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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紧急会议

布瑞林攻防战 赛里斯市民 3446 2024-11-11 14:16

  “我们快到了。”一个人的声音吵醒了我。

  我从马车上直起身,向四处望了望,高大的城墙,三座大门,远处能看到直入云霄的堡垒,是的,这场景我再熟悉不过了。这就是布瑞林,维赛德斯帝国的首都,整个蒂尔大陆最繁华的城市。

  我伸了个懒腰,“不知道司令部的这帮老头子又有什么任务,把我们都找过来。好好的假期又泡汤了。”同马车的一个军官道出了我的心声。

  一般来说,像我们这样的校级军官,是很少会被邀请到司令部去开会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出现,那肯定是什么大事,我估计这次去布瑞林十有八九是开会,商讨关于和昂齐撒王国打仗的事。至于这个昂齐撒王国是如何来的,这还得从维赛德斯帝国几百年前的历史开始说起。

  维赛德斯帝国(以下简称为帝国)是蒂尔大陆上最繁荣的国家。至少曾经是。帝国曾经统一过大陆,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体系,在中央有元老院决策,在地方设置行省。国家机器有条不紊地运行。但在尤利乌斯执政后,这一切都改变了。尤利乌斯做了个最愚蠢的决定,他居然命令元老院封他为终身执政官,这是明摆的搞独裁统治。最后直接废除元老院,将自己称为“皇帝”。那是三百年前的事。他死后,情况更糟,由于没有指定继承人,他的三个儿子为了争夺领土大打出手,最后,大儿子普布乌里斯终于平息内乱。但多年的内战对帝国力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重新统一的帝国无力再统治边远地区,东部的康奈尔人逐步壮大,吞并其他小民族,最终形成了新民族,昂齐撒人。还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即现在的昂齐撒王国。普布乌里斯曾对昂齐撒人发动过多次大型远征,但都以失败告终。因为昂齐撒人拥有强大的骑兵部队,他们的重骑兵甚至能够做到全员披甲,连马都披上全身马铠,要知道,在富裕的帝国,也只有最精锐的具装骑兵才能够拥有全身马铠。而昂齐撒人之所以能够有这么高的附甲率,这得益于他们占领了普兰平原上最大最好的安德斯铁矿。哪儿有大量丰富的铁矿资源。而平原也给了昂齐撒骑兵最好发挥的地形。他们的重骑兵经常能够轻而易举地摧毁帝国军团步兵组成的大型方阵,所以我们与他们的战争总是处于下风。从普布乌里斯到现在的弗兰肯特斯大帝,帝国与昂齐撒时而战时而和,双方都互有胜负,但总体上我们处于劣势,并且丢失了许多领土。这次与昂齐撒人的战争,我只希望把我安排到后方,我可不想再在前线与昂齐撒人拼命了。我之前率领我的军团也与这帮人打过不少仗,而且大都是胜仗,你认为我很厉害?不,不是那样的,我之所以能打赢,纯粹是以多欺少罢了。我从来都是只会用人多打人少,用兵强打兵弱,这样打仗,能输就见了鬼了。不过我还是输过那么几回。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我无法集中优势兵力。总而言之,我打赢了所有肯定会赢的仗,打输了所有必输的仗,我的战功仅此而已。但我仍然被升为大校,毕竟参军有这么多年。

  马车哐当哐当驶入了堡垒。这是皇帝生活的地方,总司令部也设在这儿。我们几马车的军官都进入了司令部,在会议厅坐好,等待开会。这次阵容可真大,皇帝也亲自来参加,帝国各地的将级军官、校级军官全部都被召集到了这里。看来部队真要有什么大动静了。

  “想必各位都知道,在布瑞林附近出现了敌军的身影。”提图斯将军用他那雄浑有力的声音道,“从目前敌军的动向来看,这只部队很有可能是昂齐撒人的主力。”提图斯将军用手抚摸着地图,“他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布瑞林,他们肯定认为,只要拿下首都,就等于拿下了帝国的一半江山。”

  “事实确实如此。”我又一次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我已经因为这个毛病惹恼了很多上级了,我总是会在不该说话的场合蹦几个词出来,哪怕我的大脑意识到这并不是好事,但我的嘴却并不听它的指挥,硬是要把词吐出来才舒服。因为我的嘴臭,布瑞林城内的高级军官大多都认识我,并且对我印象不怎么好,当然我是黄种人,这也是因素之一。

  “艾伯特大校,”提图斯将军恶狠狠地盯着我,“你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

  “是的,您说的对,请继续。”

