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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初来乍到(上)

  在湖面上漂荡的小舟上,俾斯麦盘坐在舟身中央,看着远处的河口。

  之所以不向市区前进,道理十分简单。那便是那个的危险重重,正和自己在林间看到船只时的情况一样。

  罗斯现在对城市的渗透善不可知,但如果自己贸然回去,恐怕只会凶多吉少。

  俾斯麦深吸一口气,用力荡起船浆。

  这座湖算不上大,小舟啪哒一下撞上岸边,差点让俾斯麦没稳住身形。

  他站起身来,想走上岸去,可却一个踉跄跌倒在岸边。泥水浸染了他华贵的服饰,脸上血色浅淡染上黑灰,似乎这个世界在讥笑他这不堪模样。

  他实在是太累了,无论是身上的伤口,还是一路上逃亡的疲惫。

  换作任何一个人,从如今高位跌入谷底,从衣房饱食陷入这生死不保的境地,就算不悲伤唉叹,也会心生恐惧咒骂敌人。

  可这俾斯麦却只是缓缓站起身来,轻轻拍掉袖口的泥土,就好像今日稀松平常。

  焦虑,怀疑,愤怒、恐惧,这些情感都没有出现在这位巨人的脑中,有的只是理智在对下一步的判断。

  他将小舟隐蔽起来,清除掉岸边的痕迹,确保不会有敌人寻找。

  动作利索的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后,他躲入了林中。

  岸边恢复往日的平静,就像从来无人造访。

  现在,该寻找今日的住处了。

  俾斯麦并不打算一步回到宫中,要处理好躲在暗处的敌人,就不要在光亮的地方。

  没搞清楚敌人是怎么进入金灿花城区之前,俾斯麦并不会回到惶堂的宫殿,呆在敌人的枪口之下。

  至于政府明面上的搜索,俾斯麦相信同伴能处理。

  现在,就从先呆在外城区吧。

  他检查自己剩下的东西,原本身居高位财富无数的首相。现在只有一套破旧的大衣,脏乱的白衬衫,几枚银币,一把匕首,以及那副神密的戒指。

  俾斯麦仍记得,自己正是在战场之上获得的这枚蓝宝石戒指,其上的鹰眸深遂。

  占领马恩格后,俾斯麦就从各个渠道调查这枚戒指,可不是一无所获,就是引来群装神弄鬼的骗子。

  他收起这枚戒指,将那华贵的大衣收起,身上的样貌就像一位落魄的平民。

  “一位因战乱进城逃难的商人。”

  俾斯麦已经想好了自己的身份,他用匕首处理掉了标志性的八子胡,将那华丽大衣埋了起来,头发弄得紊乱。

  做戏做全套。

  他在水洼边看了看此时的样貌,微微颔首,十分满意。

  现在,奥托.冯.俾斯麦死了。有的只有落魄商人奥托.维克托.阿尔贝特。

  这是上一世自己待奉国王的名字,也算是一种别具情调的吊念吧。

  走了,俾斯麦一直前进。不知道多久,在太阳落山之前俾斯麦听到了人声,看到了一缕炊烟升上天空。

  在暗处的俾斯麦观察过去,不远处一座简易的茅屋在荒芜屹立,旁边的工具零乱躺着,看来有人近期在此地生活。

  俾斯麦没有直接上前,在原地观察三四分钟后,一个人从屋内走了出来。

  那人背着一个木稿子,身上的衣服单薄凌乱,脸上也不打理,整个人显得十分潦草。

  那人伸了个懒腰,向着远处的乱石堆走去,随意选了个位置用稿子框框地敲了起来。

  敲了半响后,他长喘了一口,将稿子耷拉在身下。

  “怎么还是没有,见鬼。”

  那人并没有气馁,对着那个位置继续敲了起来,没有注意到已经有人走到了他的身后。

  “这位先生。”

  听到身后的声音,那个男人被吓了一跳,猛地回头。

  眼前的是一名身穿脏乱白衣的男人,淡金色的头发,身材发福,脸上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就像是逃难的乞丐。

  不过这人眉宇间横着一股深层的傲意,这是他见过无数乞丐所没有的。

  “你..你谁啊?!”

