽了,抱歉,祝安康。

  我要也是个奇人那该多好啊,也能堂堂正正地成为值守者,也能保家卫国,跟他们并肩作战。

  忍不住自嘲一笑,我习以为惯地走向邮箱处。

  本以为里头不会有任何信件,不料我还是低估了如今世道的混乱。

  又来了一个案子?

  拆开那个封得很严实的信封,信纸上写着:

  K区莫里街,惊现人体自燃惨案……

  习性,人与动物都有自己的习性。

  如果真像值守者说的那样,这些案件是由一个纵火犯造成的,那我一定要亲手解决他。

  我高调地宣称自己是最高警视厅派来的增援,主动走进了他的视线。

  胆小如鼠的他应该只会挑选一个人烟稀少又没有监控的地方行凶,铲除对他构成严重威胁的存在。

  两年前我的搭档便是这样的存在,而现在的我,也是如此。

  拐进巷子,静候他的到来。

  一次不行,那就两次,直到猎物上钩。

  好烫!我连忙脱掉上衣,将它扔到了地上,而它不出所料地着火了。

  两年前我看不到任何人的影子,早就有了一个推断,于是猛地抬头看向上方,并快速拔枪进行射击。

  找到你了!纵火犯!

  他显然被我吓了一跳,慌乱间便挨了我的几发子弹。

  将子弹用完,我丝毫不敢大意,迅速开始填弹。

  他却从天而降扑向了我。

  熊熊烈火从我的肌肤中冒了出来,剧烈灼烧差点令我忍不住打滚。

  但是,对方很明显低估了我的决心。

  “跟我,一起下地狱吧!”

  嗯,到此为止了。

  亲眼目睹那发子弹命中对方的脑袋,我可以……

  啊啊啊……好痛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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