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张一的二八年华
地球北美洲区某个树林里
“哈哈哈,发财了发财了张一,哈哈哈”
“你小子可真是牛啊,这都能让你给找到。”荒郊野岭,一个披着头的男人用着癫狂的口气说道。
这男人是一个白人,他大概有四五十岁,脸上有少许的皱纹。他穿衣还算体面,想来社会地位不算低。
但男人的精神方面好像有些许问题,他用铲子拼命的刨着地面,像是在挖着什么。完全不顾身上干净的衣物。这使得他看起来疯疯癫癫的。
男人的双眼如同噬人的魔鬼,就算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也能看到他双眼中的一丝血丝。
“简单的推理罢了。可以了,一共就这么多,别浪费时间了”男人的身后,站着的少年冷漠的说道。
少年有十多岁的样子,样貌清秀,看起来还是在上中学的年纪。他看来有些削瘦,身上的衣服不太合身但也算干净。如果告诉别人,中年男人是受少年的控制住,一定没有人会相信。
“嘿嘿”中年男人没有回答,微微回头看了青年一眼,他弓着身体冷笑,如同一只要捕食的蛇,从身后看他的背景有些可怕。
啪
一声枪响过后,中年男子愣了愣,看着脚边的子弹射过的痕迹。
“我劝你放下这些心思,我死了你也活不成。院长。”少年收回92G手枪手枪说道。少年回头走入阴影之中。
中年男人咬了咬牙,狠狠的瞪向密林深处。
“哼”他不爽的冷哼了一声。将现场处理好,拿上铲子背上两袋钱快步跟上。
……
就在今天早上,有一伙三人的悍匪,打架了张一所在小镇的银行。
悍匪无疑是明智的,虽说小镇的储蓄金额不如大城市,但是小镇的警力也是远远比不上大城市的。整个小镇也不过才四名警察,而且只有两名警察配枪。这与装备了自动步枪的悍匪相比,无疑是很吃亏的。
所以在其他地区的警察赶来支援时,悍匪们早已分头跑入丛林之中。
当然,最后悍匪还是被一一击毙了,只是警察们没有想到,赃物会在离案发地点50公里之外的第四人手中。
……
一个半小时后
一辆汽车驶进了早上劫匪所抢劫过的小镇。经过弯弯绕绕,汽车最后停在了一座破败的别墅前。
借着微弱的月光,可以依稀看到别墅前院的大门上用英文写着的Arkham Orphanage
“你去把那个人处理一下。”张一下了车后,指了指后备箱说道。
“嘿嘿,不用拷问一下,看他是否还有同伙之类的吗”男人用病态且兴奋的语气说道,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张一皱了皱眉头,“不用,他们只是没有什么背景的普通劫匪。后备箱那就是他们最后的幸存者,不然他们也不会只派一个人来接应。”
“你看起来,很有把握啊。”
男人看了看少年鼓鼓的裤腰带,“是新的线人吗?”他知道那里装着一把枪,一把警用手枪。
本来,这个小镇是只有两名警察并且只有一把配枪。但自从三年前,张一用了中年男人不知道从哪来的资料,找到那位有着配枪的警察,并威胁着让他将配枪交出。虽然中年男子不知道那份资料是什么,但是他知道那一定见不得光,因为那人直到入狱,也没有供出张一。
张一盯着他,直到中年男人忍不住想开口时才说道,“嗯,比上次那个犯的轻点,不过也足够他座一辈子牢了。”
“所以,你还有什么问题吗?福克院长。”
克拉克·史密斯是那个中男人的名字。
“……”克拉克沉默。
张一见他没有回答,便转身走向了身后的孤儿院
咕咚
张一走后,克拉克重重的吞口口水,他知道如果自己的“小爱好”被张一曝光,就不是关一辈子这么简单。这也就是他为何听命于那清秀少年的原因。
……
这是2047年的地球,自从1940年一股神秘的组织,以全球都没有反应的速度,快速夺取了全球的控制权。世人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做到的,甚至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人们只知道从那一刻起,整个社会的结构都发生了变化。
夺权者以各个洲为依据,取名为区,区下面又分界,界由区管理……
他们控制着社会中各个重要的职位,大到各区的区长小到县里的普通警员,都有他们的人。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当有一位开明的君主时,封建社会的发展速度不是之前那种,各个国家相互之间相互扯后腿能比的。地球被他们统治的这几十年,科技发展的速度比过去的几百年还快。
但无论人们接受还好反对也好,都无法改变。就此整个历史上,最大的封建王朝诞生了。
王朝名称——邸
……
滴答滴答
“……嗯?……这,这是哪?”在昏暗的房间内,一个看起来二三十岁的白人,用嘶哑的声音低声说到。
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很陈旧。
“唔,头,头好疼啊。”他摇了摇头,努力使自己清醒起来。
“啊这。”他观察四周,发现自己的手脚被牢牢的锁在椅子上。头顶灯所发出的光只足够照亮男子以及他周围不到半米的地方。这让他只能看到房间的大致模样。
男子的左侧方有把桌子上面摆着各种工具。脚边未干的血迹说明了它们的作用,不只是用来修理损坏的物品。
右侧的滴答水声让男子有些烦躁,他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在他的参军生涯中曾做过不少这种训练,但他很清楚将他抓来这里的绝不是官方的人。虽然在皇室的统治下严刑逼供不是没有,但是这不可能用在一个抢劫小镇银行的小小劫犯身上。
在这几分钟中他眯起眼睛思考,回忆在昏迷的前自己看到了什么。
“咔啧~”
身后传生锈铁门打开的声音。
“啊该死,你这狗娘养的杂种,你是谁为什么把我带来这。”男子咆哮道。他尽可能的表现得像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囚禁时的反应。
“嘿嘿嘿,马丁内斯先生。“来人正福克•克拉克,他将钱包扔来马丁内斯的脚边,钱包正好打开,钱包的内夹赫然是马丁内斯的身份证。
“直到进入这扇门前,你的安静还在让我奇怪,这么理智的人怎么会在打劫的时候带上自已的钱包呢”
在马丁内斯看清那正是自己的钱包时,克拉克也正好走到了他的面前。
现在的克拉克与之前相比,他换了一身带血的破旧手术服,并且戴着橡胶手套。
“原来是反射弧比别人要长啊,直到现在也没有知道发生了什么。”克拉克病态的说到。
“杂种,狗娘养的。”马丁内斯红着眼睛咬紧牙齿,拼命的晃动身体。希望能自己手脚上的束缚挣开,然后撕碎眼前这个人。
“嘿嘿嘿”克拉克并不在意眼前这个男人的辱骂,或者说,听着猎物死前的哀嚎也是属于他“小爱好”的一部份。
克拉克弯下腰,拿起从旁边的手术刀,盯着马丁内斯的眼睛笑道:“那么,马丁内斯先生,你准备好了吗?嘿嘿嘿。”
“啊啊啊啊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