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斩妖除魔,从僵尸开始

第17章 计划

  林期开店主要还是为了“洗钱”。

  他固然可以拥有无穷无尽的财富。

  可问题是,他却没有办法解释这些财富的来源。

  比如说,他这样一个工薪阶层。

  是如何开得起跑车,住得起别墅?

  像什么回老家挖到黄金的谎言,也只能骗骗一些傻子。

  人家治安官和银行部门,可不会相信这套说辞。

  于是乎,他便需要一种途径,把这些看似来历不明的钱给变现了。

  像白鹰国那边的家伙,就喜欢开洗衣店。

  而林期这样的底层人民,一没有人脉,二没有权力。

  也只能靠创业的幌子,来逐步地变现收益。

  “老张,我如今打算创立一个商业帝国。”林期如是说道。

  张庆权听闻他这么说,确实有点儿震惊,然而他还是很快冷静下来了。

  “期哥为什么打算开奶茶店呢?”

  张庆权冷静道:“据我所知,我们安陵市房价高,租金高,物流成本也贵……

  “想在安陵做餐饮业,可谓是困难至极。”

  林期不以为然,而是笑道:

  “张哥,我跟你算个数。

  “我问你,餐饮的主要成本是什么?”

  张庆权愣了一愣,随后道:

  “成本的话,我个人觉得是材料、人工、水电、租金吧!”

  啪!

  林期双手一合,拍掌道:

  “没错!

  “假如我搞到了渠道,能够低成本获得材料。

  “那利润方面便自然高枕无忧,分分钟赚个几千万,根本不在话下。”

  张庆权听闻林期这般说,又惊道:

  “期哥,你们家不是三代贫农吗?

  “你什么时候又有这番能量了!”

  林期把手一摆,笑道:

  “这些事情,是我的隐私。

  “我暂且不能同你说。

  “接下来我跟你谈谈分成的事情。”

  张庆权点一点头道:

  “你打算怎么分呢?”

  “二八分。”

  “二成……还算可以!”

  “不,是我二你八。”

  “什么!!!”

  张庆权听得眼睛都睁大了:

  “不是,为什么我能拿八成!”

  林期把脚一蹬,靠椅子上道:

  “我只要二成就行了。

  “剩下的收益,你尽管拿去。

  “话又说回来,你只能拿一间店铺的收益。

  “今后,我可能会开分店,雇佣其他人过来当店长。”

  “哥,你怕不是来做慈善的!”张庆权惊叹道。

  林期仍旧是笑,道:

  “我不是做慈善的,但我确实不在意那么多的收益。”

  ——

  晚上九点,张庆权激动至极,往嘴里猛灌白酒。

  他喝得满脸通红,一身酒气,方才停下道:

  “期哥,你真是我的恩人!”

  林期拿起罐啤酒,喝了两口,润了下喉咙,笑道:

  “不必那么激动。

  “以后该有的,都会有!”

  ——

  深夜,林期亲自把张庆权送回了家。

  “慢点走,回家之后,就直接睡觉,别到处瞎转。”

  林期嘱托道。

  “好的!”

  送走了张庆权之后,林期便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忽然,他开口道:

  “系统,你在吗?”

  “在。”系统的回答很是简洁。

  林期接着问道:

  “我下一个任务,什么时候开启?”

  系统回答道:

  “下个月开启。”

  林期点一点头,又道:

  “能透露一下相关细节吗?”

  “可以!”

  “要去什么地方?”

  “《血族》世界。”

  “做什么?”

  “击杀血祖。”

  “时间?”

  “一年。”

  “你玩我!就我一个,怎么可能办到?”

  “请宿主自行解决。

  “接下来再补充一点……

  “宿主每过十日,便可选择一条时间线穿越。

  “分别为中世纪时期,二战时期,当代时期。”

  系统还是一如既往冷漠道。

  而林期对此也没有什么看法,只是觉得这个任务难度极其之大。

  《僵尸》世界固然很大,但任务范围只是局限于港城罢了。

  而这个《血族》世界的任务范围,恐怕遍及全球……

  看过《血族》连续剧的他,自然知晓血祖是一个活了几千年的长生种。

  更要命的是,它与它的血裔们还拥有着虫群通感。

  简而言之,它的血裔就是它的化身。

  它可以通过血裔的身体,获取相应的外界信息。

  而他的队友,也就是原剧中的角色们就没有一个靠谱的。

  与《僵尸》中的陈友叔、燕叔相比,他们简直可以说是又蠢又坏。

  除了四肢发达以外,恐怕便一无是处。

  这群人里面,也只有“亚伯拉罕”老爷子,跟捕鼠员“瓦西里”稍微正常一些。

  以及血族叛徒“昆兰”老哥。

  可问题是,原剧中三人可是用核弹,才把血祖完全杀死。

  他们三人合伙,的确能给血祖造成伤害。

  可血祖生命力顽强无比,总能绝地逃生。

  也只有用大范围杀伤性武器,才能彻底杀死血祖。

  想到这里,林期顿时觉得头痛无比。

  “我也是时候,该去学点新东西了。”

  林期深吸一口气,从床上爬起道。

  他打开电脑,继而学起了盔甲制作与金属加工。

  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

  他也很想无师自通,学会化工合成。

  然而他如今都这般年纪了。

  他那十二年之所学,基本还给老师了。

  从零开始学化工,定然是痛苦无比的。

  所以他还是选择先增强自己的金属加工技术。

  由于接下来所要面对的对手,乃是血族。

  所以他必须使用三样事物。

  第一是白银,第二是火焰,第三是紫外线灯。

  《血族》这部剧里的血族,其实更类似于“加强版”的丧尸。

  只是它们的生物结构容易被白银所破坏。

  同时也像病菌一般畏惧阳光。

  它们的破坏力,跟尸妖相比,确实差得远。

  可头脑方面,却比较灵活。

  至少血祖是懂得利用人类怕死心理的。

  它打着长生不老的幌子,先后骗取了多位富豪的支持,以此渗透了整个人类社会。

  面对这样的情况,林期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好在,他目前还有一个月的学习时间。

  若是他能大体领悟制药的方法,能够通过系统的“认知判定”。

  那么他便能获得制服血族细胞的特效药。

  从而扭转形势。

  “还有一个月,等抓紧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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