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宅邸在西区,大哥他比我和查理大8岁,今年40岁了,以他的天赋,现在至少有3星了,说不定有4星,所以我们这个计划风险很大。他是火系的,芙兰尼雅是水系,查理是风系,都克制他,这是我们很大的赢面。我们家经济状况一向不太好,应该请不起实力很强的护卫。但我兄长比较好面子,平时至少会带好两个佣人,和至少两个护卫出门,以我们家的财力应该请不起实力很强的护卫。但是以防万一,必须找人引开他们。”
南区,刚刚租下的民宿里,八人围在一起,里莫斯正在做行动前的分析。
“我有一个问题。”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赵鸿。
“你说。”里莫斯说道。
“为什么,你不直接去跟你父亲说你大哥要害你呢?”众人的目光又转向了里莫斯。
里莫斯沉默了一会,用很低沉的声音回应道: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所以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我兄长也是因为这个理由讨厌我。查理的身世我不是很清楚,但我父亲对查理的态度还不错,可是我兄长却非常讨厌查理,一直骂查理是杂种。如果我死了,对我父亲和兄长来说,也许是最好不过了吧,父亲又怎么可能因大哥要杀我,去处罚大哥。我父亲的身体不是特别好,一直咳嗽,不知道是什么缘由。十多年前年医生就说估计活不了太久了,现在不知道死没死。上次真应该问清楚再把人杀了的。现在你们没什么问题了吧。”
“对不起。”赵鸿对触及里莫斯的伤心事非常抱歉。
“没关系,过了很久了,已经没什么感觉了。”虽然他这么说,但从里莫斯消极低沉的语气中,可以看出他还是很在乎这件事的。
众人齐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了。
稍微平复了的里莫斯接着继续说:
“各位,我们还是先去搜集一下情报,然后再制定作战计划吧。现在讲有点太空洞了。”
“我和查理去西区,那里我们收悉,芙兰尼雅,你的外貌在南区太突兀了,你和赵鸿去中区。奥德加,你是哑巴,这会你就负责搜集以前的报纸,看看有什么大新闻。约翰,你有军旅生涯的经验,你去东区。吴克,你带上你妹妹在南区转转,看看能不能得到些有用的信息。”说完里莫斯低头看了看表,“优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再去搜集情报,还有不论情报搜集如何,晚上5点半,回到这集合。”
几人起身,准备出发,里莫斯在门口回头说道:“忘了说,我家族的姓氏是乔特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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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嗨?”
中区,乌伯斯大广场,和芙兰尼雅并排走着的赵鸿不知道如何开口。
“关于...去哪里打探情报,你有什么...想法吗?”
憋了老半天,赵鸿终于问出口来了。
“我们分头行动吧。”清脆的声音冷不伶仃地回答了赵鸿。
‘唉,不出所料。果然大美女都不是那么平易近人,查理是怎么泡到的。他们俩话都这么少,在一起真的不会冷死吗?’赵鸿想道。
“好,分头行动。”
林立的商铺,川流不息的人群,皓光闪耀的灯火,轻轻落下的飘雪,共同筑成了繁华而美丽的中区。
乌伯斯广场中央,有一座高约7米的青铜雕像,身披坚甲,手拿利刃,面容严肃,一副大战在即的表现,这是英雄---达斯的雕像。
在赵鸿视野的尽头,中区靠山、较靠西区的地方,巍然屹立着一座白色的宫殿。
乌伯斯大皇宫,亦称白宫、极北之宫,北境最庞大的建筑,乌伯斯格达最古老的建筑,也是最有特色的建筑,不仅因为其本身作为皇宫的独特性,还有其独特的建筑风格,采用了圣魔大陆天使族的穹顶、石柱技术,显得端正而雄浑。宫殿外壁上端,高耸挺拔,辉煌壮丽,整个建筑庄严和谐。
阳光柔抚着大地万物,金色的光辉照耀在殿檐上,反射出华丽的光芒,让人觉得耀眼的绚烂。宫殿的四角是由白色的大理石柱支撑,在徐风中沉稳静谧。大理石柱之间的石阶上垂着朦胧的纱幔,任清风拂过,那薄纱婆娑扬起,银色的纱与太阳的光华交相辉映,显出五彩的斑斓。
昔日的天灵皇族从上一代皇族接过了破败的帝国,那一代皇族知道这个残破的国家承受不起任何奢侈和浪费,于是他们带头力行节俭,在当时,身为皇族的他们也是跟平民百姓吃着差不多的食物,就连皇后置办一件新衣,也要经过皇帝的允许,他们除了最基础的修缮,没有再对大皇宫进行任何装修,所以大皇宫到现在还保持着一千多年前的样子。现在已经过了一千多年,经济条件比那时好多了,可是节俭的好习惯已经深入天灵帝国的全境守护者家族的心了,就连这代以“奢侈”出名的二皇子,其实也就享受着和南方一个日子过得不错的子爵差不多的待遇。
