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廷尽量避面碰到凯特,想着再呆一周,要是艾伦还不出现,他就真的去洛杉矶定居了。
第二天,他买了个傻瓜相机,拍了很多照片,帝国大厦、自由女神像、中央公园、克莱斯勒大厦等等。
第三天哪里都没去,他静静的喝茶看书晒太阳。
凌晨三点多,方廷忽然听到门锁被撬的声音,瞬间惊醒,悄悄的起床做了个假人在床上,迅速爬在床底下。
不一会儿听到消音手枪开枪的声音:“FK,那个混蛋真杀我,不应该啊!我也没有惹别人。”
方廷看到一双脚进入门口,他果断开枪打在腿上五枪,人影倒地,他又照着黑影中部“砰砰砰”打完枪里的子弹。
他听着没有动静了,但是仍然坚持爬在床下面半个小时了才爬起来查看情况。
他打开灯,看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倒在血泊中,还有一把消音手枪掉地板上。
方廷想打电话给马修的亲戚来处理,又想想这应该算正当防卫还是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就被带到警局询问。
方廷在警局被折腾了七个多小时才放了岀来,他算是领略了N国的热情。岀了警局他首先又去买了把格洛克手枪,子弹买了五盒,才能安心地走到大街上。
这一刻,方廷真的好想回家,他不想呆在这个世界,对他而言实在太过危险,很不习惯。
他回到家里,打开电视接着追看犯罪心理第三季。喝到迷糊间他下楼去找凯特……
第四天早上,方廷醒来,是被一个梦吓醒的,艾伦质问他,他哑口无言,好听点是抢了别人的女朋友,难听就是插足他人生活,古时候可是男女都要沉塘的,然后他就被艾伦开枪打死。
他想了想莫不是那三千万的事:“你来要,我又不是不还给你,至于杀人吗?”
他随后看到这儿不是自己房间,回过神来,抽了几个嘴巴子,脸立马红肿,幸好凯特上班去了,不然挺尴尬的。
他穿上衣服回到家洗澡换衣服,他还是决定把钱取岀来:“我一个农村人就喜欢把钱放身边,怎么了,你管我。”
方廷租了车顺利从银行取到了钱,把钱收到了空间里,开着车又绕着城市逛了一圈。还了车,回到家里他等着艾伦回来把钱还给他,再道个别。
他现在啤酒也不敢喝了,就看电视剧消磨时间,生怕凯特来找,感觉上度日如年。
他也常常在想,要不要随便找个工作,可是又怕坚持不了,前世最长一个工作好像是医药批发公司的拣货员做了5年,感觉没意思、没有前途和看不到挣钱的希望合同期满就离职了,最短的服装厂收发员做了2个月,嫌弃衣服纤维进入肺部影响生命安全也辞职了。
他实在是想不到可以做的工作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啊!现在是07年,可以做好多……
呸!五百万凭我的脑子分分钟被别人骗个精光还找不到问题出在那里。
睡觉吧,梦里啥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