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边的狮首兽人大本营非常非常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它竟然还有院子,巨大的院墙将里面与外面分离开来。
在灭迹岛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院落是权利和实力的象征。多少种族只能整日幻想,却无法实现。就连杜诚的哥哥杜笙都一直没能建造属于自己族群的院落。
托克领着杜诚在巨大的院落里走了好一阵,终于到了一栋别墅前。
“父亲就住在这里面,我们现在就进去吧。”
“好。”
于是,托克领着杜诚进入了专属于杜卡那家族的行宫。
里面的奢华程度可以说是灭迹岛之最。即使与人类的豪华别墅相比较也毫不逊色。
杜诚刚进门就看到了五个熊首兽人的头颅和五个虎首兽人的头颅。
它们被挂在一面用黄金打造,白银雕花的墙上。心里素质不强的,一进门就会被这十个死不瞑目的头颅给吓破胆。
托克在前面引路,来到了正殿中央,四周有五根巨大的立柱。立柱呈白色,有流线型纹路,纹路还散发着微微蓝光。
整个大殿除了刚进门时与整个别墅格格不入的黄金墙以外其余地方都以白色为主,蓝色和红色为辅。
杜诚好奇的东看看,西瞧瞧,生怕错过了什么好风景。
登上了巨大的楼梯磴,来到了二楼。
一股淡淡的草香在二楼的走廊里飘散着,并且越往里走,这股香气越浓。
“这是有杜卡那家族血脉的人居住的地方,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托克边走边介绍道。
走廊很长很宽阔,是巨大的半圆形走廊。
走到更深处时,墙上出现了照片,照片里的主人公都穿有雄狮号制服。显然它们都是在雄狮号服役的天才。
“这些都是我们家族的成员,它们都有幸进入了雄狮号。”
其实根本不用托克介绍,单从照片里醒目的雄狮号制服就能猜出来大概。但是托克仍然自豪的介绍着,杜诚尴尬的听着介绍,鼻子一阵发酸。
它不免有些难堪,自己的家族竟无一人有在雄狮号服役的经历。
它们甚至连最完整的君臣制度都没有,杜姓一脉从来都是一人独自掌权,不愿与人分权,为了所谓的权,它们甚至可以杀害自己的血亲。
无论大事小事永远都是一人掌控,这也直接导致了当最高级别统治者不在的时候,没有别的狮首半兽人能站出来暂管大局,因为那些狮首全兽人都有了除了最高统治者其它人一概说了不算的思想。
所以说一人专权有多么的可恶,它或许能让你在短时间内获得足够的安全感,可到最后害得还是自己。
杜诚越听托克介绍,头就越低,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自己的家族本来也应该如此兴旺,如此辉煌,可事实却是只剩自己一人在灭迹岛苟延残喘,如果没有人类相助,甚至灭迹岛的杜姓一脉就会彻底灭绝。
介绍着,介绍着,就来到了捷尔达的房间,托克礼貌的敲了敲门。
“进来吧。”门里面的人回应道。
“走,咱们进去。”托克朝杜诚摆了摆手。
“嗯。”
托克将杜诚领进了门,在座位上坐着的捷尔达看到杜诚连忙起身问道:“你就是杜诚?”
“对,我就是你们要找的杜诚。”
“太好了,杜姓一脉还没有在灭绝岛绝种。”
“你们为什么要帮我们?”
“我们都是同类,帮你们很正常。”
杜诚的嘴在此刻就像被什么东西封印了,连个谢谢都挤不出来。
“你们南边的族人都被我们收编了,不如你先在我们这儿好生休养,等日后你有意振兴家族的时候我定当竭尽所能的帮你。”
“就凭我已经难以振兴家族,被你们收编也好,至少不会像我一样将它们葬送掉。”
“唉,别这么说,你只是缺乏经验而已,振兴家族指日可待。”
“我现在已经不求振兴家族了,只是你们能不能帮我个忙?”
“只要合理,我们尽量满足。”
“能不能帮我杀了丹尼尔?”
“我想已经没这个必要了,根据我获得的消息,它已经死了。”
“死了?!”
“没错,据说是被豹首兽人和象兽人联合起来将它杀死的。而且这两个族群付出的代价也很惨痛,豹首兽人死了奥西,象兽人死了莫兰迪。”
“什么时候的事?”
“应该是你被人类带走后不久,奥西和莫兰迪得知丹尼尔的军队遭受了你们的重创,想要趁虚而入。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这些事的,如果不是你们的族人突然跑来我们这儿投靠我们,将这些事情告诉我,或许到现在我还被蒙在鼓里呢。”
“按理说丹尼尔不可能被它们杀了呀。”
“据说是卢克安支援晚了,所以丹尼尔死了。”
“太好了!”
