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月光下的白嫩双指
清凉的水,从头上缓缓流过身体每一寸,将炙热从体表带走,毛孔缩小闭合,封印了内里的滚烫。
洗完澡,穿上干爽的白色衣服、黑色短裤和那双棕色拖鞋。
把换下的衣服放进桶里提着,走出卫生间,走进月光……
范思佳的父亲刚好从客厅里走出来,冲他喊道:“快点,你喜欢的西游记马上要开始了。”
他的脚趾朝鞋底挖了挖,“好,我把衣服洗了就来。”
“洗什么洗……”,范妈听到话语,在客厅里大声说道:“你把衣服放桶里,桶放在洗衣台底下,明天再一起洗。”
……
不是不喜欢,只是长大了,看的多了,虽然说不上倒背如流,但跟爸妈在一起看,有点说不清的羞耻。
不是耻,应该叫涩,羞涩的害羞。
自从毕业之后,除了过年那两天会一起看春晚(后来变成听,再后来听都不想听),就没有再一起看过电视了。
有工作的时候一个人在外地,工作没了的时候一个人在外地;有女朋友的时候,跟着追几集电视剧,女朋友没了的时候,打游戏刷手机;电视……
从厨房出来,从父母住的主卧门口走过,从饭桌靠正院那边走过,客厅被21寸的TCL彩色电视荧幕照射的色彩斑斓。
眼睛一时没适应,只觉得里面像充满童真童趣的绚丽彩虹城堡。
……
【4米宽的客厅,电视放在左边墙角的三角形电视柜上,右边墙脚放着杂物柜,两米左右的木质沙发居中靠着右墙,客厅中间摆着跟外面饭桌一个规格的供桌。】
他们正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视,应该刚开始没一会儿。
范爸右手举了一下,放在右边空位轻拍一下,老妈靠着沙发最右边的扶手,虚眯着眼睛仔细盯着电视。
范爸脸上深褐色的皱纹里似乎都逸散出了名叫快乐的情绪。
“大圣尽管放心随我前去……大圣,此番若再有差错,就拿小仙问罪。”,电视里太白金星正给猴子灌着迷魂汤。
……
范思佳旁观着范爸喜笑颜开的看完这一集《大闹天宫》,问道:“爸,你说这猴子吃了那么多蟠桃和仙丹,能活多少岁啊?如果他都与天齐寿了,吃了好像也不起作用对吧?”
父亲想了一下,“猴子嘛,只在乎味道而已,你没看他蟠桃都是吃一口就丢了吗。”
“那,它吃蟠桃和太上老君的仙丹肯定不会计数吧。玉帝知道蟠桃少了,太上老君的仙丹不够了,他知道猴哥具体吃了多少吗?”
父亲理所当然的说:“肯定知道啊,那些神仙会跟他说的嘛。”
“哦,那……假如那些神仙乱说:猴哥一晚上吃了五万颗仙丹,一吨蟠桃,划了八位数的生死簿。玉帝能知道吗?肯定不知道吧,如果知道他还会邀请猴子来天上?那不是神仙想说多少就说多少。”
父亲沉默着想了想,“好像是这样哈。”
范思佳陪着心不在焉的父母看完了今晚的两集西游记,刚准备回屋睡觉。
进到厨房里的范妈吼了一句;“你咋用冷水洗澡喃,不怕冻感冒嗦,佳佳你过来拿热水重新洗下脸,发汗。”
听到小名的范思佳脚指头都扣冒汗了。
“**,想死的心都有了……听得比饭桶还尴尬,这么多年空过来,又是想改名的一天。”,只敢心里腹诽。
虽然尴尬,还是赶紧溜进厨房,从母亲手上接过拧干的热毛巾,往脸上“烫”去。
如果不快点,让老妈多喊几次,怕是要提前离家出走让他们不要再喊小名。
“去~刷牙……脚踩脏了,不想洗?拿水去冲一下……早点睡,明天早点起来,去街上,给你买磁带……”
在一声接一声的念叨中,终于溜圆的回到房间,关上门。
“哎,也许这就是,家吧……没回去的时候十分想念,回家两天就……”
……
虽然今天历经大喜大惊已经有点疲惫,但还是贪婪的注视着这里的一切,至于今夕是何夕,重要吗?也许重要,但不是最重要……在范思佳的眼里,最重要的是眼前的一切,它是整个青春的开端和缩影。
莫名觉得墙上贴的黎明海报都顺眼了起来,小时候不懂,还曾自黑“家穷人丑身高一米六九”,但哥是在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收到情书的男人啊!
