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能用十个词来形容这片大陆的话,那就是...
荒野、蒲草团、铁路、电报、牛仔、酒馆、吐痰、决斗、恶魔、赏金猎人...
哦,赏金猎人这个称呼过时了,自从恶魔出现以后,这种带流氓性质的职业一般被称作猎魔人。
大概一百年前,一伙人乘船跨越大洋来到这片大陆的东海岸。
他们自诩为开拓者,文明的缔造者,福音的传播者,他们定居,扩张,一点点挤压原住民的生存空间。
来复枪和铁路是他们的两大法宝,枪声到哪,铁路就铺到哪,沿线的树林被一片片的砍倒,又化作城镇,接纳更多的移民。
电报将城镇紧密的连接在一起,移民们渐渐形成了本土认同感,时间一长,他们便不再承认大洋彼岸那位女王。
于是,美利坚诞生了。
然后,是轰轰烈烈的西进运动。
扛着来复枪的文明之士撕毁和原住民的协议,跨过密西西比河继续向西扩张,仅用十年的时间便席卷整片大陆。
原住民几乎是物理意义上的被赶到了海里,但他们的怨恨却留了下来,化作诱饵,将不得了的东西从深渊中吸引了过来。
恶魔,降临!
加利福尼亚沦陷、新墨西哥沦陷、俄勒冈沦陷、德克萨斯沦陷、路易斯安纳沦陷...
直到密西西比河化作圣河,阻挡住恶魔前进的脚步。
那一年,是圣历1858。
30年过去了,情况没有一点好转,教廷和十字军们死守圣河,勉强维持着美利坚的半壁江山,每天都有母亲失去孩子,妻子失去丈夫。
教士们说这是上帝对美利坚的考验,比夏斯的想法却和他们曾经的女王一样。
这他么不是活该是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比夏斯绝不会选择穿越到这么一个道德如厕纸般廉价,软弱比罪恶更可悲,而且还恶魔遍地的美利坚。
可惜,比夏斯没得选。
前世的他是个高中生,高考估分大专以上本科未满,正自担心,却突然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接着就穿越了。
现在想来,看到通知书封面上写着西部荒野大学,还印了个恶魔标志...就不该把通知书打开的。
算了,在哪不是活啊。
此刻,比夏斯正骑马走在甜水镇的主道上,一手扯着缰绳,一手扯着麻绳。
顺着麻绳往后看,一个赤身裸体的金发小女孩被绑死了双手。
女孩不足6岁,比夏斯走一步,她便被硬扯着往前挪一步,赤裸的脚板早被土石地磨破,留下一个个血脚印。
道路两旁的镇民纷纷向两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女孩也配合的尖叫起来。
“救命啊,前面这个变态说要把我带回家,关进地窖里!”
“姐姐,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叔叔,要不你带我回家呗,我可听话,可能干了~”
每一句话仿佛都钻进了听者的灵魂里,甜水镇的绅士们哪能容忍小女孩受到如此不公的待遇,特别还是个白人小女孩。
于是纷纷上前喝止比夏斯,不少人还将手摸向枪套。
比夏斯这才发觉自己的做法欠妥,赶紧取出魅魔的通缉令,舔舔纸背,把约瑟芬扯过来,‘啪’一下拍在她的额头上。
围上来的人群看到通缉令,立刻消停了。
哦,原来是个恶魔啊。
那没事了。
十五分钟后,两人来到了甜水镇的治安所。
甜水镇是新建立不久的小镇,人口不多,距离前线又远,镇上只有一个警长,不管罪犯还是恶魔都由警长处理。
反正要真出了什么警长兜不住的大事,镇上家家户户都有枪。
警长雷蒙.昆丁就在治安所门边的马棚下,正赤身裸体躺在水槽里,给自己做物理降温。
看到比夏斯,他双眼一眯,嫌弃的吐口痰,正好落在比夏斯脚前。
比夏斯礼尚往来,直接一口痰吐到水槽里。
“Fuxk!!!”
“Yeah!!!”
两人互相看对方都不顺眼。
雷蒙觉得吧,大家都是拿命去拼,凭什么老子只能拿薪金,比夏斯却可以拿赏金?
