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三十年,夜羽突破了神灵,也就是在这一天,轩辕御回来了,脱下身上的虎皮大袄扑在了柔软的床上。
随即又是安静的修炼时光,时而修炼,时而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偶尔也会和夜羽闲聊。
一来二去的,二人也愈加熟络,夜羽才知道轩辕御是轩辕家主一次意外产生的女儿,不过有着血脉维系,轩辕家主倒也没有抛弃她。
而她的母亲则被上一任轩辕家主也就是轩辕御的爷爷秘密安排人杀死了,为了保护轩辕御,轩辕家主才一直让轩辕御呆在自己附近。
“小羽你现在是什么修为?”
“神士中期。”
“挺快的吗。”
轩辕御躺在藤椅上点点头,实际上夜羽的修为已经接近轩辕御的神灵后期,但树大招风,夜羽选择隐瞒自己的修为。
这一天,轩辕家主带着晚饭来到了轩辕御的院子。
“爹。”
轩辕御高兴地扑了上去。
轩辕家主是一个很坚毅的男子,气息凝实厚重,长期处于高位让整个人显得不怒自威。
“今天和御儿一起吃饭。”
轩辕家主抱着轩辕御就像抱着一个小棉袄一样。
身后的下人将一件件山珍海味放到院子里的桌子上而后退去,丫鬟小绿也退下了。
二人坐在夕阳下品着粥吃着菜,轩辕御一直抱着轩辕家主的胳膊。
“上次你去南山打猎不是遇到了北风家的那个小子吗?
下次你见到他不用怕他,这小子除非是活腻歪了不然不敢动你。”
“我知道他不敢动我,但我不想给爹爹制造麻烦,就像之前那样。”
轩辕家主眼中闪过一丝杀意,随即又掩盖下去温柔地拍了拍轩辕御的背。
“即使是像上次那样也没事,家族里的那批人已经被我换的差不多了,不会再有下次了。”
见轩辕御神情低落,轩辕家主刮了一下她的小琼鼻。
片刻后用晚餐,轩辕御送他出了院子,转身的那一刻夜羽看到了轩辕家主眼中的愧疚。
她一定有一个不幸的过去,夜羽看向轩辕御。
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那叫一个嚣张,又怎么会如此懂事。
时光飞逝,又过去了三百年,夜羽看懂了这里,这个院子只有寥寥几人有资格入内,偶尔有人想要闯入也会被隐藏在空间之中的守卫赶走。
夜羽的修为突破到了神明境中期,堪称是进展神速。
丫鬟小绿走了进来。
“小姐,家主让你收拾一下要暂时和他离开这里一段时间。”
轩辕御一脸兴奋,随便拿了几件衣服就跑了出去。
夜羽看着她去而复返又回来把自己给拿上,大黑可怜楚楚地望着她。
“大黑乖哦,在家里好好修炼,下次再带你哦。”
取出一大堆丹药放在大黑周围。
轩辕御拍了拍大黑脑袋就拿着夜羽走了。
马车上,神明级别的神行马拉车,身后有十五个仆从跟随。
车厢内只有夜羽三人,马车赶路赶了三个月,夜羽一直在车厢内静静地修炼。
马车停了,一行人到了中转站。
“家主,这里景色极好,我们短暂地休整一下再出发。”
轩辕家主点点头。
而后车外一行人开始探查四周。
轩辕御抱着夜羽下车,果然这里的风景极好,位于一个山巅,云雾缭绕俯览众山。
一行人下车休息,突然,轩辕御停住了,夜羽皱眉,停止了修炼,周遭的时空被静止了。
“哈哈哈,小友这么快就飞升神界了。”
一个老者扛着鱼竿提着桶哈哈来到夜羽身前。
“你是谁?”
夜羽皱眉问道。
哪怕用神魂来观察眼前也是一片混沌。
“我是谁?”
眼前的老者突然笑了,随即一竿子打到夜羽头上。
破口大骂道:“我就是本体又派下来的分魂!
本体放你下来你居然在这里游山玩水。”
老者去掉了遮盖,这下那种和自己一样的气息显现出来。
夜羽摸了摸鼻子感觉十分的尴尬。
老者气喘吁吁,随即扔出了一百枚储物戒指。
“拿着吧,我的使命也完成了。”
随即老者的身体开始消散,显然是力量用尽了,身躯之中掉出一个小塔,看来这就是老者能够穿梭的世界的原因。
夜羽收起储物戒指和小塔。
神识一探,储物戒指之中几乎涵盖了夜羽全部修行所需,这下修行速度再一次被加快。
夜羽收起后周围的时空恢复了正常,所有人都继续干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任何异样。
时光飞逝,转眼过去了十年,一行人也赶到了目的地。
夜羽修为已经处于神灵巅峰。
所到之地是神界的另一个家族,轩辕家主和他们洽谈一些事情,十五个侍卫在客房周围保护轩辕御。
在这里一待就是五十年。
夜羽偶尔陪轩辕御聊天,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修炼上,修为已经到了天神巅峰,如果是一般的修士万万不敢这样修炼,因为这样强行提拔造成的根基不稳很难弥补,但对于夜羽来说只要提高修为就可以。
是分魂的话点醒了自己,自己根本就不需要多强的战力,只要拥有本阶应该有的战力就可以,救出本体才是主要的。
这时轩辕家主总算是处理完了事情,要带着女儿四处转转。
轩辕御一脸兴奋随手就把夜羽抛在了这里。
傍晚十分二人回来了,一行人再次踏上了归途,神马腾空而去。
夜羽在车厢内永远保持不说话的状态,把空间留给二人相处。
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夜羽已经突破到神尊中期,这个修为已经超过了轩辕家主神尊初期的修为,单凭修为在神界也是一方巨头。
不得不说不顾根基疯狂突破后境界提升的就是快。
轩辕御回到家族后再次恢复了往常的生活。
这个轩辕家主的确对于这个女儿保护的十分好,导致她这个年龄还是那么的天真无邪。
时间再次推移,转眼过去了三百年,夜羽突破到了神王巅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