就比如眼前这封:两个简笔画的小人,中间放着一颗大大的红心,被两根弯曲的线连接到一起……要是她能把名字写上就好了,这样以后找不到媳妇了好歹也可以贴个寻人启事。
当然,除了这封,还有另外两封,就没必要拿出来显摆了。
毕竟是自己小时候写的,那个时候,连“我养你”都写不出来,能有什么好看的?
估计“我宣你”就是最大的尺度了,扔了扔了,别占了别人写给自己存放的位置。
书桌上当然不会摆书咯,要不然这书桌的“书”不是重复、多余、浪费了吗?
书桌居中靠墙用红布盖着的是录音机,不用揭开,会经常用。
录音机60公分宽,20公分厚,30公分高。
在录音机的两边各摆一个30公分宽,5公分厚,20公分高,内装假花的玻璃摆件。
很土的摆法不是么,没办法,这是上一代人的信仰。
都是范妈的“嫁妆”。
虽然没经历过,但他们都说那个时候很穷: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人。
范思佳总结:穷的很精神。
要不说她儿子还算孝顺呢,虽然挨了打,但还是没有胡乱摆弄这些珍贵的文物(精神文明附属物)。
书桌左侧边缘放着一个揭了盖的方形包装盒,三十几公分见方,十公分高,里面即将摆满两排磁带。
放心,没有一盘正版。
就算是省会下的县城下的大镇,只要你不去省城永远买不到正版。
甚至一些无良奸商会让你拿着买正版的钱,给你一张精美包装的盗版。
比如床头贴着的那张签了陈慧琳名字的萧亚轩海报。
要不是看人漂亮,歌也好听,高低给它涂了——主要是当时不认识。
现在……当然是睡觉,而不是浪费时间去找笔,毕竟是“难得的回忆”。
躺在离地80公分的床上,透过蚊帐望着堪称“高远”的大梁,一根接一根的支梁,鳞次栉比的黑色瓦片……
睡不着,根本睡不着,就算这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一样还会有很多时间可以睡。
但在这短短几小时,一切都变得不一样。
哎,想抽烟……范思佳突然从床上蹭起。
拉开靠床头的书桌抽屉,果然……一条拆了口的黄果树和打火机赫然出现在眼前。
“不知道会不会过期……”,拿起,晃晃,从里面掉出一包,没拆封的。
这条烟的来历很不凡:那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好奇周围很多大人抽烟,跟村里的孩子逞能打赌,从大伯给父亲带的好几条烟中偷藏的。
藏到房间里之后,选择在一个月黑风高,良辰吉日的某天下午两点,父母都出去干活了,拆开,点上。
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味道难闻,有点呛。
于是,躺在床上,一支接着一支的点燃,大口大口的吸着。
直到整包烟里只剩三四支的时候,实在抽不下:有种要呕吐的感觉,非常难受;像喝多了,晕淘淘的,平躺着也不能缓解。
想着假如是自己喝醉了,那睡着就没感觉了……却怎么也睡不着。
感觉心跳的很快,但又没有行动的欲望,勉强翻身侧躺到床边,开始用意志挤压胃部人为制造干呕,但除了顺着嘴角流出点酸水,什么也吐不出来。
又翻身平躺,在睡不着的眩晕中沉沦痛苦……
在胡思乱想中得出结论:抽烟那么痛苦,肯定是因为自己不适合抽烟。
感觉煎熬了好久,才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也许是昏迷),直到晚上被爸妈叫醒,爬起来还晕乎乎的。
竭力保持平静的吃了饭,又说学习累着了,跑回来继续煎熬着想睡着。
但胃里有东西后,又来了感觉……
虽然事情过去了很久,但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一直“不敢或忘”。
范思佳咸鱼一样斜靠着床头,稚嫩明亮却毫无神采和波澜的眼睛凝视着从右手指缝中冒出的妖娆烟雾。
只抽了一口,但已经在时间的作用下燃烧了一大半……
他猛的坐起,夹着烟的手指将烟蒂挤的扁扁的。
将烟头换到左手竖直捏着,从书桌上拿过一卷卫生纸,找到接口后放倒,轻轻推开。
将烟灰朝上、还在燃烧着的烟平放在卫生纸上,拿纸包裹后又滚动了几圈,扯断卫生纸,抓起,用力握紧……
轻抬右手放在眼前,注视着依旧白嫩的食指和中指,嘴唇轻抿嘴角微翘。
解下栓在床柱上的蚊帐,重新平躺在床上,思索着:这天这么亮,什么时候能睡着呢?要是有个手机就好了。
翻个身都能看到太阳……?
噢,忘了关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