比夏斯则觉得,大家都是拿命去拼,凭什么老子只有一条命,雷蒙却有亿条命?
讨厌归讨厌,各自的职责还是要履行的。
“你是专门来这践踏美利坚法律的吗?”雷蒙看着满脚是血的约瑟芬,微微皱眉,“赶紧把她放了!”
然后,才看清约瑟芬额头上的通缉令。
“哦...魅魔啊,那你知道该怎么办。”
“当然。”
比夏斯扯着约瑟芬,径直走进治安所。
说是治安所,其实就是警长在自己家扩建出的一个房间。
阳光从百叶窗透进来,将房间照的不明不暗,办公桌上铺满了宗卷、电报和灰尘,墙面上一张张通缉令凶神恶煞,有恶魔的,也有人类的。
唯一的助理警员坐在电报机旁,电报机在他食指的按压下不断的滴滴答答,仿佛一只吃电的野兽,正用它独特的方式和千里之外的同伴诉说着人类的荒诞。
角落里是一间能容纳三人的简易牢房,比夏斯纯熟的拉开铁门,纯熟的将约瑟芬推进去,纯熟的锁上门。
牢房里显然刚刚关过什么罪犯,汗臭味和霉味交织在一起穿过铁栏杆,刺激着比夏斯的鼻腔,却丝毫掩饰不住约瑟芬的气息。
恶魔的气息。
只有比夏斯能感知到的,恶魔的气息。
等了好一会后,穿上衣服,一脸水汽,叼着雪茄的雷蒙才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球型玻璃器皿。
来到牢房前,雷蒙拧开盖子,将里面的圣水全泼到约瑟芬身上。
“啊!!!”
伴随着尖叫,约瑟芬在圣水的灼烧中不断变换外形,直到显出魅魔的本来面目。
以人类的标准,露出本来样貌的约瑟芬仍然是个人间尤物,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材有身材,要洞有洞。
只是耳朵又尖又长,眼睛周围有一圈烟熏妆,一对尖尖的小虎牙外露在嘴角,身后还有一对皮革感十足的翅膀和一条尾巴。
一句话总结,也不是不可以。
确认比夏斯没抓错人,雷蒙还有点失望。
“怎么抓到她的?”
“告诉你细节不在我的义务范围内。”比夏斯从不分享自己的营生秘诀,特别是他可以感知恶魔的气息,“而你的义务是给教会发电报,让他们来处置魅魔,以及给我开支票。”
比夏斯指了指通缉令上的金额:“600美金的支票。”
雷蒙立刻在心里将600美金换算成自己3个月的薪水,还免税,对比夏斯更加不爽了。
“有没有问出她上阶恶魔的信息?”
“没有。”比夏斯不假思索道,“你也知道,让恶魔吐露她上阶恶魔的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
说罢,还回过头,朝约瑟芬送去一个飞吻。
约瑟芬很是困惑,比夏斯明明套出了她主人位于龙鳞山,为什么不告诉警长...
恐怕...是为了独吞赏金吧。
约瑟芬自然不会点破,如果比夏斯想靠自己一个人去找主人的麻烦,那是送死。
“那么,赶紧吧,我也知道,你看着我的脸就想吐。”比夏斯很直白,他自己也隐隐作呕。
雷蒙翻个白眼,从办公桌上翻出猎魔人专用支票,在上面草草写下600美金的数额和警长签名。
一边在心底祈祷这潦草的字迹会成为银行拒绝兑现的理由。
“行了,滚吧。”
比夏斯接过支票,在离开前,还不忘跟约瑟芬道个别。
“嘿,如果你待会想勾引这位警长的话...给你个友情提示,他喜欢扶桑风格的妹子。”
雷蒙:“...”
约瑟芬看着比夏斯大步走出治安所,心底竟泛起莫名的不舍,仿佛比夏斯的离开会带走她的全部世界。
这真是前所未有的感觉,奇妙而痛苦。
直到比夏斯的脚步声彻底消失,约瑟芬才渐渐平复下来,望向雷蒙,露出暧昧的笑容。
“库尼吉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