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廷绕着铁丝网围栏转了一圈,还打了两只兔子,看着血染的兔子有点不知所措。
他从来没有处理过兔子,叹了口气,拎着兔子回家思考怎么吃了它们。
方廷远远看到一个老大爷站在房子前面,他有点疑惑不解,这里他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怎么会有人来拜访。
当他走到老人家面前刚要开口大爷先说了:“你好,我是加里*托马斯,以前是看守林场的,你这里还需要吗?”
方廷想想还真的不需要,他就是图个清静,便开口道:“好像不需要,我就是买来躲开城市的麻烦,好让我专心写小说的。”
老人一下子失去了色彩,转身就走。
方廷看着有些落破的老人,有些不忍心便叫住他:“加里,周薪2百,做不做?”
加里转身笑道:“可以,已经很好了。”
“您以前住哪里还是去那里住,你随意……会处理兔子吗?我们的午餐。”方廷扬扬手上的兔子,他刚才巡视时看到西边也有一间干净的房子,大概就是加里以前住的。
“当然,我经常吃它们,你这是枪打的,枪法不错。”加里夸赞道。
方廷笑了笑,有个人说话也不错,把兔子递过去,想了想回屋把一包辣椒面从空间里拿出来,然后送到加里手上:“您如果不能吃辣,就烤一只是辣的,我想吃辣的。”
“等半个小时过来你尝尝我的手艺,如果还行,以后做饭我包了。”加里接过去就去处理了。
方廷看着老大爷精神焕发的样子,也不想问他为什么愿意来这荒废的林场。
方廷自嘲:“原本想买个牧场,没想到买了个林场,造化弄人,还有就是要拍电影的,现在也被排除在外,难道自己真的是没本事。还是先收拾收拾屋子,晚上还得睡觉呢。”
方廷从此就扎根在了林场,早上起来围着林场跑步十分钟,练拳,吃早餐,然后拎着斧头到树林子里砍死树,顺便打猎,空间里的东西被他腾空了,现在装一些树杆,装满就往回走吃午饭,下午再去一趟,想着法子不让自己无聊,每天过行很充实。
吃过晚饭坐在房子走廊上的躺椅看日落听风吹过树林子的声音。
晚上点上蜡烛看书或者写写他记得的电影小说版,一直到十点,然后就睡觉了。
方廷重复着这样日子等着韦斯利来取回他的钱,也不知道他看没看到留在窗户上的留言。
这天他正在用斧头砍树,刚挥舞岀斧头,瞬间场景变化成海边,斧头正朝着一个钓鱼的大爷砍去。
大爷快速的把右手的钓鱼竿放左手,右手一拍斧面,斧子就飞岀去掉水里,这大爷好厉害的功夫,不到半秒做了两个动作。
方廷目瞪口呆看着处变不惊的大爷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Hi!你是谁?”大爷淡定地问道。
“我……”方廷不知道该说中文名字还是被他借尸还魂的名字,他以前对外都是介绍马修,心里一直都记住自己叫方廷,他不想让自己的最后一点执念消失在这世间,以前都刻意忽略这个事情,现在看到这个神秘莫测的大爷他不知道该如何介绍自己,卡住了。
“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来杀我,碑文都不给你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