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灵湖铁事(一)
.....
几分钟之后,柳心言坐回了小凳子子上,她翘着二郎腿,小脚还一掂一掂的,这是真高兴啊。
而叶笙歌则是站在旁边,手里抱着一个签筒,像个侍从一样站在旁边等着“娘娘的吩咐”。
与此同时,柳心言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书在翻看着。
封面上写着...《通俗易懂解卦大全》。
也不知道柳心言是从哪里淘来的这玩意,总之...这本书伴随柳心言的“工作”已经很久很久了。
反正...每次叶笙歌只要看见柳心言给其他人算卦,都会拿出这本书来翻开两眼,然后对着别人胡说...呼呼的说个不停...
过了一会儿,柳心言眼前一亮,她拿起夹在书里的一根竹签,放在了桌上,然后她把书合上之后,看向了叶笙歌。
叶笙歌立马问道:“怎么样?”
叶笙歌不是第一次照顾柳心言的生意...每次等柳心言看完之后,叶笙歌都会迫不及待的询问,他倒不是关心“卦象”,他从来都不信这玩意儿,只是说...如果他不表现的急切一点,会给柳心言一种...不尊重她的错觉。
毕竟怎么说呢,柳心言算卦...好坏不论,面子得给上,否则这娘...这姑娘会翻脸的。
而柳心言挑了挑眉,一脸喜悦得说道:“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呵呵...”
还真是通俗易懂。
接着,柳心言把那支竹签递给了叶笙歌,示意老叶把竹签放回筒里。
竹筒共六十四只签,每一支上面的内容都不同,也就是说,每一支,对柳心言来说都是宝贝。
柳心言以后的日子能不能享福,谁都说了不算,但是这些宝贝,却能说了算。
...
接过柳心言递来的竹签,虽然看过上面的字,但是拿过来的那一刻,叶笙歌还是忍不住再看了一眼。
正如柳心言所说,竹签上只有两个字...
大吉!
......
......
......
南云州,夜晚。
叶榆城的一坐豪宅中。
主厅内,人声鼎沸,列无虚席。
这其中,有男有女,都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中。
屋子里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除了都有“异人”的身份外,均来自同一异人帮会【百里杜鹃】。
此帮会,以杜鹃为名,以杜鹃为旗,所到之处姹紫嫣红。
正如杜鹃花所代表的寓意,【百里杜鹃】是一个团结有爱的帮会。
因为团结,所以有爱。
因为有爱,更加团结。
这么说吧,叶榆城大大小小的异人帮会,成千上万,唯【百里杜鹃】凝聚力最强。
也因此,在三日之前。
【百里杜鹃】解锁了一个全新的成就。
叶榆城管理权持有异人帮会!
简单理解,从今往后,叶榆城中,无论是散人,还是其他帮会异人,亦或者是门派异人。
都必须得遵守【百里杜鹃】的规矩。
不然…【百里杜鹃】拥有驱逐他们出城且永久拉入主城黑名单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这辈子都无法再进入叶榆城了。
而…除此之外,【百里杜鹃】旗下所有的产业,税率减半。且拥有地产的支配权等等诸多的好处。
因为…这是主城霸主帮会才拥有的权益!
…
大厅之内,所有人都在分享着各自的喜悦。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人。
那个在叶榆城玩家口中,被称作“天选之子”的女人。
这么说吧,这个女人在新世界的“开局身份”是唯一一个可以媲美“开局成为太子”那个男人的身份。
亲王!世袭制!
帝国史记:当年,作为幽州王的吴迪为大乾帝国立下了汗马功劳,被封为西南王。
其子嗣可世袭王位。
这也是乾太宗为了让吴家世代为帝国守住国门的奖励。
百年一过,当初的吴迪早已归去,而王位,也传到了他的后人—吴忧身上。
西南王吴忧,一生为国,没有子嗣。
他有个弟弟名为吴虑,吴虑有两个女儿,可惜的是…女人不能入仕。
时逢天神落旨,异人降临。
于是,吴忧收养了一名异人抚养长大,且收为义子。
一晃二十年。
吴忧老了,义子长大了。
谁曾想,义子长大之后居然是个女儿…这就很尴尬了。
…
这就是她的开局小故事,也叫做“游戏初始剧情”(每个玩家的都不一样,游戏设定很叼哦)。
但是异人与原住民大不一样。
不到半年的时间,这个女儿就让吴悠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而后…按照《异人管理法规》,当异人成长到一定程度时,便可以真正的成为“新世界”的一份子。
于是…当【百里杜鹃】制霸叶榆之后。
吴悠的一封请愿书,从西南王府,一路送到了帝京紫禁城中…
而现在,就是在等待结果。
…
但是…那一口一个的小王爷,也足以证明了她那与众不同的的身份。
她就是【百里杜鹃】的帮主“凌云公子”吴蔚!
