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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猫女番外:那个神秘的男人

  我渴望金钱。我渴望财富。我渴望珠宝。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非常穷困的家庭里,我从来就没有机会享受到那些富人每天都在拥有的东西。我从小就对这些东西非常渴望。

  我的父亲,是一个窝囊废,也是一个恶魔,他让我与这些东西彻底绝了缘。

  在我很小时,有时候猫咪会偷偷给我一些珠宝。那些绚丽夺目的小东西,马上就吸引了我。从此,我也深深地迷上了它们。

  但我很难拥有这些东西。而上层的那些华贵们,这种东西却可以随时挂在身上。这让我感觉非常的不满。

  我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但我不会就此放弃,我会去改变这一切。我可以自己去获得这些东西。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因此,在我重获自由后。我变成了一个窃贼。去窃取这些东西,不仅是因为它们可以支撑着我继续活下去,也是因为我对这些东西本身就非常着迷。

  然而,我第一次行窃,就失败了。我被主人抓到,被打得半死。我为了逃命,从二楼的窗户跳下,摔残了脚,才逃离了那个家。我的皮肤也被玻璃扎到了,碎玻璃刺穿了我的胳膊。这让我接下来的几天,过得非常难受。

  我吸取教训。这次失败让我意识到,我太弱了,我还不够强大。要想支撑着我去做接下来那些事,我就需要变得更加强大。我要变得足够强,才可以打败那些人。而不会再受人欺凌。我早就受够了被欺凌的日子!只有变得足够强大,我才能去随心所欲地去做我想做的事情。这也是我一直想要的,做一个自由的灵魂。不受任何人的制约。

  因此,我开始对自己进行各种训练。我甚至,自学学会了空手道。我白天进行各种技巧招数练习,到了晚上,我又开始找寻一些适当的目标,去实践我的技能。

  在一天天的学习与不断地行窃当中,我变得愈发强大。我的行窃成功率也越来越高。从一开始的屡屡失败,变成了后来的几乎百战百胜。到我十八岁时,我甚至已经认为我的空手道已是顶尖。

  直到,我遇到了那个男人,那个穿着蝙蝠衣的披风斗士。他自称为——蝙蝠侠。

  在我真正与他碰面之前,我就已经从报纸上看到了他。虽然一开始的他并不引人注意,但我一眼就记住了他。不知为什么,当我从报纸上看到他的第一眼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过去。

  那个男人是如此的有魔力,一把就抓住了我的心。报纸上的他,让人如此着迷。最吸引我的是,他身上的那股神秘感。

  他在不同报纸里的描述不一样,在一些报纸里,他被称为哥谭的正义守护者,而在另一些报纸里,他又是可怖的恶魔。他的形象千奇百怪。

  可见哥谭的媒体对他并不了解,他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他,也才刚出现不久。在报纸上也并不会占据什么头版头条。他并不引人注目。

  但我却注意到了,就是因为那种强烈的神秘感。我对未知的东西是很渴望的。我想知道,他那黑影之下,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真实。但我又怕,揭开那真实之后的失落感。

  所以,我渴望在哥谭的街头撞见他。但我又不想撞见他。怕我见到他之后,失去那一层神秘感,怕真实的他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失望。

  所以,我以一种矛盾的心态,开始在城市中找寻他的下落,找寻那个穿蝙蝠衣的男人。

  我也开始迷恋于搜索他的消息,无论是哥谭时报这样的大报纸,还是什么八卦小报。我都会去尝试搜寻他的消息。

  我也会努力倾听街头巷尾的传说。但我所获甚少,我还是没有他的下落。甚至有一段时间,他就如鬼魅般,完全消失了。哥谭,似乎也不曾记得有这样一个人。他消失了。

  又或许,他本来就是假的。我开始失落。我痴迷的,终究只是一个幻影。他并不存在。

  我又开始了和往常一样的偷盗生涯。

  但是,在一天夜晚,我居然真的撞见到了他。撞见到了那个我一直在寻找的神秘男人。

  那天,我在劳累了一天之后,抢了一个人的包,作为我劳累一天的慰藉。

  但我被三个人盯上了。那三个人,很明显不是普通人,可能是什么黑帮成员。他们想找我下手,并夺过我手里的包。

  我此时已经精疲力尽了,且我本身的力量也有限,完全不是那三人的对手。我只能且战且退,想办法逃走。

  但他们紧追不舍,越逼越近,把我逼到了一个角落里。我走投无路了。真倒霉,我还没做成江洋大盗,就要栽在这里了吗?