赵鸿穿着廉价的梅红天魂装,依照之前里莫斯和查理带他转过地方的记忆,再加上他自己的判断,锁定了几个目标,哈伦纳酒馆、维克多大商店、顾记大饭店。
‘顾记大饭店,这一听就是龙语的名字,待会去转转。’赵鸿心想。
他本来还想去铁壁蔷薇商会和波波沙大酒店里转转,但考虑到里面出入的人除了基本的工作人员外都是非富即贵,都穿着标准的有钱人服饰---男士的路易装(宽帽檐,宽松衣袖,从腰部到膝盖的马裤,高跟马靴或短靴,毛织长袜)和女士的玛利亚装(拥有一个比较夸张的前胸开口以及紧实地臀部轮廓,。在臀部下方的位置还加入很多三角布,形成宽大的裙摆,一直能拖到地上。同时,它的腰部和手肘处也会有珠宝等贵重物品镶嵌)、克洛克装(一种穿在普通衣服上的宽松服饰,其作用与大衣相同。它不仅可以保护穿着者免受寒冷、雨水或风的侵袭,而且还能可以成为时尚服装或制服的一部分。它的设计简单,很容易就能脱掉,而且无袖的设计给了穿着者更多空间来活动)。
有件事不特不提,在都城乌伯斯格达,在提里斯格达乃至整个北境都相当常见的基辅装,非常罕见。
这是因为基辅装相当便宜,以至于被称为“穷人的服饰”,不仅是生活在西区中区的贵族和东区的军属,甚至南区的平民也看不起基辅装。
这里一般常见平民的服装有斯洛伐克装,就是吴家兄妹二人穿的那种,一般都是男式的;还有杰斯特装等等。
而女士则多穿的是简化版的玛利亚装和类似于玛利亚装的科威特装。
这些服装交织在一起,给赵鸿的感觉,像是在书中了解到的15、16世纪的西欧社会。
‘早知道就问里莫斯他们借套衣服了,他们怎么也不提醒一下。’赵鸿在心里叹了口气,抱怨道。
这三个地点,赵鸿最先选择去酒馆,因为他对酒馆这种地方最熟悉。他穿过两条街,过了一个人工“红绿灯”(两个路口管理员举着通行和禁止通行的牌子),赵鸿就到了哈伦纳酒馆所在的哈士顿路。
再往前没走几步,他就看见了哈伦纳酒馆,看见了似乎很沉重的黑木大门。
这个时间段正是酒吧生意的高峰期,赵鸿还未进入,就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热浪,闻到了浓烈的麦芽酒香,听见了喧闹嘈杂的声音。
推门而入,他看到了一些酒客正围在一个桌子旁,人很多,赵鸿只能看到部分人的背影,至于里面有什么,他完全看不见。
出于本能的反应,他想往那边凑过去看看。
“先生,本店不欢迎不点东西的客人。”
赵鸿转头看到穿着黑衬衣背心、白衬衣、黑色蝴蝶领结、黑色长裤、笑呵呵的酒保。
‘真是麻烦啊,我自己的都没这个规矩。’赵鸿心想到。
他随手点了杯朗姆酒,嚯,6个铜币,不愧是大城市,真黑,比他卖的贵2个铜币。
赵鸿没有理酒保递过来的朗姆酒,直接朝人堆那走过去。
“我赌拉奥基赢,压30个铜币。”
“可笑,卡拉已经连赢4场了,这会肯定又是它。我压50个铜币。”
“哼,难道你们不知道,幸运女神不会永远庇护一个人的道理吗?我压赛共赢,50,不70个铜币。”
“卡拉又不是人,我压卡拉,60个铜币。”
貌似是在赌搏,赵鸿心想。这使他兴趣瞬间少了大半,因为之前的一次不太好的记忆。
但好奇心还是驱使他挤进去看看。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呵呵。”一个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胖子坐在中间唯一的椅子上,手里捧着一大把周围人下注的钱,脸上溢出了笑容。
“你们在赌什么?”赵鸿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问到。
“一场即将开始斗兽比赛,你是新来的吧,连这都不知道。”
“斗兽比赛?在哪里?”
年轻人竖起大拇指,朝向正下方,悄声说道:“就在这。”
下面?赵鸿一下子明白了,其实很多酒馆都有偷偷经营这种非法的地下赌场、拳击馆、斗兽场之类的,这种方式很赚钱。
赵鸿还没见过斗兽,觉得很有意思,向年轻人打听了怎么下去。
根据年轻人的指示,赵鸿走进酒馆一个包间里,拉开包间里一道门,顺着楼梯下去。
“咬死它!咬死它!”
“把它的头扯下来!”
“......”
几只野兽们互相残杀,血肉横飞,倒在血泊中,发出一阵阵的刺人肺腑的惨叫,看台上座无虚席。
人性的暗面在这暴露无穷。
赵鸿对这种血腥暴力的场面本能地排斥,他打算直接上去了。
可他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词语。
“圣罗商会来了位大人物,听说了吗?”
“当然知道,昨天晚上北都府附近全封了,靠近都不行。”
“是啊,就是这样,居然还有人胆子大到在附近行凶。要不是正好杀的是个有犯罪记录的毒贩,最近还正好在严抓毒贩,不然那凶手估计已经被抓住了。”
‘圣罗商会?北都府?这么说昨天北都府里,是大皇子在接见圣罗商会的一个重要人物。’赵鸿略微分析了一下刚刚意外得来的情报。
‘没什么用的情报’,赵鸿摇了摇头,当务之急是寻找有关里莫斯父亲诺瑞德伯爵和兄长里佩尔的情报,而不是这种无聊的事情。
说道名字,真的好别扭啊,听着感觉父子间没有任何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