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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谁是谁的英雄(四)

我觉醒了神仙基因 胡钩 2537 2024-11-14 08:00

  回去的路上,顾思存一直陷入沉思。

  这妹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这也太会撩了吧?日本人也学《孙子兵法》?欲擒故纵,先抑后扬?

  深灰色的甲壳虫汽车在海底隧道里疾行,驾车的人是早见樱,顾思存还没拿到驾照。

  车头的大灯打着,在明亮的隧道里显得很是多余。

  这是一条几十公里的隧道,直通到淞江市区,隧道车流量极低,一天也难有几辆车通过,却修了个双向六车道,设计者出手阔绰程度可见一斑。

  “有点浪费。”勤俭持家的顾思存吐槽,顺便找了个话题掩饰自己心里小鹿乱撞的少女情节。

  隧道里灯火通明的,用得着什么大灯?

  “就是要浪费,我要把他车里的油全用光。”早见樱一脚油门,加速度让两人陷进真皮座椅里。

  “这不是你的车?”

  顾思存回想起两人走到偌大停车场的一幕,早见樱确实是拿了钥匙的,这点顾思存很确定。

  他当时还想吐槽这老派的汽车,与早见樱完全不搭。

  “里格的。也就他喜欢这种车。老古董。”早见樱忿忿。

  对于里格,他也没有什么好印象,虽然看起来好像靠谱,但又像是个不谙世事的暴君。谁被他领导简直倒了八辈子大血霉。

  甲壳虫缓缓驶出隧道,这一段路足足行驶了二十分钟。出口则是一个大型超市的地下停车场。

  两人将车停下,肩并着肩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

  溪云路上车水马龙。这是淞江市最繁华的商业街,游人像密密麻麻的蚂蚁,在名为城市的巢穴中乱转。四月的柳絮在地上铺成绒毛的地毯,空气中有凝滞的花香。

  顾思存一直是很喜欢这座城市的,毕竟这也是自己长大的地方,虽然他觉得自己和他格格不入。小姨家还有大学都在郊区,他每次和室友进城改善伙食,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感觉自己土爆了!

  刚一上街,早见樱就拉着顾思存穿梭于大小商场与专卖店。

  就像富婆溜着哈士奇。

  大学宿舍里四个人,他排老四,老大胡金城是个富二代,休息日整天被女朋友拽着轧马路,每次回来都筋疲力尽地瘫软在床上,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感叹谈恋爱真是个体力活。

  当初顾思存还以为老大在“开车”,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如今切身体会才知道所言非虚。

  早见樱血拼了将近两个小时,从流行服饰看到各式包包,从金银珠宝看到巫毒娃娃,临了还买了台拍摄用无人机。

  眼看着各式包裹堆成小山,顾思存深刻感受到自己这么缺乏运动。之前就被表妹顾思言吐槽过,说自己瘦的像个猴儿一样。

  “不行了,歇会。”

  顾思存摆手,准确的说是挥动那条挂满纸袋的膀子。

  “这就不行了?你确实需要锻炼锻炼了。”早见樱怼了怼顾思存的胸口,“正好我知道一家不错的咖啡厅,走吧,我请客!”

  “那个,能不能委婉点,我在努力!”顾思存苦笑着说。

  “人活着就应该率意一点,说不定哪天就两眼一黑死了,委婉一点给谁看?”早见樱白了他一眼,摆弄着自己新买的编织手链,“您好,请给我一份利维亚桑气泡饮!你喝什么?”

  “和你一样。”

  “那就两份。”早见樱大方的摆了摆手。

  两杯深蓝色的饮料端了上来,咕噜咕噜冒着气,杯边还装饰着一个龙一样的怪物。

  那是游戏《最终幻想XIV》中的怪物——利维亚桑。而他们所在的咖啡馆,则是SquareEnixCafe——史克威尔艾尼克斯经营的主题咖啡厅。

  顾思存一度怀疑那饮料是不是拿钢笔水勾兑的。

  “你喜欢《最终幻想》?”顾思存联想到了两人初遇时,她的打扮,活像是《最终幻想VII》中的蒂法现世。

  “是啊。以前父亲给我买的第一张游戏卡带就是《最终幻想VII》。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挺喜欢的。上回就是在这买了一整套衣服。”

  感情那天穿的那套还真是COS服啊!他果然没看错。

  毕竟把COS服当成正装穿跑去游乐园瞎逛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至少顾思存是肯定干不出来。

  说起来表妹顾思言也是《最终幻想》系列的忠实粉丝,尤其钟爱杀马特少年克劳德。她俩应该很有话题吧?

  他拿起手机,突然想起表妹的信息还没回。这小丫头恐怕已经急坏了吧?

  “我没事,今晚我就回去!给我留口饭。”他打了一行字,点下了发送按钮。

  几乎是同时,电话已经响了起来。

  “你还知道回我信息!”

  电话那头忿忿不平,声音大得连对座的早见樱都听得一清二楚。

  早见樱偷笑,顾思存的妹控本质她是调查过的,也没想到这兄妹俩关系这么好。

  “哥没事,放心。回去细说!”顾思存声音唯唯诺诺的,本来想在早见樱面前说的昂首挺胸一点,结果语气却是怂得不行。

  “行,早点回啊,先挂了,同学喊我看电影。”似乎是确认了顾思存没事,表妹也不多废话,抢先挂断了电话。

  早见樱看着顾思存的样子一脸坏笑,她咬着吸管,猛地抬起头来:“要不我跟你一起回家?”

  顾思存一口饮料差点没喷出来,钢笔水状的饮料呛得他鼻子很是难受。

  他一边咳嗽,一边拿起纸巾擦嘴,顺便擤了擤鼻子里的钢笔水。

  “以什么身份啊,我总不能说你是个神仙吧?”顾思存嘴上说着,心里想着的却是另一回事。

  他其实想说:“要不就说你是我女朋友吧?”带女朋友回去见家长,没什么不妥,总比说是关系暧昧的女同学好。

  而且说是女朋友,想想就倍儿有面子!他能想象表妹用崇拜的眼神瞧着他,不停地拍着他的后背,一边怪叫着:“可以啊,老哥!学会拱白菜了!”

  但这话终究没有说出口,这也太冒犯了不是?两人认识不过三天,其中大部分时间自己还是处于昏迷状态。

  倒是早见樱先接了话茬。

  “就以未婚妻的身份去,你看怎么样?”

  她眼睛里有光闪动,黎明前的启明星也没有那光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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