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参
“卧槽!”
余笙人傻了,连忙用手捂住鼻子,跑到卫生间,再用清水冲了好几分钟,这才止住。
“这人参那么补的吗?”
他忽然觉得有点后怕,要是补坏了身体,可就得不偿失了。
“看来以后不能生吃了,得泡水喝。”
余笙仰着脑袋,确定自己不会再继续流鼻血后,这才回到客厅,将人参切下一片薄薄的半透明切片,随后将剩下的一袋人参找了个装水果罐头的玻璃瓶保存好,又拿来一个保温杯,把那一片人参丢了进去,再倒入热水,内心这才平静了下来。
坐在沙发上,余笙打开属性面板。
【姓名:余笙】
【年龄:18】
【力量:7】
【敏捷:9】
【体质:7】
【灵性:5】
体质从6增强到了7,而灵性竟是有了2点的提升。
根据系统的描述,体质的评判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健康程度,一个亚健康成年人的体质大概在4-6之间,另一方面,则是对于阴气的抗性。
如果是一个体质为6的普通人,长时间生活在阴气重的环境下,体质就会变得越来越差,轻则生病住院,重则死亡。
体质若是越强,超过10,将能够反补阴气,寻常小鬼身上所带的阴气根本伤及不了分毫。
而灵性,通俗来讲,就是感知能力,在当前这个时代下,灵性越高,对于阴气的感知能力就越强,换句话来说,就是更容易感知到危险。
“效果竟然那么好,看来得给秦姨和老吴都送点过去,不过得先找个合理的理由。”
余笙暗暗想着。
秦姨是住在隔壁的邻居,本名秦岚,年轻时跟余笙的母亲是好姐妹,这也使得她非常喜欢余笙。
余笙父母走得早,除了一套房子和一些钱,没给他留下点什么东西。
倒是干刑警的老吴,当护士的秦姨非常照顾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喊余笙去他们家吃饭,把他当干儿子看待。
他们的女儿吴筱筱也一直当着一个大姐姐的角色关照着余笙。
可以说,余笙能安安稳稳地长到十八岁,和他们一家的付出有着莫大的关系。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笃笃笃——”
“谁啊?”
“小笙,是我,你秦姨。”门外的女人柔柔地喊道。
“是秦姨啊,来了!”
余笙快步走到门口开门,只见秦姨穿着围裙抄着锅铲正站在门口,旁边传来阵阵饭菜的香味。
“快快,来秦姨家,准备洗手吃饭。”
“秦姨。”余笙喊了一声,随后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婉拒道,“我刚在外面吃过了。”
秦姨却像是没听到余笙的这句话似的,抓着余笙的手往外拽,边拽还边说:“哎,外面的东西哪能吃饱,又没有营养,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正好,你吴叔出警去了,我做了几个菜也吃不完,留到明天就浪费了。”
余笙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想着怎么找个合理的法子把人参送出去,但吃个饭也不影响什么。
至于老吴……
十三中的案子应该解决得差不多了,他估计主持工作得到半夜才能回家,到时候自己早就睡了,他还能破门而入不成?
如此想着,余笙便跟着秦姨回了家。
刚走进去,余笙便看到了他最爱的糖醋排骨,虽然只有三菜一汤,但也够他们俩吃了。
“喔!老吴真没口福。”
余笙很是轻车熟路的坐在凳子上,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排骨塞进嘴巴。
倒不是余笙没有礼貌,而是这么多年了,余笙最初的时候很拘谨,不敢动筷,就算是吃饭,也只是扒拉那么几口,不敢多吃。
直到后来,两口子出去散步的时候,发现了偷偷在包子铺买包子吃的余笙,狠狠教育了他一顿,才有了后面把秦姨家当自己家的情况。
秦姨笑呵呵地道:“老吴都吃了二十几年了,怎么会没有口福?”
她一边说着,一边给余笙盛饭,然后坐下,夹了一块排骨,安静地吃着。
过了一会,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口道:“小笙,你中午去十三中了?”
“啊?”余笙抬起头来。
“老吴他很担心你。”秦姨露出担忧的神色,“还有一个月你就要去读大学了,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你爸妈交代?”
