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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隐患

人在哥谭,劝人向善 齐天i 2512 2024-11-14 09:37

  “布鲁斯,你怎么会这么想?”

  汤米微微挑眉,大咧咧的坐到床沿,掰着手指头,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对他道:

  “你看,你做了这么多,把那些黑帮清理干净,打击反派的犯罪活动,拯救人民,守护这座城市,这已经是巨大的成就了。”

  汤米看着眼前这个大男孩,完全理解他的感受。

  作为哥谭的象征,布鲁斯肩负的责任远远超出了普通人能够承受的极限。

  让蝙蝠侠感受到痛苦、绝望是他想要的,但这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

  就像普通人加一点智力和天才加一点智力的区别一样,汤米必须时刻把控布鲁斯的理智,避免他变成某个黑暗多元宇宙的反派蝙蝠。

  所以他拍了拍布鲁斯的肩膀,提议道:

  “也许你只是累了,布鲁斯,也许你可以暂时放下黑暗里的身份,回归正常的生活,去享受一点属于你自己的时光——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你看,这才是你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没人会怪你的。”

  “可这座城市呢?在没有我之后?”

  布鲁斯叹了口气,声音带着深深的疲惫,低头道:

  “我一直以为自己能做得更好,汤米,我一直这么想——我能拯救这座城市。

  “可为什么!每次、每一次我做完一件事,组织爆炸或是恐怖袭击,然后把那群凶手、反派抓进监狱或疯人院后,新的对手就又会出现?!”

  话毕,布鲁斯紧抿着双唇,眼中的迷茫与疲惫越发明显。

  “哎……或许……或许你是对的,汤米。”

  布鲁斯闭上眼睛,叹气道:

  “也许我真的需要停下来,好好……休息一阵。”

  他站起身,走向窗前,窗外依旧一片晴空万里,和布鲁斯的心情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我很高兴你有这种想法,布鲁斯少爷。”

  阿尔弗雷德再次走进屋里,为两人递上两杯茶水,脸上的笑容就没停下来过。

  “看来汤米局长说的话比我更好用一点?要不让他来接替我的位置?我这把老骨头可好久没休息了。”

  “得了吧,阿福。”

  汤米猛地失笑道:

  “我可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你要是走了,布鲁斯怕是生活都不能自理。”

  “嘿!汤米,难道我在你眼里就这么不堪?还有,我记得你不是在抚养一个女孩吗?”

  “那是个例外,布鲁斯,而且我马上就要把她送进韦恩孤儿院里了。”

  汤米笑了笑,喝了口热茶,随后对他正色道:

  “有人赋予城市价值,有人靠城市赋予自己价值,但所有人都会有自己能发挥的作用。

  “就像你,布鲁斯——侦探、义警这种职业和我这种警察没有什么可比性,毕竟单一的力量在成规模的组织分工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你不一样,你有各种高科技武器和聪明的脑袋,而且这个存在了几个世纪的职业必然有着他无法取代的地位……

  “所以……我相信你会想明白自己该做什么的。”

  布鲁斯转过头,看着汤米的眼睛:

  “……汤米,我很感激你能这么说,也很感激你能来看我。

  “但是!但是!我要向你们重复说多少遍?我不是什么侦探!”

  汤米和阿尔弗雷德对视一眼,突然不约而同的笑了,阿福望向布鲁斯,带着玩笑的语气道:

  “好的、好的,那就按你说的做,布鲁斯,那么我们的蝙蝠侦探是不是该去吃饭了?”

  “该死的,阿福,你绝对是被汤米带坏了。”

  布鲁斯不满的瞥了眼阿福,又转过头对汤米竖了一个中指:

  “还有你,汤米——操你妈。”

  “我知道你的普通话水平有进步,布鲁斯。”

  汤米站起身,笑着把空杯子放下:

  “但用这种方法表示可太没有礼貌了。”

  “管它呢汤米,总之——过几天晚上我准备办一场晚宴,专属未婚人士的,你有没有兴趣参加?”

  “如果受邀嘉宾都没有传染病的话,那么我会考虑的。”

  汤米摆了摆手,转身走到门口,突然又好奇的对布鲁斯问道:

  “对了,布鲁斯,你刚才说的那句——‘现在所有人都在骂我’,是什么意思?”

  市政区,一间略显狭小但十分豪华的单人公寓内。

  屋里没有开灯,一台显示器正亮着刺眼的白光。

  一个发量稀少、胡子拉碴的男人坐在电脑桌前,手上夹着根香烟,双手飞速在键盘上敲击着什么。

  “蝙蝠侠就是个小丑,实际上他甚至都不一定存在!”

  “你们有谁亲眼见过他吗?我说的是亲眼!别再提阿图罗的晚间直播了!一个无良记者的一面之词就让你们高潮了?!”

  “要我说啊,蝙蝠侠这人就算真的存在,那他也是个精神病,指不定有什么心理阴影!”

  “有谁觉得哥谭已经烂透了吗?还是说就我一个人这么想?为什么这座城市总是会多出各种各样的怪人?”

  在论坛上不断打字的这男人叫韦丁·路易,是个白领,是一个典型的哥谭平民。

  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他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他出生在德克萨斯州的牧场。

  那里民风淳朴、生活简单没有高楼林立的压迫感,也没有喧嚣的夜生活,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和悠闲的牛群。

  大学毕业后,他搬到了哥谭工作,大城市的工作压力让他感到透不过气来。

  到了二十几岁,他的头发就开始逐渐稀疏,而在三十岁那年,他害怕的秃顶变成了真的。

  韦丁对这座城市并没有多少好感——或者说每个哥谭人对哥谭都没什么好感。

  他不喜欢这里,哥谭生活节奏紧张,走在街上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没有人和他打招呼。

  但是这里经济发达,和他家乡的农场相比,哥谭的收入水平高得离谱。

  所以他宁可挤在小公寓里吃赛百味,也不肯回到他德州那个宽敞的农场大房子里过着简单而平凡的生活。

  而最近,他突然发现一位蒙面义警有很高的话题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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