  名叫福布的男人警惕看着俾斯麦,他实在太久没见到过人了。

  俾斯麦:“这不重要,重要的我能给你带来财富。”

  俾斯麦没有直接询问对方在干什么,而是站在对方的角度,针对对方可以希翼的事物给予帮助,放松他的警惕。

  果然,俾斯麦猜得不错。

  “你能帮我?帮我找到宝物。?”

  男人刚开口就闭上了嘴巴,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是的,只要你能让我在这里休息一晚。”俾斯麦看向一边的茅屋,脸上的淡然让福步觉得对财物不感兴趣,“我对宝物还是有些见识的。”

  在这荒郊野沟直接露宿可不是什么好主义,蛇兽草虫的滋味可不好受。

  福步见此人对宝物竟然不感兴趣,只觉得他傻不拉几的,顿时收回了刚才对他的高看。

  可能这人对自己寻找的宝物没有概念,如果自己说出来,怕不是会吓他一跳。

  一股倾诉欲涌上福布心头,这几个月来来他都没有和人说过话了,自己在干这么一件大事竟然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这可不行!

  看到福布这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俾斯麦知道自己成功了。不用多言,这个小伙子马上就会粘上自己。

  俾斯麦无视他向一边的茅屋走去,就像回家一样。

  半刻钟后。

  “你知道吗?这里是以前帝国的偏宫,珀莱雅三世就在这住过。”

  “那里的宝物,,就算拿出一件残品,都能让巢都的收藏家们疯狂。”

  “这随便的一件都是有价无市,恐怕只有现在白塔上的顶流权贵们的亲藏才能比得上。”

  身旁的年轻人噼里啪啦的说着,俾斯麦坐在石墩上,只是一味吃着嘴边的兔腿,时不时的应上一句。

  福布见俾斯麦的反应不大,便决定来个大的。

  “你知道吗?这里还有传说中的贤者之石。”

  福布眉宇间显露出得意的神色,就像说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嗯。”俾斯麦随意回应一句,“你说什么是贤者之石?”

  “什么..是贤者之石?!”福布对俾斯麦的平淡回应感到诧异,就像自己向湖面抛了一块大石头却没掀起水花。

  这家伙怎么油盐不进?福布对他的平淡感到不快。

  俾斯麦对所谓的贤者之石的了解只在童话之中,在那些巫婆的祭坛,炼金术师的幻想里。

  对他来说,这没有什么好惊讶。

  “贤者之石可以让人死而复生,甚至可以永生不死。”福布故作震撼地开口,“那可以永生不死哇,你知道这是多少君王毕生追寻的?”

  “当然,像咱们这种人永生没什么意思,但如果献出去那便是享不尽的富贵荣华。”

  福布说完陷入痴迷之中,就像已经坐到了华丽的宝座上,身边的乱石和杂草变成了仆从和珍宝。

  “那确实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俾斯麦啃着只剩半只的兔腿回了句。

  福布听到感到兴奋,就像是这么多天的事终于有了意义。

  “唉,这就开悟了吧,老兄。”福布的头颅不觉高抬,有寻找贤者之石的名号,就算自己落得的一堆破石头都变得伟岸起来。

  俾斯麦:“你说那贤者之石,长什么样?”

  福布:“嗯,据说是一身黑色,刻着图案的晶体。”

  听福布的描述,俾斯麦觉得和自己的戒指没什么关系。他将吃完的骨头扔到火堆中,向茅屋内走去。

  “感谢款待,不过我见识短,没见过这枚石头。”

  第二天,天刚蒙亮,俾斯麦便踏上了进城的路途。

  一个一声粗布衣裤的宽硕身影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为掩人耳目,俾斯麦与男子交换了衣衫。身上的衣物已与一个真正的平民无异。

  身上的衣服已经清洗,经过火堆烘干。还从男人那换来了一袋腌制的鹿肉。

  俾斯麦已经看到了城镇门口的寥寥人烟。

  这是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俾..俾斯麦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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