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龙族:从祖国人归来的路明非

第13章 麻衣の日记

  【麻衣の日记】

  “6月17日凌晨,小雨,见证历史的一刻!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精英级混血种酒德麻衣于华夏滨海xx小区千米之外,一枪狙杀龙王。

  姐以后有的吹了!人类的屠龙史也将留下我酒德麻衣的名字……好吧,打咩!

  这种事情想想就好,毕竟我无论是作为忍者还是作为老板的员工,都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今天亲生杀了一只龙王,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应该是龙王吧。

  至少也是次代种,老板说他们之前是在尼伯龙根里战斗的,反正是怪物没错啦。

  那家伙临死前震惊的面部表情,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真可惜那时候忘了带相机,不然可以留个纪念。

  至于路明非,我本以为那家伙挂掉了,可是没想到,S级的命居然可以这么硬,心脏被夺、血液流失超过90%,贴脸挨了一发“凝聚汽油弹”,全身重度烧伤,近乎被烤成干尸焦炭。

  就这还不死!老白兔(楚天骄)给他喂了点自己的血,再塞上那个怪物的心脏就又活了过来。

  真是不可思议……

  当然,我更好奇S级的血液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老白兔的血能救人,路明非的血能让人上瘾。

  ——说到路明非的血,我在爆炸现场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那块他用自己血液炼制的红宝石。

  咬了几口,没啃动,就暂时先收起来了。之后我趁医院抢救的时候,伪装成护士偷了点血渣。

  但是一点也不好吃,没有前天晚上那种激情感。交给薯片检查,结果是和普通人的血没什么区别,

  或许,是要鲜榨的才会好喝。”

  “6月18日,天气多云,滨海市媒体对那场由言灵引发的爆炸做了报道,经过治安局调查,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燃气管道破裂。

  很明显,卡塞尔或者秘党的人插手了,不过有老白兔作为见证人,这其实也很正常,那个怪物吃掉了太多人,不仅有路明非一家,还有卡塞尔派去监视路明非的那群偷窥狂魔。

  想想还觉得有些瘆得慌,那怪物是怎么瞒这么长时间的,卡塞尔被吃了不下十几个专员,结果愣是等人家死了才发现。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那次大爆炸将一切都掩埋,最后的结果就是那栋老式公寓楼被封禁。

  哦~卡哇伊的小白兔,呜呜呜呜好可怜哟,一夜之间没了叔叔、婶婶和堂弟,现在连家也没得回了。

  不过嘛,这倒是个好机会,伤心无助的未成年小男生,此刻正是心理脆弱不舍防备的时候,最需要我这种成熟且知性的大姐姐来好好安慰~

  当然,前提是路明非还保持正常人格,我讨厌那个眼神冰冷的自大狂,喜欢给人下套的小变态……”

  “6月19日,天气转晴,今天和老板通话,为了表扬我这次任务超常完成,老板特意给我放了个“暑假”,二个月之内不用上班,真好。

  只是可惜,那个约定终究还是错过了……好在我也不是全无事做,路明非的伤情恢复速度很快,我打算以护士的身份陪在他身边。”

  “6月20日,阳光明媚,历时三天,路明非终于醒了。

  他开口要水喝,思维和说话很清晰,没什么障碍,给他喂水的时候还知道揩油,看来脑子没有坏掉。

  ——下午他说皮肤痒,要洗澡,介于他四肢行动不便,我就帮他洗了,然后我就发现这家伙居然开始蜕皮了!

  像蛇一样,蜕掉一层伤痕累累的旧皮,下面的新皮肤嫩得像刚出生的婴儿,滑溜溜的,搞得我都有些羡慕了。”

  “6月20日,小雨,路明非的脑子还是坏掉了,他不记得三天前发生了什么,记忆完全停留在最开始入院的时候,甚至忘掉了他的叔叔婶婶。

  薯片说这是一种心理保护机制,自动忘却某段时间的记忆,用以强行弥合难以接受的心理创伤。

  真没想到,路明非居然对自己的叔叔和婶婶有这么深的感情。

  ——好吧,薯片也是半吊子。

  路明非的情况,不是简单的忘记某段时间的记忆,他是完全忘记了自己家人的存在,对过去的记忆就像被篡改了一样,把自己当成了一个被抛弃的孩子,嚷嚷着要去找自己的家人。

  可是他哪还有家人……薯片提议我来假扮他的家人,有点刺激,虽然大概率行得通,但是万一露馅了,那个危险人格不会把我活吃了吧?”

  “6月21日,天晴,我决定试一试,毕竟有照顾他那么多天的经验和感情在,路明非对我几乎是完全信任的。

  ——薯片建议我假扮他的女朋友,开玩笑,我只是馋他的血,不是馋他的身子,更不打算和未成年谈恋爱!

  ——最终,我假扮成了他的小姨妈兼初中英语老师,双重buff加身,路明非对我可以说是100%信任!

  正常人格的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很好骗,我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如果说现实是一场游戏,那路明非对我这“唯一一个家人”,绝对是好感度满值100,服从度满值100,亲密度满值100……

  我问他要血,他二话不说就给了,刺破血管的动作相当麻利,放了一大杯应该有300ml。

  我喝了一口,当场就昏迷过去,再醒过来时是在路明非怀里……不,应该说是路明非在我怀里。

  这家伙的心理年龄好像变小了,真把我当成他小姨了,可他的个字明明比我还高。

  咳……以上不重要,重要的是路明非的血,并不是用来饮用的,而是用来闻味道的。

  只要那种特殊的甜腥味才是我想要的,闻一秒就能体验到那种沉沦般的快乐,时间大概能持续10个小时……”

  “6月22日,路明非好烦啊,我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快乐,他却非要蹭着我,到哪都要跟着我。

  吃饭睡觉甚至是上厕所……

  可没办法,谁让我骗了他呢,任何物品的背后都对应着相好的价码,那些血液对应的价码就是我要照顾好他。

  ——下午,再帮路明非洗澡,他又一次蜕皮,然后他那本已经融化掉的眼球居然长了回来!

  简直就是金刚狼转世,自愈能力堪比小强!只是,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恢复视力后的路明非,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劲。”

  “6月23日,路明非还是好烦,他的伤势几乎已经完全恢复,明明已经可以生活自理,却还是要来烦我!

  甚至让我跟他玩制服cospaly,角色扮演之类的游戏,真是幼稚,我一个成年人会跟你玩小孩子的过家家?

  可路明非说什么,要和我玩18+版本,我很好奇他口中的18+版本是什么样的,然后就跟他玩了。

  现在,就是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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