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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秘密消息

食戟之印 只补英雄不补兵 3586 2024-11-14 11:32

  老牛口中的李郎,女子口中的李郎,都是眼前之人。

  名字叫做——李鹤杉,少年时期,家中颇有资产,是闻名乡里的神童,可谓是大有前途。

  只是啊,世事无常。

  人世间的悲苦莫过于此四字。

  少年时期,李鹤衫以博闻强识而名扬乡邻。

  童生小试时作《长鬣呼圣皇赋》得到学使李芝龄看重,被誉为入县学第一人。

  同窗之间也称他为“李长鬣”。

  奈何时运不济。

  学使大人李芝龄被主试官徐宝善委以重任。

  偏偏徐宝善又在齐国燕王东征时写了一篇文章嘲讽晋天子元帝——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燕王率领五万铁骑入晋遭遇长安候之前,可谓是遇神杀神,遇魔斩魔。

  逢山开路,过水搭桥。

  本来就是王权榜落的晋元帝被朝中奸相贾有道挟持南迁都城。

  过河之际。

  晋元帝一个不慎却是把玉玺给弄丢。

  玉玺是传国之宝,正统象征,后面就有了徐宝善等一批清流反对贾有道势力的文臣齐齐上书,痛斥晋帝为——白板天子。

  贾有道大权在握,如何能容忍手中傀儡受人污蔑?

  徐宝善等清流派系之中,大多人下狱,学使大人李芝龄被贬。

  朝堂上并不起眼一桩争端,所荡起的波澜却是横跨数地,一直波及了李鹤衫这头。

  李鹤衫被革了功名,家道中落。

  随着时间流逝,李家越发落寞。

  而偏巧此时西南一带,遭逢大旱。

  曾经年少有为的富家少爷,最终的结局却是让人无比唏嘘。

  因为李鹤衫被夺名一事,李氏一族为了重振声誉,开放粮仓,四下救人,最终也导致家徒四壁的结局。

  而为了谋生,李鹤衫不得不替人写信,辗转于数地求活。

  可更加倒霉悲催的是——厄运偏向苦难人。

  任务途中遭遇悍匪。

  李鹤衫被生生钉杀在木架之上,扒皮抽筋,何等可怜?

  ……

  “那时候,我们才从浑谷回来。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一家叫做有间客栈的地方……”

  随着谢莹莹徐徐介绍。

  在丁三宝眼中,李鹤衫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浑谷是南理与宋阀势力交界之地。

  同样也是一处三不管地带。

  混乱,无序却又有许多奇奇怪怪的地下规则。

  而这些暂且不多提。

  总之,能走浑谷路线的商队,实力是不差的。

  “你要带消息也好,要带东西也罢,我们都可以帮你,没必要勉强自己。你一介瘦弱书生,跟商队的话,走上这一趟可不轻松的。”

  “我只去安阳镇……”

  声音顿了顿,书卷气十足的清瘦男子强硬道:“虎踞关,安阳镇!我有要事,等不了你们的大部队。”

  “人没来齐,我们可不走。”

  谢莹莹直接拒绝李鹤衫的请求,并且她还冲一旁高大的汉子眨了眨眼。

  那人是她三叔,也是商队的管事儿。

  “我们都按规矩办事儿。”

  高大汉子端起一杯冰镇烈酒道。

  “钱不是问题,你们不就是要钱吗?”

  满腹书卷气书生向两人缓缓伸出三根指头。

  “三十两?”

  这是谢莹莹问的。

  寻常人搭商队便车,给个二三两银子绰绰有余。

  李鹤衫缓缓点头。

  “三十两银子?你一个穷秀才拿得出来?”

