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时代变了
眼看劫匪的刀砍出,马锋一个闪身躲过,瞅准机会,长腿踢出,正中他的裤裆!
“啊!”
疼得此人一声痛吼,松开手中的刀,双手捂着裤裆,咬牙切齿倒吸凉气,将身子躬成一只龙虾一样。
没人料到马锋会使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
屋里的所有人不禁跟着龇牙咧嘴,都感觉自己的裤裆处凉飕飕。
下意识也捂住自己的裤裆。
不等另一名劫匪反应。
马锋反手抄起一条板凳,重重砸在眼前劫匪的头上。
砰!
板凳应声断裂。
劫匪哼也没哼一声,就扑倒在地,晕了过去。
最后一名劫匪没想到这么快就只剩下自己。
顿时也有些心惊胆战。
这混蛋居然还会武功,而且还很强的样子。
只是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撂倒两名兄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对付他。
但眼下要是不撂倒他,估计自己也出不去。
于是大喝一声:“啊!”
仿佛这声大叫能够给他带来力量一样。
然而只是虚劈一刀,就准备跑出去。
马锋闪身一躲,避开这记劈砍,同时抄起旁边桌上还冒着热气的面碗。
一碗面全泼到他脸上。
瞬间将他烫得‘嗷’一声惨叫。
不过只是片刻,又是一声拖长的嚎叫:“哦!”
因为马锋刚用一根木柴给他一招千年杀。
这一幕又将周围的食客们看得菊花一紧。
劫匪双手捂着屁股,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扭曲,一直倒吸凉气。
不停扭动着身子,试图缓解那种疼痛感。
心里不住咒骂:这个王八蛋,怎么全是这种下三滥的招式?
马锋又抄起一张凳子砸到他头上。
劫匪的动作瞬间停止,身子摇摇晃晃两下,随即一跟头栽倒在地。
“呸!”马锋活动了一下身子,“就这个身手,还敢出来打劫!”
话刚说完,白玲带来的孩子们就马上鼓掌。
“大叔好厉害!”
“打得那些坏人哇哇叫。”
“大叔好棒!”
“……”
至于其他的食客们则忙着将自己的钱拿回来。
也顾不上感激马锋。
马锋朝孩子们扮了一个鬼脸,随后先搜刮这些家伙,拿到几枚大洋和十几枚铜子,又坐回桌前。
“你们接着吃面。”白玲跟孩子们说了一声,来到马锋面前,“大侠……”
“大侠?”马锋笑着道,“我像吗?”
“有些大侠也是不修边幅的。”白玲面带微笑,眼里有感激,道:“刚才谢谢你出手相助,而且还请我们吃面。”
“马锋,锋利的锋。”
“谢谢你,马大侠。”白玲感激道,“我叫白玲,是一名老师。”
马锋点点头算是回应,又朝酒馆吆喝一声,“小爷等下要去普城,有没有顺路的?护送费用看着给。”
“马大侠,你真的要去普城吗?”白玲的眼睛瞬间亮起。
她一个弱女子,护送这么多的孩子上路风险很大。
若是能够有人帮忙的话,就能少几分风险。
而且马锋的身手这么好,还为人善良,不但请客吃面,还打趴劫匪。
肯定不是什么坏人。
她就想着一路跟随到普城去。
“当然是真的。”马锋点点头,道:“如果你们要去普城,那就快点。”
随即将店老板招呼过来,拿出两块从劫匪身上打劫来的大洋,“外面的马车和那匹老马是不是你的?”
“是的大侠。”
“这两块大洋买你的马车和那匹老马,再赔你那些东西,够不够?”
“哎哟,够了够了,谢谢大侠,谢谢大侠。”店老板忙不迭点头。
随即又问道:“这几个杀千刀的,大侠要带走吗?”
“不用,你们自己处理就行。”马锋道,“安排个人收拾收拾你的马车。”
“大侠放心,我这就安排。”
马锋来到外面。
趴在地上的劫匪还没醒来。
他又踹了两脚。
随即去收拾自己的马。
这匹马叫太平。
以往的马锋都是骑到马上,用黑布蒙眼睛。
太平去哪,他就去哪,一路在马背上睡觉。
酒馆老板帮忙收拾马车。
一匹老马,再加上一个勉强能跑的破车。
好在马车上还有个棚子,能遮挡太阳。
等收拾好。
白玲也带孩子们从屋里出来。
马锋指着马车,“会赶马车吧?”
白玲看了看马车,道:“我可以学的。”
她外表温柔婉约,内心则无比坚强,否则也不会孤身一人带着孩子们从石头城跑到这来。
“行,那你就现学。”
简单教白玲然后驾驭马车,便招呼孩子们上车。
朝普城的方向而去。
路上。
他放慢速度,和白玲并驾齐驱。
“白老师对吧?你听说过僵尸吗?”他问道。
白玲认真思索,随即摇头,“没有听说过,马大侠,你怎么问这个问题?”
“不要叫我马大侠。”马锋不太喜欢大侠这个称谓。
之所以询问有没有僵尸,是因为他担心会有这种东西。
活人总比僵尸好对付,一枪一个恶棍。
如果没有僵尸的话,当然更好。
“那我叫你马大哥。”白玲也没再叫他做大侠,道:“马大哥,真是多谢你,要不然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带着孩子们到普城。”
马锋看着她的眼睛,眉毛一挑,“难道你就不怕我把你拐跑?”
