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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换心了(不为人知的过往)

  张不医的小茅屋内,简陋的木架上,刘思达脸色苍白,嘴唇干裂脱皮,只剩下微弱的呼吸,见他这副模样,陆小鑫看着有些于心不忍,他洗漱后,换上干净的衣服,饭都没吃就过来看一下刘思达。

  “张神医,我准备好了,帮我把心脏换给思达吧。”

  这两天他反复思考,方才他的心也动摇了,在想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复杂,但他知道男子汉,是不可以违背自己的承诺,他不是英雄,也不是受人尊敬的伟人,他只是个平凡的人,一个在现代社会中可能连下一顿饭都要思考如何省钱,经过无数次内心挣扎,犹豫,他最终还是选择兑现承诺,其他的他不懂,也不想懂,就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傻子吧。

  “年轻人,看来你确实想好抉择了,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的,它简单却让人难以捉摸,既然准备好了,不告诉那两丫头吗?”

  “不了,”陆小鑫笑着摇头道。

  坐在茅屋门口的张不医扶着眼镜,专注手中的医书,轻叹道:“今晚准备一下,三更时刻在过来,先去把那颗火心交给洪老怪,他会告诉你一切的。”

  “嗯!那就麻烦张神医了。”

  回头再看了一眼刘思达,便走出茅屋,他心事烦多,没有什么胃口,只想尽快换好心脏,也了了一直压在心头的难受,山村很小,从张不医那出来后,走了十来步,就到了洪大爷的铁铺门前。

  半山腰的学院处,不时传来少女的欢笑声和小孩子的嘻闹声,一回来洗漱换好洗衣服,吃完午饭后,张敏就拉着快要昏昏入睡的杨雪梅起来,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带着她去书生那里找小盆友玩,书生是山村内唯一一个不是孤家寡人,带着一群小孩子,因为他是老师,这些小孩子都是都城内大户人家的小孩子,个个从小接受高等教育,到了蒙学年纪,父母都会为其找良好的蒙学老师,书生在都城一带,名声显赫,各类书法,画作都是大户人家的收藏珍品,后来书生想隐居山林,却不想自己一身学艺失传,顿时有了収学生的念头,都城各方大户,听闻此事,纷纷出力,出钱,甚至有的还想买下一座小城池给书生用于教学,只为给自家后辈一个良好的起点。

  可这些好意,都非书生本意,他厌倦了繁华的生活,只想一心平静隐居,随便教一教学生,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上都城卖刀具的洪大爷,要不是眼界过高的他,随眼发现路边脏兮兮的老头,摊前卖着的菜刀,居然千锤百炼之钢,这手艺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带着好奇心,随便一聊,却不想聊出了邻居来了。

  “傻大个,在干嘛呢?”

  可能是打了一早上的护甲,有些累了,出来喝口水,发现陆小鑫一个人傻傻的站在他店门口,眼神一直望着书院,忍不住耻笑道:“看什么看,你小子,可没有人家书生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对书生对比,你就是一坨屎,伤心吧,嘿嘿,好不容易看中的小丫头,此刻怕是被书生迷上了,哈哈哈哈哈。”

  听着洪大爷恶言恶语,在加上他一副老不羞的模样,要不是考虑可能打不过这老头,非一大耳光过去,太欺负人了,不过貌似他说得也没错,自己就是个穷屌丝,来到异界,不但一样是穷屌丝,还是一个非常弱小的穷屌丝,白练了一身肌肉,最终一样没有什么作用。

  “你也不用太过于自卑,你除了脑子不灵活,傻言傻言的,其他方面还是马马虎虎过得去吧,别太灰心,小丫头,我看她眼神不是很好,说不定会喜欢上你。”

  洪大爷见他沉默不语,以为说得有点过分,让他难受了,连忙改口安慰一下。(不过这他喵的是安慰?)

  陆小鑫笑着摆摆手,有些落寞道:“这有什么的,她爱喜欢谁就喜欢谁,与我何干,反正我都快没心了,洪大爷,你不是说,没心的人,是不会感觉到任何情绪,那是不是,我会永远感觉不到心痛?”

  “这。。。哎,没错,不过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

  “什么事!”

  “我们准备帮你换一颗特殊的心。”

  什么?陆小鑫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洪大爷说的是什么意思,

  洪大爷叹了口气,眼神有些追忆着,“上次是不是和你们说过,村里的年轻人都去了都城,”

  ,“嗯!”

  陆小鑫点点头,暗道,这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老头想说些什么秘密?