  见其点头,高大汉子又问,语气犹豫不定。

  “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李家好歹富裕过,另外,准确地来说,不是三十两白银,而是三两黄金。”

  李鹤衫声音顿了顿。

  “这事儿对于我而言至关重要,只求你们捎上我一程。若是能够现在就出发,我可以立即兑现一部分。”

  李鹤衫说完反手拍出了一锭金子,放在桌上。

  黄灿灿的,似有某种魔力。

  纵是老江湖也难抵金钱的魅力。

  护送李鹤衫入城,这件事儿对于商队来讲,也算不得什么,不过是分出一支人马罢了。

  “我先交一两黄金作为定子,剩下的到地方再给。”

  “谢三爷,谢姑娘,你们常年走茶马古道,信誉我是相信的,所以愿意先给钱。但是希望您和您侄女也不要让我失望。”

  总之……

  “那天之后没有等到大部队,我和三叔就先带了一批护卫,裹挟着李鹤衫出发……”

  谢莹莹说到此处,也是一脸的懊悔。

  “三两黄金,一条信息竟然值这么多钱。”

  丁三宝感慨,心头充满阴霾。

  他对于此方天地的了解不多。

  在谢莹莹这里打听了一番物价才摸清状况——晋国制定的官府兑换大概是一金十一二银。

  实际上。

  再加上损耗,以及民间银多金少这样的一个现实情况。

  三两黄金的购买力,几乎抵得上五十到七十两白银。

  具体价值,要看地区,以及和门阀统治下的状况。

  而这样的财富是一个普通五口之家,不吃不喝做工,五年到十年才可能攒积出来。

  他一个送信的耗尽家底,只是为了传递一个消息。

  不得不说这件事儿透着的古怪。

  可谓是吊足了谢莹莹与她三叔的好奇心。

  ……

  “咳咳。”

  李鹤衫口中喷出鲜血,无力跪倒在地,很难想象断臂剔骨挖肉,这般残忍的刑罚下,还有人能够顽强地活着。

  “我之所以没死,不过是吊着一口气息,恩公救我之德,长鬣此生是没法回报了。”

  声音顿了顿。

  “下辈子,下辈子给恩公做牛做马都行。只求两件事儿,一是求恩公替我跑一趟,去安阳镇捎句话给鬼市中的老刀把子,告诉他——月圆夜,大石坊。”

  “另外求恩公帮我把这个捎给老刀把子。”

  濒死的书生李鹤衫拖着残缺的身体,目光在房内来回巡视,最终挑了一把剁肉尖刀。

  一把抛开肚腹,咬着牙,从肠腹中挖出一样物件。

  那是一枚玉石扳指。

  鲜血淋漓的五指举起那枚玉石扳指,孱弱书生眼睛里散发着一种名为希望的光芒。

  “求,求恩公做主。”

  李鹤衫恳请道,五体投地。

  滴答,滴答。

  蠕动的肠子中还有鲜血落下。

  正常来讲,肚皮上挨上一刀,人就彻底丧失力气了,能够躺平捂住腹部的都是好汉。

  更别说拖拽肠子,屈膝爬行,要知道李鹤衫还被挖去了髌骨。

  所以,这绝不是所谓意志就能办到的事儿。

  兴许是某种法术。

  丁三宝闪过这样的念头。

  他没什么犹豫上前接过扳指,替李鹤衫合上眼眸。

  “巧了,安阳镇那个地方不用你说我也得走上一遭,至于最终能不能帮上你,看缘分咯。”

  丁三宝说得随意,心情却是蛮沉重的。

  他之所以答应李鹤衫。

  第一自然是顺路。

  第二则是想要看一看这个书生,拼尽性命,也要守护的到底是什么?

  生命大过天,是怎样的信念让他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命运的浪头打下,就好似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丁三宝往那个鬼大将治下之地推去,根本容不得他后退。

  足足忙活一天一夜。

  夕阳斜照。

  红色的霞光,落在坟堆之上。

  丁三宝,谢莹莹合力把商队的人给埋了,又点了把火把土匪山寨给烧掉,算是大差不差,终结了这件事儿。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丁三宝回头看了女人一眼问道。

  谢莹莹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柔弱女子,能在土匪窝这种地方求生,世界上大多的地方,想必都能存活。

  “回商队吧,我也不打算报仇,这件事儿既然有‘乱军’插手,就不是我这种小门小户能碰的,但求后面醒目一点。”

  谢莹莹颇有几分无奈道。

  “丁大哥,您呢?”

  女人一双眸子眨呀眨又问起。

  “安阳,去见一位朋友。”

  “既然你我道路不同,江湖路远,山高水长,有缘再会。”

  丁三宝说完,扛起箱子头也不回地下坡。

  夕阳落在他的身上如披红袍。

  谢莹莹盯着他的背影,嘴角一抿,一些想说的话又慢慢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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