人如其名,无论是男人身还是女人身,面对任何事情只需要做到两个字,无畏!
……
此时,大厅内,走出来了一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一席白衣玉树临风,手此折扇风流倜傥。
如果是在外面,此人绝对会引起许多女子的尖叫声。
但是,在大厅内,此人一出现,原本喧闹的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因为此人,是在座的各位都十分尊敬的人。
吴蔚!
除了【百里杜鹃】帮主之位,同时还是缅云州第一异人,帝国小王爷。
众所周知,吴蔚虽是女人,却喜欢男装,因为她,本身就是个气质潇洒之人,而男装的她,更加体现了这样的气质。
吴蔚只是偶尔,根据场合不同,来选择是否穿女装,不过大多数的时候,皆以男装出现。
...
当吴蔚走进前厅之后,在座的帮会成员们,纷纷起身表示迎接。
见此,吴蔚只是微微一笑,说道:“都是自家兄弟,无需多礼,诸位就座。”
随后,吴蔚走到了主位上,轻轻坐下。之后厅内的其他人这才纷纷入座。
虽然吴蔚不在乎那些繁琐礼节,但是...这是厅内其他人共同制定的规矩,既然是跟着帮主一起做事情,该遵守的大家都会遵守。
因为,他们敬重吴蔚!
坐下之后,吴蔚看向旁边位置上的一名穿着黑袍的中年男人,说道:“老朱,开宴吧。”
“是,帮主。”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然后起身朝着大门走去,而后一步跨出。
只见...
厅外的庭院里面,摆着许多的桌子,每一桌都坐的满满当当的。
还有许多人,都没有位置坐,都是在旁边走廊,或者角落里面站在等待空位出现,也就是下一轮。
而这些人呢,都穿着统一制式的服装,服装上都绣着一朵艳丽的杜鹃花图案,在杜鹃花的下面还有四个小字——百里杜鹃。
这里所有人,都是【百里杜鹃】的帮众。
“开宴!”
随着中年男人,一声洪亮的喊声响起,从宅里各处,纷纷走出了一个又一个漂亮的女孩,她们手里端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和美酒。
百里杜鹃的庆功宴,开始了!
...
前厅。等待NPC丫鬟们把菜品摆上桌之后。
吴蔚起身扫了大厅内所有人一眼,然后视线定格在旁边座位上的中年男子朱文身上。
吴蔚压低嗓子问了一句:“莎莎怎么没来?”
朱文闻言楞了一下,然后看了大厅四处几眼,确实没有发现莎莎的影子,虽然莎莎是她的侄女,但是在帮会内部,莎莎也担任着职位。
所以,大厅内没有她的人影,那说明外面也不可能了。他记得是给莎莎说过今天要开庆功宴的,这孩子...又跑出玩了。
之所以说是去玩,而不是说去做正事而缺席,是因为...朱文发现了,各层管理人员,还缺少一人没有到场,那人...与莎莎经常一起玩。
这是作为大管家的朱文,疏漏之事。
脸上有一丝尴尬之意,朱文小声回复道:“这事是我的疏忽,要不我找人去把他们给找回来?”
“算了,小孩子嘛..随他们去吧。”
说罢,吴蔚没有再给朱文解释的机会,她拿起桌上的酒杯,对着大厅内所有人说道:“诸位,这一次....”
厅内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听着吴蔚的讲话,而一般的朱文则是默默地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他从现世跟着吴蔚一起进入新世界,把公司的业务重心,一步一步的转移到新世界中,他甚至吴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虽然吴蔚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是怎么想的,朱文一清二楚。
帮会不养闲人。
莎莎能进入【百里杜鹃】并且担任着职位,大多是因为朱文的原因,很多人都心知杜明,只不过有些时候,看在朱文的面子上,对于朱莎莎的事情,大家都不好多说什么。
毕竟...朱文是大管家。
大管家就是....帮会内部的一切事务,除了帮主,就是大管家说了算。
可是朱莎莎还处于叛逆期,很多事情都不愿意与他这位叔叔说,所以有些时候,朱文对莎莎的事情也很无奈。
当初,朱文的哥哥病故前,朱文答应把莎莎当成自己的女儿对待,但是...中年人的心酸,谁有能懂啊。
这次,整个公司(帮会)的管理层都来了,唯独她不合群,而且还把帮主看重的新人也带出去玩了。
帮主虽然没有提到,但是帮主的意思朱文已经理会了,如果不惹事还好,要是这一趟出去惹了一些祸端回来...唉。
只能等宴会结束之后,抽点时间好好去莎莎聊一聊,实在不行话,只能让她离开帮会去发展了。
....
