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御兽之道
“公元前两千六百年,地点【中原大陆】。”
“凶神蚩尤杀性残暴,炎帝联合黄帝讨伐,后世称这一战为【涿鹿之战】。”
“蚩尤的神力太强,黄帝负伤猛将惨死,血流成河天昏地暗,星辰坠落!”
“蚩尤作法让大雾弥漫三天三夜,命风伯雨师施展法术遮蔽黄帝的双眼。黄帝巧得北斗星座启示,造指南车冲出迷阵,指挥大军掩杀过去!”
“此战黄帝惨胜,蚩尤战死。风伯、雨师和东方神灵尽皆臣服。”
“——这是正常的历史。”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本应该大力发展科技,踏向太空的炎黄子孙,又一次遭遇疑似【凶神蚩尤】的攻击。”
“神话之黄金雨……”
世界变得极为陌生。
——
临海市,一间普普通通的出租屋。
陆黎坐在电脑前,尽可能搜索世界历史。
他是穿越者,在街上行走时,眼一闭一睁,就穿越到了蓝星的平行世界。
这个世界同样处于二十一世纪,历史发展的差别也不算大。
唯一不同之处是30年前,二十世纪。
30年前,一场【黄金之雨】席卷大地。
这场雨带来了【神话时代】,以往只存在于故事中的神话:修真者、御剑飞行、妖兽、永生……全部成真了。
人们觉醒了【内视】能力,通过内视,可以在体内看到一片黑暗,与一朵虚无缥缈的火焰。
那是灵魂显化而成的火焰。
火焰的强度对应着人掌握的力量,当火焰熄灭时,这个人会彻底从世界上消失。
灰飞烟灭,不入轮回!
有关死者的一切记忆,都会渐渐从人们脑海中淡去。
强者遗忘死者的速度会慢一些,而弱者转瞬会忘记自己离世的亲人。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无父无母”,孤零零独自居住的孤儿……
陆黎便是其中一位。
他穿越来,通过此身残留的记忆了解到历史不同后,立刻发现自己也属于【孤儿】。
父母身亡魂飞魄散,他自己的魂魄之火虚弱,无法保留亲人的记忆。
他拥有一个院子,根据诡异的陌生感,他意识到那里以前绝不只他一个人居住!
并且,陆黎还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并下定决心离家出走,租房住下。
因为他的家里有着一只妖兽!
虽然目光捕获到妖兽的时间很短,记忆有些模糊。
但他万分肯定,那个长相类似【老鼠】,体长一米五左右的东西,绝对不是普通的老鼠,而是鼠妖!
神话时代有【妖兽】,它们与修真者一样,拥有修行的能力,但大多都是通过害人实现。
嗜血吞魂,聚阴炼煞,邪气极为可怕!
陆黎回忆着他现在面临的情况。
由于离家时过于慌张,一样都顾不上带。
他需要【身份证】,否则无法证明自己身份,也无法找兼职养活自己。
“咕噜咕噜……”
肚子开始叫了起来,一天没有吃饭,饥饿感已经涌上心头。
“我就应该把零花钱省下来,虽然只有二十块钱,但租一间房不如去网吧,有电脑查资料,也有安全的庇护所保护我。”
陆黎叹息一声。
他在家中看到鼠妖,联想起自己【不存在】的父母,立刻怀疑是妖兽杀害了他的父母。
当时,他吓得魂不守舍,一路狂奔脑子都僵硬了,之后做了什么完全是本能之举!
怎么办?
要回【家】吗?
一旦回去的话,很可能会面对妖兽,他不懂得修炼,不论魂魄之火还是身躯,都是凡人级别。
回家大概率会遭遇危险……
陆黎苦恼不已,伸了个懒腰,揉搓下巴沉思。
‘如果我拥有力量,就不需要苦恼【妖兽】。’
‘修真才能获得力量,这个世界想要修真,需要具备【修行之法】,修行之法大多不外传。’
‘我现在拥有的资源只有一台配置低下但连着网的电脑,一间租了一天的短期出租屋。’
‘没有身份证,我在神话复苏后的社会上寸步难行,被当作是妖怪就要命了!’
‘简直是地狱开局呀……’
沉思许久,陆黎发现他有两条方案可以选。
一:向其他人借钱,但别人一旦把他认作是披着人皮的【妖怪】,他会面临身死风险;
二:按兵不动,先通过电脑收集情报,有了情报就能争取胜算。
至于向外人求助,报警,或是极度愤怒之下,一个滑铲打死妖兽。
这些选择都属于冒险选项,他的穿越时间太巧了。
万一他不是穿越者,而是妖兽占据了人身,他岂不是白白送死?
“害……查资料查资料。”
陆黎点击鼠标,打开搜索引擎,先查一查【妖兽】的资料吧!
查完。
他又查询如何【修行】,想从网上白嫖一篇修行之法,这玩意应该会有正义之士共享?
查了半天,还真给他查询到了【修行之法】。
是有关于【如何成为御兽师】。
御兽师,帖子里有介绍。
这一条修行之路,讲究契约灵兽,从灵兽身上获得修士需要的【魂魄之火】。
灵兽越强,御兽师变强的速度就越快,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嗯,就选这个了!”
陆黎仔细斟酌,下定决心。
主要他也没得选择,其他的修行之法他找都找不到,而如今寻得了【御兽之法】,还不用太多的资源!
一百毫升左右的血,记下阵法的绘制方法,与一串便于记忆、且具备【神秘历史】的口诀。
准备以上的步骤,便能从灵界召唤出属于自己的灵兽。
完全是零门框嘛,他必然要选这个!
血的话可以从自己身上取。
陆黎拿来碗与小刀,皱起眉,将刀抵在自己的手腕上。
他看过科普,割腕自杀其实并没有太大危险,当然前提有三:一、别割太深,二、别割动脉,三、别把伤口泡水里。
只要避免以上行为,割腕不会造成致命伤。
手腕部位血管密集容易出血,且不会造成过大伤口,所以他选择割手腕。
疼痛……忍一忍就过去了!
华夏古国有两句话说得好:
长痛不如短痛!
好死不如赖活着!
他一定要成为御兽师,然后把家里那个妖兽干掉!
他咬紧牙关,握紧刀子一滑!
刀子割开皮肤与血管,冰凉的触感与疼痛几乎瞬间传到脑海,鲜血顺着手腕向下滴落。
碗里很快充满大约两百毫升的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