白玲怔了下,喃喃道:“马大哥你侠义心肠,肯定不会这么做的。”
“或许吧。”马锋哈哈一笑。
白玲又道:“马大哥,冒昧问一下,你到普城做什么买卖吗?”
“杀人算不算买卖?”马锋问道。
白玲又怔了怔,“马大哥所杀之人应该是大奸大恶之人。”
“这倒是很难说。”马锋道。
一路上,白玲时不时和他说话。
感觉这位同行之人看似外表粗犷,但其实却心细如发,而且谈吐风雅。
比如会细心停下让孩子们喝水,或者是方便之类的。
这一路相处,让人不由产生好感和信任。
普城在一片山脚下,临水而建。
在如今到处战乱的年代,暂时还算得上是安全。
待到日头正中的时候。
马锋抬头看了一眼普城的匾额。
“我们到了,进城。”
在保卫团设立的岗哨登记名字后,驱马慢吞吞进城。
白玲驱车跟在后面。
路上看到的人大多面黄肌瘦,小孩子光着上身,一些女人大多面带菜色,有些男人更是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到。
很明显,普城这个地方的人过得也不怎么样。
反正现在是乱世,城头大王旗经常换。
各种苛捐杂税估计能收到90年以后,也就是他妈的西历2000年出头。
找个位置下马。
白玲确认孩子们都下马车,才来到马锋面前。
“马大哥,护送费用多少钱?”
“一个铜子。”马锋道,“没有也可以先欠着,但一定要给,我不做亏本买卖。”
“马大哥,我现在身上没钱,不过我表哥就在城里,等下我找他拿给你可以吗?”白玲小心翼翼问道。
马锋点头,“当然可以。”
“马大哥,我先去安顿孩子们,等下再来找你。”白玲面带笑容。
感觉自己真是幸运,遇到这么好的人。
她带孩子们离开没一会儿,突然一大群衣衫褴褛的人涌入城里。
“我们是从石头城逃出来的,请让我们进城。”
“各位父老乡亲,我们家破人亡了,请救救我们。”
“各位好心人,我女儿生病了,请帮帮我!”
“……”
这些人一边嚷着,一边冲进城。
还将保卫团设立的岗哨冲开,吓得保卫团的人急忙大喊道:“大家快来啊,有难民闯入,快来拦着他们!我去通知杨团长。”
喊了两声,就有无数居民冲出来,将这些逃难来的人拦住。
马锋看了一眼,没有理会。
他看向视野出现的字幕。
【剧情任务一完成】
【奖励已发出】
【随身空间可收纳一切随身物品,包括枪支、冷兵器、衣物等物,无需大包小包行走江湖】
这是个好东西。
简直就是白送的玩意儿。
打开的法子也很简单,不需要什么口令,不需要什么手势。
想要打开时,就像是3D全息投影出现,里面便有附送的长刀和柯尔特M1911手枪。
伸手就能拿到,所见即所得。
取出长刀。
通体笔直,整体有一米左右长,宽约两指,有直直的切刃,除了刀刃部分,剩下的刀身部分都漆黑。
见到旁边的木桩上有一节废铁管,试着砍下去,很轻松就将其砍成两截,刀刃并无损坏。
不过现在时代变了。
七步以外,枪快。
七步以内,枪又准又快。
只需要有干净利落的战术换弹,就能专治一切花里胡哨的武打动作。
把刀收起来,取出M1911。
7发弹匣供弹,有效射程50米。
对付一些喜欢花里胡哨动作的人来说,完全够用。
只要能打死人就行,不要在意用什么方式。
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现在可以考虑第二个剧情任务,如何杀掉曹少璘。
这是个疯子,也是个变态,更是一个屠夫。
如果他死,全城百姓都得陪葬。
虽然这些百姓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可也不能莽撞行事。
需要部署一个严密地计划。
让张亦和曹少璘的属下找不到任何的破绽。
最好能有个替死鬼。
他正想着这个问题。
突然听到一阵急促地马蹄声传来,紧接着还有人们惊呼的声音。
抬眼一看,只见数匹马横冲直闯冲过人群。
将路边好几个摊子掀翻。
惊得人们尖叫着四处逃窜。
但马背上的骑士没有任何制止的意思,反倒还不断甩动缰绳,一个个气势凌人地催马前行。
为首的是一个头发倒梳,留着胡子,上衣敞开,看着流里流气的家伙。
剩下的几个则都是贼眉鼠眼,不是独眼龙就是半秃头,肩膀上还扛着各种奇怪的兵器。
“站住!”有人大声喝道,“哪里来的狂徒,竟敢当街纵马,还把人给撞了!”
“吁!”
马背上的骑士拉住缰绳,等马儿停下,便翻身下马。
敞开上衣的家伙大声道:“我们是你们城中最有钱的刘老板请来的,还不滚开!”
人群走出一个身穿青色长褂的男子,年约四十左右,眉毛浓密,皮肤黝黑,嘴部周边一圈胡子,站到他面前。
怒声训斥:“你聋了?叫你站住,你没听到吗?你们贼眉鼠眼的一群人当街纵马,来普城做什么?”
“你谁啊?”敞开上衣的家伙面带不烦。
青色长褂男冷声道:“我是普城保卫团团长杨克难!”
“保卫团?不就是一个小地保吗?我王威虎初到贵地,就让我们给你来个下马威!”王威虎一脸的不屑。
说罢,便啊啊啊地叫着摆出一个奇怪的造型。
看到这一幕,马锋来了兴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