  “所以经司令部讨论认为,这是决战的好时机,如果能在这一次的战役中击溃敌军主力,那接下来可以以摧枯拉朽般的速度收复失地,逆转战局。敌军主力深入我方腹地,其后勤补给必然没有我军准备充分,且我军可以逸待劳,以大量生力军去攻打敌军的疲惫之师,这次战役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将军,那既然要以逸待劳,何不直接在城里呆着就好了,为什么要出城寻找敌军主力呢?”一位名叫泽拉斯的金发中校说到。我知道他,他自恃贵族身份,十分傲慢,瞧不起我们这些平民,尤其是我,黄种人,二等公民,居然军衔还比他高,这是他所不能接受的,所以他经常明里暗里做手脚,想把我踢下去。

  “这也正是我要招集你们的原因。单凭王城警备队的实力是不足以对抗精锐的昂齐撒人主力的,所以我打算举全国之力来进行这场战役,集齐所有能调动的兵力,与他们进行决战。而且敌军一定不会料想到我军居然会主动出击,且是如此大的阵势。所以,请各位回去后率领好自己的部队,准备出征。”

  “我觉得不妥。”我的脑子又比嘴巴慢了一步。

  提图斯将军厌恶地盯着我,“你又想说什么?”

  既然话都说了,那我不如把他说完好了。于是我继续讲了起来。

  “我们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布瑞林附近的敌军是昂齐撒人的主力,很有可能是他们雇佣的伯宜斯人雇佣军,或者是进行劫掠的切察人。”说到切察人,我停顿了一下。整个大厅内所有人都注视着我。他们认为我是切察人,因为切察人是唯一一个生活在帝国境内的黄种民族。但实际上,我并不是。我应该是东方王朝的人。因为我小时候曾有过对家乡的一点印象,我记得那里全部都是黄种人,人们热衷于读书考试,一般人家会去种田,反正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去搞游牧,所以我就认定,我和那些骑马射箭的切察人不是一个种族。我五岁那年,家乡被敌军入侵,我被俘获,拐卖到蒂尔大陆,成了奴隶。不过也算因祸得福,在做奴隶期间,我了解到了下层人民生活的方式,懂得如何做苦力,如何使用抛石机上的绞盘,如何修理工具,如何种地,喂马,如何磨洋工,如何与上级周旋,或是趁哪个倒霉蛋不注意,偷走他们的食物或衣服。没办法,作为一个奴隶,想要不被活活饿死或者累死,就要想尽花招弄些名堂出来。我是个生性怕死的人,更不可能会允许自己死在一堆做牛做马的奴隶之中。终于,我被一个好心的德维特人收养,成了他们的孩子,他们待我很好,我被养至成年,选择进入军官学校读书,这完全是因为我胆小的缘故。

  胆小还去当兵?你可能会这么问。

  我做过奴隶,体验过战争的痛苦,我知道在战争中老百姓有多么艰难,在这个遍地硝烟的世界,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才不会成为待宰的鱼肉,才能多一个活命的机会。这就是我进入军官学校的原因。我在布瑞林学了四年,之后与昂齐撒人斗智斗勇,终于混到了现在,一个大校,也算小有成果吧,呵呵。

  我继续我的讲话。“所以说,这只部队很可能是个诱饵,就等我们咬钩,等把我们的主力引开后,他们的主力说不定会从我们屁股后面冒出来,捅我们一刀。”

  “你居然敢质疑将军的命令?!”泽拉斯拍桌而起。

  “看来你觉得你的小脑筋很聪明,是吧,”提图斯看上去很生气。“我的决定是和司令部的许多首脑讨论过了的,难道没有你的看法严谨?”

  好吧,我自知是搞不过他们的。

  “您是对的,将军。”我说。

  “既然没有异议,那么,全军准备出发,我会让一些人去通知各省总督,叫他们聚集兵力,一同进行决战。”提图斯道。

  大家都起身准备走,我也起身。

  “艾伯特大校,请留步。”该死,提图斯把我叫住了。

  “我觉得一个不听从命令的军官不是好军官,如果参与集体作战可能会成为害群之马,你觉得呢?”

  “也许是的,长官。”

  “好,那么这次的任务,你就不需要参加了,留在布瑞林吧。还有,你被贬职了,从今往后,你就是艾伯特上校。这是对你的惩罚,记住,管住你的嘴!”他恶狠狠的说道。

  很好,我又一次因为我的嘴惹了祸。贬职,这意味着我每个月的薪水又要变少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喝酒了。这可真是令人难受。

  不过,至少我不用去前线和昂齐撒人拼命了,这倒是件好事。先回我的办公室搞杯酒来喝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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