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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羊毛生产园

当爹不如薅羊毛 羽浮水 2771 2024-11-14 08:03

  喀戎的第一次正式教学时间非常短,把赫拉克拉斯踹下山谷后,就让马卡按照课表去上公众课,而作为老师的他却不知所踪。

  巧的是,这第一天就有因硫斯的课。

  雄鹰学院就算是上理论课,也不是让人规规矩矩的坐在房间里,而是拉着一大票人在演武场上席地而坐,围个圆进行学习演练。

  马卡从皮力温山洞赶回学院时,又再一次经过了布满兽群和妖兽的森林。

  原以为自己没有包裹和赫拉克勒斯作为负担,用飞行和瞬移能力应该激不起兽群的注意,能很快回到学院。

  奈何兽群的鼻子也十分灵敏,一闻见生人的气味,便开始躁动的四处搜索。

  马卡无奈便又运用起全身的神力,包裹着自己,这样子总不会被发现了吧。

  可偏偏这兽群数量也太多了,哪怕他掩盖自己的气味,瞬移的再快,森林那么大,走上一段时间也会偶遇上一两只兽类,只要一个看见了他,一声嗷嗷朝天,立刻又会招来一群围攻的野兽。

  等马卡赶到学院演武场上时,自己没有受伤,但课已经开始了。

  因硫斯正和一个学生在演武场中间比划着用长矛对战,马卡继续用神力包裹自己,想要降低存在感,默默坐在一群学生中间。

  奈何刚一靠近,因琉斯手中的长矛就一下子投到了他面前,差一步就会插到他的脚。

  “第一天上课就迟到,喀戎是这么教导你的吗?”

  混蛋,第一天就被抓了现行,马卡心里暗道一声倒霉,可老师问的话还必须得接。

  “喀戎老师的教导向来以动手为主,因硫斯老师也知道。而且凡是在皮力温山洞和学院之间奔波,都会引起大量兽群的注意。为了赶来上课,您别看我衣服上整整齐齐,可是付出了大量的辛劳才能赶来。”

  因硫斯算是喀戎的老对手了,所以也知马卡的话的确属实,但是如果不在学生面前对迟到的事做出处理,以后怕是学生们有样学样,他的课也会难上起来。

  “既然你刚从兽群中突袭而来,那就算是做了热身运动,刚好你过来参与对战演练。”

  虽然被挑选去当对战,但是对方下手还是有轻重的,明显是对练的力道。

  因硫斯见马卡用剑对战的不错,趁两人站定的空隙,把自己的长矛扔给了马卡,让他们用长矛对战。

  一换武器,马卡就有些懵,心说喀戎就是让我到你这儿来学用长矛的,你这还没教呢,直接就让我实战上了。

  回想喀戎也是这种风格,这难道就是雄鹰学院的特色?

  东西都上手了,周围还有那么多人看着,马卡只能像之前和喀戎对战一样,把长矛当长枪使,直接和对方战起来。

  马卡这头刚挥舞了没几下,因琉斯就皱着眉叫停了对战。

  “马卡你没学过用长矛吗?”

  见老师提问,马卡也不打算隐藏,大大方方的承认“确实没人教过,我的剑术和弓箭还是从朋友那儿学的,包括之前和美杜莎对战时,我也只使用了这两样武器。”

  因硫斯直到这时才想起,马卡能够来雄鹰学院,虽然是国王珀尔修斯给的推荐书,但马卡并不是贵族,而是以成名英雄的身份过来的。

  之前见他是个半神,便以为他一定出身高贵,有专人教导。

  可现在看来,人家真的是凭个人实力出名的。

  平民英雄在雄鹰学院中也有不少,院里的老师也不会有什么嫌贫爱富的思想。

  为了不耽误总体的课程进程,因硫斯先让马卡回到学生中去,但在讲解的时候,就更仔细了一些。

  马卡听了老师的讲解,才明白为什么当时那么多新生都带着长矛和盔甲。

  作为古希腊的男性公民,是有参政和作战的权利和义务,当城邦之间发生战争时,公民们要自带武器参加战争。

  在对战之中,以重装步兵为主。

  而重装步兵是一种重视防御、轻视机动的军事组织,相比较剑等短兵器,长矛的打击范围更大,所以一直是军中的主流。

  根据自身家庭的穷富程度,所带的武器不同,一等公民全副武装,有金属的头盔,肌肉胸甲、长度能护住膝盖的护腿,还有圆盾和两根长矛,一根用来投掷,一根用来对敌。

  穷一些的家庭装备可能没那么多和优质,但是至少都会备有长矛参战,

  最为贫穷的家庭,最初有可能只带着石头参战,但是一旦在战争中有所收获,或存有积蓄,也会赶紧为自己备上长矛和盾牌。

  为城邦而战的义务是不可推卸的,所以略有财富的家庭,或者家中有长辈曾经参战过,一定会教导家中后辈学习长矛,以便提高他们在战争中的存活率。

  剑和弓箭在战争中也会被用到,但使用方式更为复杂,对个人的领悟性和灵活度等要求也更高,在军中不易普及。

  只有在重兵方阵被打乱时,富有的战士才会抽出腰间的铁质双刃剑,与敌人进行近身肉搏。

  弓箭也是一样,部分城邦可能会培养有专门的弓箭手,但是以整体范围来看,长矛,才是男子学习的主流。

  雄鹰学院的学生构成主要是贵族和成名的英雄们,贵族们从小有专门的老师教导他们各种武器的使用,进院后不用老师们再仔细教导。

  但是成名的英雄们家庭情况各有不同,有些甚至是靠自己在摸爬滚打中学到的武艺,还有纯靠力气大出名的,他们在惩恶扬善或打猎的过程中,多只会用铁剑和弓箭,这就需要老师们从头教起,帮他们消除自身的短板。

  马卡边听边点头称是,原主的确是个贫穷的,穷的都把自己饿死了。

  他穿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连剑术和弓箭都是自己从珀尔修斯那边薅羊毛学来的。

  最初的兵器也是靠自己通过美神的魅惑之力从一些贵族那边化缘来的,直到遇见神王夫妇,才又通过薅羊毛的高超技术得来了宝剑。

  喀戎说的不错,因硫斯就是擅长培养军中作战能力的,在他这学习,哪怕只是集体的大课堂,也让马卡真正了解了这个世界的不少知识。

  最重要的是,马卡看了看因琉斯和他最得意的弟子。

  因硫斯可惜了,身上没有神的血统。

  但他最得意的弟子,恰巧算是他前世的重孙之一,所以在马卡眼中,这哪是什么前辈师兄,明明就是一只金灿灿的大长毛羊,等着他去亲近薅羊毛。

  目光范围再放大些,瞅了瞅这周边的贵族同学们。

  不错,还有一定数量的同学们也带有半神的血统,而这些半神血统大多数都和他前世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也都是他可以薅羊毛的存在。

  真是感谢各位同学在遇到他之前的家庭培养和自身的努力学习,他现在不会用长矛没关系,不擅长作战也没关系。

  在和各位同学亲近的过程中,马卡相信自己,一定会薅到超多的羊毛来补足自己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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