  “哎~,已经记不得过去多少年了,当年我们跟随大王四处征战,是何等快意,现如今只剩下我和张老头还活着,其他人都老去了,留下来的子孙,已经没有人记得祖上的辉煌,你知道吗?那是何等光荣。”

  洪大爷说着说着,激动了起来,他居然哭了,放声哀嚎,听着他讲述了一个故事。

  一个国家,一个繁荣强大的国家,最终在最自信的征战中战败了,一时间举国震动,各方小势力听闻王的军队在征战南都皇族兵败,大王本人重伤被俘虏,这些平时欺软怕硬的小势力,纷纷举旗造反,等王队带着重伤不醒,四肢齐断的大王,回到王城,已经丧失意志的军队,看到王城外一片残骸,城门大破,鲜血染红了城墙,城内喊杀声不断,现在只有军队能恢复一点信心,哪怕是一点点,都可以平反掉这些小势力,只可惜他们最尊敬,视为神一般的男人倒了,也压倒了他们心中的执念。

  无数军兵放下兵器投降,那些站着城墙的丑陋的脸,一张张都放声大笑,也就是在那时,亲卫队带着大王的残躯溜走了,东藏西躲,在无数次猎杀中,亲卫死得只剩下洪大爷十几人。

  本以为在劫难逃的时候,王醒了,虽然王一脸绝望,但是只有他还活着,还醒着,亲卫就还有希望,奋力拼搏杀出一条血路,最后只剩下洪大爷,张不医,还有六名身负重伤的亲卫,八人死死护着大王,哪怕是面对无数兵马围困,八人也无所畏惧,更放声大笑。

  可能是天无绝人之路,一道响亮的声音打破僵局。

  “哈哈哈,想我曹某人一身征战,无所畏惧,哪怕面对无数次危险,也不曾怕过,而此刻的情景,勾起某最伤心的回忆,”

  四周的士兵包括洪大爷几人都被这声音吸引了,在如此嘈杂人多,这声音却可以渗透进去了,甚至掩盖了所有声音,让人无比清晰听到他说的话。

  黑脸短须,瘦小的身影在人群外显得无比高大,离他近些的士兵都不由自主退开来了,瘦小的身影后,跟着两具如铁塔舨的身影,一人拿斧,一人拿刀,周围缓缓围起一排排军队,整齐有序,盔甲精良,手中长矛闪烁着寒芒,这些小势力的军队装备虽高级,但各听各主,除了王的队伍外,他们还没见过这么整齐的队伍,哪怕是身穿王队的盔甲比其高级,也生不出反抗之意,纷纷向后退缩。

  “谁愿为某,拿下这些叛军。”

  黑脸矮子一发问,身后给人无限压迫力的两道身影中,拿着大刀身影一步踏出,单膝跪在黑脸矮子面前,冷声道:“未将愿为主公拿下这些叛军,”

  “好!”

  只见那拿刀将军,指挥军队将叛军团团围住,

  “尔等还不速速投降,”

  有些士兵也是有血性,破口大骂道:“放你娘狗屁,什么叛军,什么投降?我等乃王盟将士,你们这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军队,想和我们王盟开仗吗?”

  “哈哈哈哈哈,小子们,随我杀,”

  大刀挥舞如无人之境般,一路无阻,杀得士兵们吓破了胆,几名躲在士兵堆内的将军,想来阴的,看能否阴成功突围而出,却没有料到,对方早已发现他们,几刀落下,四周士兵看到自家将军死了,纷纷停下投降。

  早已惊呆的洪大爷,见黑矮子走了过来,连忙举起手中大剑,挡在他面前,不让他靠近王,他身后拿着大斧头的大汉,冷眼一瞪,举起大斧就要劈下。

  “诶!不得鲁莽。”

  黑矮子拦住了大汉,看着洪大爷笑道:“曹某敬阁下是条汉子,愿放你等一条生路,”

  洪大爷惊喜道:“当真?”

  黑矮子点了点头,“当真,不过阁下这番有情有义,忠心耿耿,最后关头也不肯离去,想必已报答你主之恩吧,不若跟随某征战天下,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

  “不了,我等现只想护着吾王,安老终身,不愿意在回到战场了。”

  “好!”

  黑矮子拱手对着洪大爷几人一拜,“诸位乃忠心不二之人,更是坦荡荡的大英雄,受某一拜,只可惜不能与诸位共享,这天下豪情,实之可惜呐。”

  洪大爷,当时也没有想到此人心胸如此宽阔,大豪杰,要不是背负责任,他会忍不住投入其帐下,

  “辜负了曹公一番美意,惭愧惭愧!”

  后来洪大爷带着几人在山里建起村庄,落叶生根,十几年后,六名亲卫先后病死,留下一群后代,而他和张不医是亲卫队的队长,本来也想娶妻生子,好守护王,可惜王已经不是当初的王,空有不死之躯,却无活着灵魂,只告诉他和张不医。

  “吾,这一生也算光辉过,征战无数,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当年吾杀人皇族宫内,人皇指责吾,滥杀无辜,只为一己之私,迟早会遭到报应,哈哈哈哈哈,我不信,拿着他的头颅,向天下炫耀着自己的成就,最终没有想到五十年后,吾会败在他儿子手上,吾不甘,吾乃仙人后裔,不死之躯,最终因为他女儿而败在他儿子手里,真是天大的讽刺,”

  “洪!”

  “在!吾王,”

  “如果有机会,替我向她道歉,吾这一辈子亏欠兄弟,可以到地府还,却无法偿还对她的亏欠,告诉她,吾不怪她,因为她吾死而无怨。”

  “大王!!!”

  这信息量有些大,陆小鑫一下子消化不了,不过他听到了一个重要信息,他最喜欢的人物出现了,夏侯惇,这可是他玩王者必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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