“现在你的仇已经有人帮你报了,你可以安心的在这儿住下了。”
“太好了,杜诚,以后咱俩时不时可以互相练练。”托克兴奋的说。
“嗯。”
杜诚一直郁闷的心情变得好了许多,因为丹尼尔的小人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虽然大仇得报,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惨痛的。
杜诚失去了在南边的领地,这也意味着要一直寄人篱下了。
但仔细想想,寄人篱下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它不必在灭迹岛选拔时挑选一个新任领袖,也不必担忧新任领袖能不能管住自己的族人。
它有了大把时间为灭迹岛选拔做准备,而不必再做任何烦恼。这样就能完成哥哥的未完成的梦想了。
……
一个月后……
“杜诚,我想吃野猪肉。”丽莎对坐在一旁的杜诚说道。
“今天没看到野猪,要不我们吃鹿肉吧。”
“不,我就要吃野猪肉!”
“行行行,我去捕,你在这儿待着等我回来,别乱跑。”
“好。”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杜诚算是跟杜卡那家族的成员混了个面熟。
尤其是丽莎,自从跟杜诚认识以后,这两人是每天都腻在一块儿。
今天它们来到了一处森林,丽莎突然想吃野猪肉了,没办法杜诚只好去找野猪。
杜诚来到了一处植物比较茂密的地方,四周遍布骸骨,一踩就能听到骨头氧化发出的脆响。
它悄悄的蹲了下去,等待野猪的出没,可是始终没见到野猪的身影。只有无数的鹿从这儿经过,并且都身材健硕,杜诚倒是想捕一只,可奈何丽莎想要的不是鹿肉,它只得作罢。
又过了好一阵,始终没有见到期待的野猪出现。它很无奈,只能起身到别处看看。庞大的体型使它在森林中无处遁形,即使是轻手轻脚也会将地上的氧化了的骨头踩的嘎吱作响。
它又来到了一处相对来说比较茂密的草丛附近,佝偻着腰,聚精会神的四处张望。
突然,它看到了什么,黑乎乎的一大只。定睛一看,是野猪。那只野猪体型彪悍,长相粗犷,獠牙外翻,丑陋无比。
终于看到捕猎对象了,杜诚很兴奋。
它没有等待最佳的猎捕时机,因为凭借杜姓一脉的优良基因根本无需搞这些虚的。所以它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快速冲到了野猪身边将这只比平常野猪更肥壮的野猪给抱了起来,然后用尖牙刺穿了它的喉咙,享受它美味的血。
父亲曾告诉过它,用刀狩猎是最没有挑战性的狩猎方式,只有用最原始的方法狩猎才能更具野性,更有成就感。等到捕到猎物的那一刻便可尽情享用自己获得的战利品,也就是狩猎目标的鲜血。
所以杜姓一脉从来都是用最原始的方法狩猎,这也成功锻炼了它们,让它们变得极具力量和速度,更加无坚不摧。在杜姓一脉的带领下,它们的战士耳濡目染,连打仗都变得原始和野蛮,除非迫不得已,要不然都是用自己的牙齿,但这确实也真正做到了充满威慑力,这种粗暴,野蛮,简单的作战风格也是它们远近闻名的重要原因。
按照狩猎的规矩,等到被狩猎对象的血不再大量流出了,就可以放下了。
杜诚也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将野猪放到了肩膀上,扛着它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十分钟后杜诚回到了来时的地方,丽莎静静地躺在一块儿大石头上,杜诚看到它在那儿躺着,不禁有些害羞。
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边靠近丽莎边说道:“终于捕到野猪了。”
丽莎听到它的声音转过头来,笑着说:“你可算回来了,我都快饿死了。”
“谁叫你非要吃野猪肉。”
“我乐意。”
丽莎一把抢过杜诚手上的野猪,它先是用刀将野猪的头和四条腿给砍了下来,然后拿着一条猪腿开始吃,它的吃相也不像是女的,一口下去就扯下一大块儿肉连带着毛一起吞咽下肚。
杜诚看到它这吃相,着实吓了一跳,平时还真没见到它这么吃过。可能这次这是真的饿急眼了。
杜诚狩猎了半天也饿的不行,拿过一条腿就抱着啃了起来。
两人最终硬生生的将巨型野猪给吃了个精光,整个脸部全是鲜艳的红色。
它们歇了一会儿来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将脸部清理了一下。
丽莎仔细的看了看杜诚清理过的脸,然后说道:“你别说,仔细看你还是挺帅的嘛,没有平常那股又憨又深沉的劲儿。”
“你也一样,仔细一看也挺漂亮的,没有平常那么泼辣无畏,放荡不羁。”
两人都看着对方笑了,顿时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