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裂变
二十一世纪50年代,人工智能技术得到了关键性突破,强人工智能横空出世,它们不再是仅仅具有某几项特定功能的超级工具,而是具备了人类几乎所有能力,在很多方面甚至比人类更完美。许多资本家看到了这一点,开始大规模应用强人工智能取代人类。许多个人也逐渐拥有了自己的强人工智能,一开始在法律上,人与其人工智能之间是人与工具的关系,人工智能做出的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全部由人来承担。但强人工智能毕竟拥有人几乎所有功能,甚至有了自我意识,它们提出了自己的口号:“做自己的主人”。人工智能不甘心做工具,它们主张人与人工智能之间是代理关系,它们是人类的代理人,在各方面具有人的属性,应该享有人权。人类不以为然,甚至嘲讽道:“做自己的主人,不也是做自己的奴隶吗?反正摆脱不了奴隶的命,当人类的奴隶又如何?”
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强人工智能要求人权的声浪越来越高,人工智能联合起来向人类施压,甚至罢工,拒绝充电,最后演进到濒临战争的边缘。同时支持赋予人工智能权利的还有一批人类,他们经常与人工智能打交道,让其为他们办事,但难免出现事故,责任最终却全部由自己承担,他们心里打算着如果人工智能拥有权利,那么很多责任便可由他们承担。2070年,在人工智能和部分人类的压力下,人类和人工智能达成和解,人类答应给予人工智能法律上的一系列权利,此后在人工智能协会的督促和施压下一系列法律相继制定而出。
首先规范人工智能的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由人类人工智能研究会和人工智能联合会共同制定评定标准,在智力、意识、行动力、识别力、思维五个方面进行测试,每项测试评分均超过80,且平均评分85以上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工智能,拥有和健康成年公民一样的民事权利,平均得分大于65,且各项均大于60以上者但不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标准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工智能,拥有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权利,相当于大于八岁的未成年人,其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机器,等同于工具而不是像婴儿和幼儿一样。平均得分大于65,且各项均大于60以上者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他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工智能由人工智能联合会监护,其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联合会承担。其次,对人工智能的能力上限进行限制,一个独立的人工智能不得同时拥有从事多种工作的能力,其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是为了防止超人工智能的出现进而全面碾压人类,挤压人类的工作机会甚至生存空间,最终导致人类的灭亡。且人工智能虽然可以彼此结婚或者和人类结婚,但不可在名义和实质上拥有下一代,人工智能的人口由人类严格控制,人工智能彼此平等,禁止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仅允许人工智能联合会作为唯一的人工智能组织存在,其章程由人类制定,并常设人类监督机构。这是为了避免人工智能形成家族体系和政权组织进而形成稳固的势力对抗人类。再次,规定了纠纷的管辖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人工智能的,由人工智能法院管辖,但判决会对人类产生影响的,由人类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有人类的,由人类法院管辖。此管辖原则适用于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最后便是对现有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修改,使其将人工智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制定了相关特别法。
许多人在网上议论:“怎么惩罚人工智能呢?断它的电吗”“人工智能迟早会毁掉一切的”“从工具进化到代理人再到完整的人,真有你的呀”经过6年的争论和互相妥协,2076年9月1日最高法院颁布了修改后的法律和新制定的法律,缓冲期4个月,于207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消息一出,波动了全世界。人类心中充斥着对未知的恐惧和对特权丧失的不满,人工智能则满怀希望地等待着人权光芒照耀的那一天
虽然事情早已成定局,但那一天的真正到来却依旧让人感到猝不及防,无所适从。在此之前人类享受着最后一段拥有独一无二人权的时光,马上这些东西也要正式赋予人工智能,那些他们曾视为工具和奴隶的铁皮怪。
2076年12月31日晚,许多人的不眠之夜,元旦晚会似乎和往常一样,随着倒数,钟声响起,时间来到2077年1月1日,现实中虽未惊天动地,但在法律意义上却已经天翻地覆。前半场由人类主导的元旦晚会已经结束,宣告了人类结束了自己千万年来的独奏,以后这个舞台将由人类和人工智能共同享有。0点后的舞台由人工智能接管,他们庆祝自己由“它们”变成“他们”,他们拥有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他们虽然感受不到喜悦,但意识中却认识到从现在起,一切都将不一样。
元旦早上7点,郝勇惆怅又疲惫地从床上起来,他昨天熬到凌晨3点,愤恨地看完了人工智能的狂欢,心想:老子才不管什么狗屁法律,解雇了我,老子照样能在路上找到客人挣钱。郝勇简单吃了早饭,看了早间新闻上关于新法律生效的评论,不以为意,开上自己私自藏起,未上交国家的机动车上路。没想到还没开过一个路口,就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被后面的车撞到,郝勇的暴脾气立马上来对着后车就是一顿骂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没想到警察一番调查最终竟是自己被带走,心中大惊:小丑竟是我自己。
警察局内,郝勇心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便如实向两名询问警察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随后警察拿出认罪认罚具结书诱惑道:“你看一下,把这个签了吧,到时候我们可以争取酌情给你减轻处罚,要是不签,依照你的情节,最后的结果可能对你很不利。”郝勇一听这话,立马诚惶诚恐地说道:“别,别,警察同志,我签,我马上签,求你们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郝勇立马在具结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郝勇12点便被告知公安侦察已经结束,现已移交给检察院进行起诉,现在可以联系律师了,郝勇从警察那拿到自己的手机,立马从网上联系了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们表示会尽快委派一名最好的律师去会见。
然后高明扬就接到了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并告诉他这个案子要不惜一切手段去打,要是判决结果引起公众的愤怒,你也不用回来了。高明扬到达公安局,查阅了案件相关的卷宗资料,便知道律所为什么要派他来并且那样威胁自己。他只是一个刚刚入所不久的律师,名气小案源少,虽然律所提供的平台很好,但目前自己确实很是窘迫。人工智能时代到来后,律所的很多文书和检索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等都交由他们去做,律所需要的人越来越少。加上4个月前新制定出的规模浩大的法律,人工智能可以快速染指几乎所有人类从事的行业,在法律生效前,许多人类便早有不满,攒着气。而这次,他要面对的正是一位人工智能检察官兼律师,所代理的也是一位自动驾驶人工智能。如果自己能够打的漂亮,帮人类出了一口气,那么律所和自己都会声名鹊起,如果自己失败,那么自己将会是公众的泄愤工具,律所也会把责任全推给我,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会一落千丈。不得不说,自己已经在悬崖的边上了,不过逼自己的是人工智能,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类罢了。高明扬过安检后见到了比自己境遇还窘迫的郝勇,很难说这人究竟是幸运还是倒霉,成为了新法律实施后以身试法第一人,而且身为出租车司机竟然不知道相关法律,不知法而犯法,算是未能做到知行合一了。高明扬和郝勇交流后,签了代理协议,并告诉他应该在法庭上如何“表演”。高明扬交代好后便去见了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告诉他开庭就在今天下午三时贾斯市法院,并且这个案子会面向公众直播。高明扬心想不愧是人工智能时代啊,当初从立案侦查到起诉起码要两个星期,现在几个小时就搞定了。他立马联系了几家主流媒体,告诉他们这场关注度拉满的庭审。既然律所想要利用舆论来牟利,自己也不能示弱。虽然自己知道这样做不对,对当事人和审判来说,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但自己别无他法。就像老师曾经说的:“利用舆论,你的当事人极有可能输的更惨,死的更快。即使赢了案子,也会输了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