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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奸商阿门

我用文字游戏养恶魔 金红石 4004 2024-11-14 08:41

  林易点击商店选项,本来想着,一个地下迷宫的商店,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太厉害的东西,但没想到,一点击这个店铺,游戏的文字就给他开了眼。

  【商铺富丽堂皇,墙壁上镶嵌着宝石,地面是用黄金铺筑,整个屋子放眼看去,简直亮的晃眼】

  【商店的柜子上放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有动物的心脏,也有各种奇怪的骨架,当然了,也不乏一些普普通通的朴素食物】

  啊?

  林易真的很意外。

  废土末世世界中,捣鼓出一个这样的店铺,到底是个什么心态?

  哦,也有可能,这里是周大福的残骸也说不定?

  【“欢迎光临,旅者”店主注意到您的进入,眼睛一亮,热情地开口“一看您的样子,就知道您绝不是一般人,有什么想要的尽管来看,这里能买到您想要的所有东西!”

  他穿着锦罗绸缎,与这个破败的地方显得格格不入】

  【店主自称“阿门”,您可以在这里通过以物换物的形式,得到任何您想要得到的东西】

  【为了增加说服力,他决定给您展示两样商品】

  【炎魔的肺。词条“器官,严厉”。来自北欧神话中,某只恶魔的肺部,经过特定的恶魔科技改造成了机械样式,可以更换掉您自己的肺部,获得吐出恐怖火焰的力量。需要支付30年寿命、心脏、一点魔力上限。】

  【天使之翼。词条“器官,慈悲”。唯一神使者最下级天使的羽翼,羽翼上有明显折断的痕迹,看得出来,这对羽翼是被某个存在用力量粗暴地折断而成。可以装在身体上,让您获得飞行的能力。需要支付10年寿命。】

  ?

  “这店该不会是恶魔开的吧?”

  前者肯定是换不起的,后者的话,支付十年的寿命获得飞行能力,也不好说算不算赚。

  但林易比较担心的是,如果选择更换身体部件,到底是表现在游戏里的角色身上,还是会同步在他身上?

  如果自己身上多了对翅膀,那……不可能有人发现不了啊。

  总之不要。

  【阿门非常遗憾,恶魔召唤师在他这里,可是贵客】

  【不过,他很快也表示释然】

  【虽然他这里的都是好货,但毕竟,作为恶魔召唤师的您,并不需要装恶魔器官。

  只有像莫星那种,没有才能的人,才需要花费高昂的代价,改造自身,获得与恶魔战斗的力量。

  而您这种与恶魔签订契约的人,显然是不需要的】

  卧槽!

  好阴险啊!

  林易没有第一时间去思考“与恶魔战斗的力量”背后的悲哀,而是有些恼火。

  “这绝对是个奸商!”林易冷着脸,低声说,“既然不如恶魔之力,那就该在之前说啊!”

  这要是林易看到道具就想拿,直接买一对翅膀,岂不是赔死?

  他在心中狠狠地给这个奸商打了个叉号,然后继续看文本。

  【查看“器官”,查看“食物”,查看“材料”,退出商店】

  【在您退出商店之前,您无需支付任何的魔力】

  首先不看器官,那就从食物开始看吧。

  【阿门知道,您是一位恶魔召唤师,平时不需要吃任何的东西,所以,他挫着双手,嬉笑着从仓库里给您掏出了一样宝贝】

  【金苹果。词条“珍果,荣耀”。希腊神话中的贵重果实,似乎没有任何的特殊能力,但是,如果作为礼品赠送给恶魔的话,可以获得最为极限的好感,没有任何一位恶魔会拒绝金苹果,哪怕是处女神、冥界神,甚至末日神,都会为此倾心,极致地增加契约几率。需要支付100年寿命,或者,共鸣度3级以上的恶魔一只】

  额,大师球?

  但是买不起啊。

  他只剩六十来年的寿命,哪买得起这个?

  又看了几眼剩下的东西,也基本都是那种看起来很厉害,但要么是买不起,要么就是用处不太大,和付出的代价不符的。

  评价为不如土地公,土地公才是真正的神。

  事到如今,他也看出来了。

  这个“阿门”,绝对不是普通人类,指不定就是一头恶魔。

  想想也是,在一个黑暗的迷宫之中,经营着一家包罗万象的店,哪怕有那个莫星庇护,也迟早会被人惦记上。

  这可是十几年的末日世界啊!

  这种店,没有被抢,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他接下来又看了一下材料,这次不同于其他商品了,出来了长长的一大堆列表,其中有一些雕像、佛牌、金属手之类的东西,也有一些看起来怪模怪样的东西,比如“手办”“卡牌”之类的。

  【魔法少女的手办。杂物。虽然看起来只是普通的手办……实际上也是手办。作为人体模型远远不合格,但如果代指“少女”这个概念,则完美无缺,可以用于献祭,作为材料之一,用来呼唤喜欢狩猎少女的恶魔

  或者,您可以尝试用来召唤克苏鲁】

  居然还可以这样啊……

  说起来,手办?