“哎呀秦姨——我就好奇嘛。”余笙嬉皮笑脸的,“我看老吴等在十三中门口,就想着过去看看到底出了啥事,你看,我这不还好好的嘛,胃口好得很。”
说着,他猛炫两大口米饭。
“不许好奇!”秦姨一瞪眼,随后又被余笙那鼓着腮帮子的脸给逗笑了,缓了几秒,才继续平静地开口,“以后那种危险的地方别瞎跑,知道吗?那些事情,老吴都没办法处理,只能舔着脸去求别人帮忙,我们都是普通人,要真遇上了,我们没办法的。”
“知道啦,我又不傻,肯定知道哪里该去,哪里不该去。”余笙笑嘻嘻地说,“哦对了秦姨,下午我跟同学出去玩,晚上就不回来吃饭了哈。”
秦姨冷哼一声,随后又慢慢悠悠地问道:“跟谁啊?”
“林小渌,就那个小胖子,您见过的。”余笙说。
秦姨在脑袋里想了想,道:“林小渌这孩子老实,你多学学他。”
“秦姨——我也很老实的啊!”余笙装作不高兴的说道。
“是是是,你也是老实孩子。”秦姨无奈地笑着给余笙夹了块排骨,“那我晚上就不给你留饭了啊。”
闻言,余笙露出一个惋惜的表情,摇头道:“哎,今天吃不到秦姨做的晚饭了。”
“臭贫,吃完赶紧走吧,别让人林小渌等急了。”
……
吃完午饭,余笙就出门了。
工作日的下午,街上并没有多少人,余笙慢悠悠地走到公交车站,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色短袖的小胖子,正站在车站的阴影下。
“笙哥,这里!”
林小渌见到余笙,立马朝他挥了挥手。
余笙有些诧异,他们今天聚会的地方在西林区的一家沉浸式剧本杀店,而林小渌家刚搬去西林区不久,按理说,他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
“怎么跑这儿来了?你不是就住西林那边吗?”
“害,别说了。”林小渌皱了皱鼻子,“早上我爹非要拉我去北华那边进货,四点多我就被他拖起来了,要不是,我说下午约了你出去玩,他高低得把我留在菜市场里,我寻思说出来以后闲着也是闲着,就坐车过来找你了。”
“北华区那边的屠宰场是吧?这不挺好的?”余笙笑着反问道,随后拍了拍他的肚子,“你看看你这身镖。”
林小渌的父亲在菜市场里卖肉的,每天起早摸黑的要去北华进货,虽然辛苦,但收入还算不错。
“你懂个毛。”林小渌一挺自己的肚子,“这叫将军肚好不好?”
余笙无情嘲讽道:“将军肚是脂包肌,你这肚子上有鸡毛肌肉?”
“别戳穿我嘛。”林小渌讪讪的笑了笑,“哎,你最近见过顾逸捷没?”
“顾逸捷?他怎么了?”余笙问道。
顾逸捷是他们班一个同学,家里做点小生意,放到整个东兰市算不上多有钱,但搁他们班级,已经算得上是富二代了,有点臭屁,但人倒是不坏,今天的聚会就是他组织的。
“这段时间我们不一直约着去网吧嘛?他就带着个保温杯,说是他爸买了根将近一百年份的野山参,天天让他泡着喝,看得我羡慕死了。”
“怎么?你也想导一整晚?”余笙面露微笑。
“雾草!”
林小渌一拍大腿,惊诧道:“怪不得呢!昨天我们说好了早上八点网吧集合,结果这个逼下午才到,感情是导了一晚上啊!身体好就是不一样哈!”
余笙心说什么时候你去我家,给你来一口人参,包你能从早上导到第二天早上。
他现在还觉得自己体内的气血在不停地翻涌,得想个法子好好发泄发泄,不然真得憋出问题来。
当然,余笙指的是通过运动,将那口人参的能量转化为他自己的东西。
“那他这几天气色怎么样?”余笙问道。
“好得很!以前他萎得要死,但现在,一会你见到他保准你认不出来!红光满面的。”林小渌顿了顿,随后又嘶的一声,“哎,你说我要不要让我爹咬咬牙,也搞根野山参泡泡水喝?到时候我偷偷给你切半根,让你也补补?”
说着,林小渌的表情越来越猥琐。
灵异大爆发以来,虽然没有明确的告示,但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人最重要的就是体内的阳气,阳气不足了,也就容易被鬼缠上。
而人参,就是最常见的一种补阳气的东西。
不过,现在市面上,正宗野山参的价格被高得吓人,一根甚至能买一套房,而那些人工养殖的,价格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据说,在一些高级拍卖会上,一株顶级的参王,甚至拍出了好几亿的价格!
“不用,浪费那钱干嘛?我家里多的是,保准你吃一口就流鼻血。”余笙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