“这一次的胜利,只是暂时的,我相信,未来的日子里,在诸位的共同努力之下,百里杜鹃将战无不胜!
愿与诸君,共饮此杯!”
虽然吴蔚的发言完毕,厅内所有人纷纷高举酒杯,异口同声的喊道:“敬帮主!”
只属于百里杜鹃的宴会...正式开始了。
...
...
...
夜晚下的锦城北郊,是合适许多情侣一起散步的地方,这里风景独秀,是锦城外最美的地方。
在一处林荫小道中,一对少男少女,正在上演着追逐的戏码...
“莎莎,你等等我啊..”
“快点啊,小白,马上就到了。”
“时候还早呢,我们就不能慢慢的走过去吗?”
“听说灵湖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锦鲤送福,我算了算,刚好就是今天。而且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溜出来一次,我可不想错过了...”
“可是那也只是道听途说,并没有人亲眼见过啊......而且就算有,也不能我们一来就一定能碰上吧?”
“只要相信,就一定能实现,而且你忘了吗,我可是被幸运女神眷顾的。”
“可是..”
“别可是了,跟紧我,你要是迷路了我可不会去找你。”
“诶诶...你慢点啊。”
就这样,这不知何从而来的少男少女在你追我赶的方式渐渐的跑向了远处。
...
褚菲莎和熬小白从叶榆城而来,因游戏结识,因帮会结缘。
有主城传送阵,跨城是很方便的一件事情。
只是传送费用比较昂贵。
不过都是小问题,熬小白是帮会中的新秀,被帮主所器重。
薪资待遇优厚,自然不差这点小钱。
况且…这一次来锦城的游玩的提议,是褚菲莎提起都。
而对褚菲莎的话,熬小白向来都是言听计从的。
爱情的奴隶,说的就是熬小白这样的人。
前段时间帮会做成了一件大事,帮主决定放假三天。
这三天的时间,给帮众们处理一下现世中的事情,或者回到现世好好休息。
而褚菲莎呢,则是趁着这个机会,做一做想做的事情。
理由很简单,过了今天之后,她就得回到现世里把一些事情收尾,完了之后就要认认真真地给工作了。
所以呢,今天傍晚的时候,哦不,是昨天傍晚的时候,褚菲莎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玩通宵!
于是,她把熬小白也拉上了,一起熬夜。
从叶榆城到锦城,眨眼即至。
而两人之前在城里逛了许久,直到夜深吃宵夜时,在酒楼里听到了“锦鲤送福”的传说。
好奇之下,褚菲莎与熬小白一路向北,来到了锦城北郊。
锦城不愧为西南第一大城,规模比叶榆城还大,这不知不觉中,时间都已经过了子时,差不多凌晨两三点钟的样子。
正所谓,三更半夜正是游戏当中,刷刷刷日常的时候。
额…
没过多久,两人就来到了被玩家私下里称作是“分手圣地”的北郊的灵湖。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地方有“锦鲤送福”的传说。
每个男人来到这里,都会试一试自己的钓鱼技术,看看能不能钓出那只锦鲤。
男人钓鱼的时候需要集中注意力,而往往在这个时候就会忽略同伴的感受。
女人陪男人钓鱼,就跟男人陪女人逛街一样。
即…又…emmm不好说。
总之呢,时间一长,在湖边上演的撕掰大戏越来越多,分手圣地就叫了出去。
再后来,凡是情缘,都不会来这个地方。
有句话叫做…宁可上桃山蹦极,也不去灵湖钓鱼。
蹦极不比钓鱼浪漫?
谁知道呢。
…
灵湖不大,百多个平方而已,轻功高强之人,终身一跃就可以从湖东翻到湖西。
其实,说是“湖”,有点夸张了,充其量就是一个大一点的池塘而已。
而灵湖,原本也没有名字。
只是…分手一身灵验多了,灵湖的名字就出现了。
湖中有鱼,名为锦鲤。
锦鲤送“福”,情缘芜湖。
...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