  林易忽然想到了。

  说起来,自己其实可以利用一下魔咒,尝试制作一些小型的观赏品吧?

  石头本身并不容易雕琢,但自己可以直接试着用魔咒塑形,再配合水火调整模样,这可要比用锉刀、锤子之类方便多了!

  而且,和石雕不一样,这种东西,一般也比较小。

  他有点想要试试了。

  先离开店。

  【尽管商店里的商品,都很不错,但似乎并没有您想要的商品,您转身离开】

  的确,林易最早的想法,是直接在这里换点方便出手的贵金属,比如金条之类的东西。

  但没想到的是,这个店主什么都卖,就是不卖金银珠宝。

  明明在那个世界,这些东西都没用了,但他一只恶魔,反而更喜欢这种东西。

  仿佛在他这里,黄金、珠宝,比别的东西都重要一样。

  所以,林易也只能走了。

  【店主非常遗憾,也非常可惜。】

  【这家店里的很多商品,都是一些他随手带来的杂货,其中对恶魔召唤师有用的东西,并不多】

  【而您一看,就是恶魔召唤师中的英杰,瞧不上这些东西,也是当然】

  【但是,他向您保证,之后会让自己手下的龙脉商人,带来更多的东西】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决定赠送您一件自己的个人作品】

  哦?

  没想到这奸商,还会送东西啊。

  不,或者说,这是准备“投资”啊?

  是想要以后让自己多来他这买东西,主动丢了个诱饵。

  【堕天使的智慧契约:用以召唤堕天使恶魔的专用契约书,经过阿门的改写,使用这本契约书,可以锁定召唤一只“堕天使-贪婪型”,并获得其智慧

  得到阿门的指导,这只天使,会为你带来财富与力量】

  【召唤条件:魔力充盈状态、天使的羽毛、黄金20克】

  好家伙——

  林易看着从天空中飘落的契约书,进一步提高了对阿门的警惕。

  这家伙不仅仅是一只恶魔,还是高级恶魔!

  更厉害的是,这只契约堕天使,显然是类似于招财猫那样的,可以带来财富的恶魔!

  而这对他来说,真的相当有诱惑力!

  真是一个该死的奸商啊!

  他接住契约书,然后又将契约书收到背包中。

  这本契约,现在肯定是没法用的,毕竟,魔力值已经归零了,而且他也没天使的羽毛——店里倒是有卖,但是要3年寿命,林易觉得相当不划算。

  毕竟,他又不是要饿死了。

  难道自己不召唤这只恶魔还能三年就穷死吗!?

  至少在战力不足之前,他没必要强行召唤这只恶魔。

  要是真的万策尽,也完全可以再花寿命买羽毛召唤。

  而且,万一过两天就在游戏里刷出天使的羽毛,那不是搞笑?白送恶魔三年寿命。

  至于黄金20克……别说,林易还真有。

  之前,他控制马面击杀了骷髅,掉落了一颗金牙,林易看过描述,就是21克左右的黄金。他本来还寻思着干脆卖钱,一下能回一大口血,说不定今年都不用考虑钱了。没想到居然来了这么一张契约书。

  游戏里的战斗力,肯定是要保证的,这金牙可以先留着,之后再试着刷怪掉,反正这地方应该还有很多机会。

  魔力值用完了,游戏显然是没法继续玩下去了。

  林易眼睛离开手机,稍微有些恋恋不舍。

  不得不说,今天的收获,确确实实相当丰厚,远比昨天还要多的多,而这,还都要多亏了“地灵术”。

  嗯……当然,归根结底,还是要多亏预言。

  “先写个计划,研究一下怎么整好出手的小雕塑,构思一个稳定的来钱路子。其他的,钱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游戏里争取多刷点怪……”

  对了——

  说到这,林易想起了,自己杀骷髅,除了掉落的金牙,似乎还有一个身份名牌?

  他拿出手机,准备从背包里取出金牙,顺便查看一下身份名牌,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恰好震动了一下。

  手机屏幕上方,弹出一个窗口,备注“急了”的人发给了他一条消息。

  “你安全回家了吗?有没有感觉身体不舒服?”

  是那个大爷的孙女?

  林易脑海中浮现出女孩子激动地给他鞠躬的画面。

  他连忙甩了甩头,清醒一下自己的大脑。

  奇怪,为什么要问身体舒不舒服?

  随即,林易疑惑地皱起眉来。

  又不是他跌倒在地,躺在地上昏迷。

  “没啊?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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