  在那一瞬间,我心里又冒出了一股绝望感。我仿佛又变成了那个在父亲施暴下无力还手的小女孩,或是在孤儿院被囚禁虐待而无力挣扎的痛苦灵魂。这种感觉,我已经很多年未体验到了。但它此时,又回来了。

  我以为我就要完蛋了,就要被他们随意宰割了。

  但黑暗中,一个黑影现身,他救了我。那个人,就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个蝙蝠魅影。

  只是,他比报纸上更加真实。他看起来并不是什么鬼怪。他身穿一套特殊材料制成的黑色制服,身后还有披风。可能喜欢耍帅的人都会有个披风吧!最重要的是,他戴着一个面具,而面具下面,漏出来了半边脸,那是一个坚毅的面庞。那股我在报纸上感受到的的神秘感,并没有因为见到了真人而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了。

  他是真实的,报纸并没有虚构他的故事,他是真实存在的。

  但是,我并不渴望被他救。我已经足够强大,我可以自己保护自己。我这么多年,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生存下来的。我不需要别人保护。

  所以我也拿起了一根木棍,想要去证明我自己。但我小看了那个人,我的偷袭并没有成功,反被他反手扼住了喉咙。我无力挣扎。

  而那个穿蝙蝠衣的男人,他并没有因为我被抓显出一丝慌乱。也许是他足够自信,或是他对我的生死并不在乎。他使用了烟雾弹,然后魅影般绕到了歹徒身后,接着便轻松击败了歹徒,将我救了下来。

  平心而论,他确实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可能就已经死了。但是,我也并不会感谢他。我讨厌这种自身弱小的无力感。无论是被别人欺压的无力感,还是不得不依赖别人来拯救你的无力感。我是独立自主的人,我完全可以靠自己。我不需要别人保护。

  更何况他还没有把我的包还我。他对我很傲慢。我讨厌傲慢的男人。

  所以我冲了上去,想和他过招。我要证明我自己。但是,我很快就被他打败了。而且是被毫无还手之力的打败。我引以为傲的空手道,也被他轻松化解。他格挡我的招式,就和玩一样。

  那一刻,当初的那种无力感,又似乎回到了我的心头。尽管这个男人并不想和我为敌,但我真正知道了,我其实一点也不强。我和当初一样弱小。我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是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我讨厌这种无力感。我要变得真正强大。

  而且,这个男人的言语,对我非常的傲慢。他装着一副高高在上的口吻来指点我。这让我非常的不舒服。我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我要打败他,我要打碎他的骄傲,我要让他有一天跪在我的膝下。

  我对他报了我的名字,还有我的决心。然而他根本不屑一顾,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我的这番话,更没有记住我的名字。但我不管,我会在将来的一天,打败他,征服他。

  不知为什么,我从未对一个男的有过这样强烈的冲动,一种不带脑子的冲动。等我之后慢慢平静下来,我才发现我被什么东西冲昏了头脑。

  我与他可以说是素未相识。我与他,就只见了这一次面,就只说了这几句话。而他,对我的了解更少,也似乎对我根本就不在意。

  为什么我要那么做?仅是因为我要证明自己更强吗?还是因为妒忌他的强大?

  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管,反正我要变得更强。我也会打败他。

  既然你叫蝙蝠侠,用蝙蝠来给自己代号,那我为什么不能用猫来给自己代号呢?从今天开始,我就叫猫女吧!

  蝙蝠侠,等我回到哥谭的时候,你最好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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