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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失败的逃亡计划

通神阶梯 十有九人堪白眼 2889 2024-11-11 14:49

  镇口的树林前,奥斯汀正盯着面前那块被风吹得吱呀吱呀作响的路标紧皱眉头。

  在这个遍地文盲的年代,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不识字并不是一件值得羞耻的事情。

  但是,不识字却十分耽误奥斯汀的逃跑计划。

  镇口的两条大路,其中一条是通往卡文迪许王国的首都普林斯顿的。

  在镇上酒鬼的描述中,普林斯顿简直就像是地上天国,那里有喝不完的美酒,有漂亮可人的贵族小姐,还有着可以令人一夜暴富的发财机会。

  奥斯汀当然不会相信那群醉鬼的胡话,也不敢幻想自己可以在普林斯顿一夜暴富。

  作为一名理性且现实的手艺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是那群已经一夜暴富了的首都绅士。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借此摆脱老尤金的控制。

  那个贪得无厌的乞丐头子不止不允许他们拥有私人财产,而且还恨不得把他们吃干抹净、敲骨吸髓。

  如果不是这个年代压根不缺失去父母的孤儿,奥斯汀毫不怀疑那个奸猾的老吝啬鬼会把他们卖个好价钱。

  他从裤兜里摸出了这些天瞒着老尤金积攒下的全部家当,没用多久便清点出了自己的全部财产。

  六个便士,一条手帕,还有刚到手还没焐热的金怀表。

  奥斯汀喃喃道:“一枚先令可以买到一条四磅重的面包,六个便士可以买一半。这条手帕的做工还不错,运气不错的话可以在下一座城镇脱手,换到一顿早餐。至于这块金表嘛……”

  对于这块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镀金怀表,奥斯汀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以往这些高价值的物品通常都会由老尤金暂时负责保存,等到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再拿到邻近城镇进行交易。

  听查尔斯他们说,这种东西一般的店主是不敢随意收购的,只有那些长期在行里混的老江湖才知道该找哪些店主接头。

  如果奥斯汀穿着这么一身破烂的衣裳去找人交易金表,那么最好的结局也是一顿暴打,无耻一点的还会直接抢夺他的东西。

  “如果暂时无法脱手的话,就先把东西扣在手里吧。当务之急还是得先逃离这个鬼地方,这几天老尤金看我的眼神已经越来越不对劲了,那个老混蛋肯定没在打什么好主意。”

  奥斯汀一想到老尤金那双微微发绿的眼睛就忍不住打寒颤。

  他原以为老东西只是不满他最近带回来的东西越来越少,所以打算给他点教训。

  可当奥斯汀得知了亨利的遭遇后,他愈发感觉那老不死的是想要他的命。

  “没事就出入镇子里的墓地,动不动憋在阁楼里几天不出门,弄疯了亨利,还有那瓶鬼知道是用什么做的药水。这老不死的该不会是感觉自己快到点了,所以在研究什么续命的黑魔法吧?”

  从前,奥斯汀对于魔法之类的东西是死活不相信的。

  但既然他都能穿越了,那老尤金弄点续命黑魔法好像也算不得什么大新闻。

  “谁爱给他续谁续,我得先跑路了。”

  奥斯汀在路标前犹豫了半天,最后终于决定闷头往左走。

  飘着小雨的石砖路上,连半个行人的影子都见不到,但对于奥斯汀来说,这却是最佳的逃跑天气。

  那群腰上别着文明杖的‘削皮器’和惹人厌的‘大檐帽’们是不会选择在这种天气出门的。

  这种情况下,他们通常喜欢待在家里一边烤着火,一边给自己倒上一杯兑水的杜松子酒喝到微醺。

  对于奥斯汀来说,如果被‘削皮器’发现踪迹,那他一定会因为国王刚刚颁布的新法令,被丢去蹲监狱。

  因为国王说了,卡文迪许王国境内是不允许乞丐存在的,而所有衣衫不整的人在‘削皮器’看来都是乞丐。

  而如果被‘大檐帽’发现,那奥斯汀的下场会更惨,因为他多半会进济贫院,要从那里活着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所有人都知道,‘大檐帽’是根据济贫院里的人数拿救济补贴的。

  那点微薄的救济补贴显然不足以养活济贫院里的所有人,但是用来养活‘大檐帽’却绰绰有余。

  镇上的酒鬼常常开玩笑说,如果不是因为过于肥胖导致‘大檐帽’战斗力堪忧的话,那个混蛋简直恨不得把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扔进去。

  不过‘大檐帽’虽然打不过那群酒鬼,但制服奥斯汀还是小菜一碟。

  像奥斯汀这样面黄肌瘦且早早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向来是他最爱的优质客户。

  奥斯汀沿着大路向前走了约莫有半个多钟头,直到看见一座新的镇子出现在道路尽头,他紧绷的神经才慢慢松弛下来。

  正当奥斯汀打算加快速度冲进镇子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一个戴着大檐帽、穿着黑风衣、嘴叼烟斗的男人靠在前方的路标上,似乎像是在等什么人。

  这该不会是管这一片的济贫院执事吧?

  奥斯汀刚刚松弛没多久的神经再次绷紧,他放缓脚步,开始小心翼翼的一步步向后退,生怕发出声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

  正当奥斯汀即将脱离对方视线时,一阵风刮过,将对方的帽子吹到了地上。

  奥斯汀不由在心中惊呼:“完了!”

  正当他打算撒腿就跑时,没想到对方却率先喊出了他的名字。

  “奥斯汀·乔伊斯?”

  “你认识我?”

  奥斯汀并没有放松警惕,他双腿绷直,打算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就立刻逃跑。

  男人嘬了口烟斗,慢悠悠的从鼻子里吐出一阵烟雾。

  “我虽然上了年纪,但还不至于那么健忘。半个小时前,我才刚刚给过你一枚先令,又怎么会不记得你的名字呢?”

  “给过我一枚先令?”奥斯汀一愣神:“你是那个从圣公所出来的先生?”

  男人点了点头,冲着奥斯汀的方向伸出了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鲁尔,布鲁尔·施特拉姆。”

  奥斯汀心有疑虑的望着他,最终还是选择握住了他的手。

  “我还以为您这样的绅士是不愿意在雨天赶路的,毕竟道路上的泥巴可能会弄脏您的靴子和裤子。”

  布鲁尔原本还好好地,可他一听见‘泥巴’这个单词,顿时一口烟没吐出来,差点被呛得喘不上气。

  他掏出手帕一边抹去呛出来的鼻水,一边连连点头道:“咳咳咳,你说得对,雨天赶路确实不是个明智的选择,所以我打算在纽维尔住上一晚,明天一早再出发。”

  “那您为什么会在这里?”奥斯汀疑惑道:“这里离纽维尔可得走上一阵子呢。”

  “嗯?”布鲁尔听到这段话,微微沉吟了一阵,随后指着自己身旁的路标道:“奥斯汀,你是不是被雨淋糊涂了?这里就是纽维尔啊!”

  “纽维尔?”

  奥斯汀蓦地一愣,随后才发现眼前的景象似乎有些熟悉。

  似曾相识的拱桥,镇口的烟囱,前方高耸独特的圣公所尖顶,还有那几间挂着营业木牌的酒馆。

  透过淅淅沥沥的雨声,奥斯汀仿佛能听见酒馆里醉鬼们玩牌吹牛的声音。

  “这……”奥斯汀一脸的难以置信:“我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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