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的曾经
出家人不打妄语。
罗格没出家前就很少撒谎,他一直喝酒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受伤了,为什么受伤?因为他日过艾米利亚的祖宗。
因果关系严丝合缝,逻辑也特别通畅,可惜没人相信。
我佛曾说过,我接受世人与我争论,我不与世人争论,我只用事实打脸。
这句话充分体现了我佛的大爱与世人的愚蠢。
我佛就像一位慈母,而世人就像熊孩子,慈母选择无限包容。
就是偶尔会忍不住给一巴掌。
噌!
红莲业火出现的刹那,周围的光线都暗淡了许多,正在魔鬼化的艾米利亚微微一怔。
随后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理智回归后,她终于明白罗格为什么要脱衣服了。
他的胸口有着一个糜烂发黑的血窟窿,并不深,但窟窿中的画面令艾米利亚心脏狂跳不止。
蚂蚁,蟑螂,蛆虫,蚂蝗,水蛭,以及更多更多代表着污秽与灾难的虫子。
它们盘踞在一团,蠕动着,撕咬着,争先恐后地往血肉里钻!
罗格的皮肤下层到处都能看到虫体爬动的痕迹,窸窸窣窣,触目惊心,数以千计。
艾米利亚立刻联想自己的祖宗,地狱九大魔王之一,永恒的灾噩之源,众神的附骨之疽,瘟疫!
瘟疫并非个体,它存在于任何地方,任何角落,传说上帝的裹尸布里就藏着数不清的螨虫和跳蚤,搞得上帝都忍不住诈尸,冲进地狱和九大魔王大战。
“不,停下!你不能伤害它们!”
艾米利亚惊恐大叫,血窟窿里的虫子正在飞速减少,凶器是一枚看似普通的打火机,但艾米利亚十分清楚,哪怕是她也无法轻易捏死瘟疫的分身,打火机一定是某种附魔道具,威力超乎想象。
群虫盘踞的伤口是瘟疫留下的印记,破坏印记等于挑衅瘟疫。
一旦被瘟疫缠上,再强大的存在都会感到头疼,尤其是艾米利亚本就隶属地狱,和瘟疫是同阵营的上下级关系。
杀死瘟疫分身的后果是触怒瘟疫之源,杀死瘟疫之源会触怒瘟疫本源,杀死瘟疫本源……
杀不完,上帝也只能默默承受骚扰,偶尔被讨厌的蚊子吸两口血而已,慢慢习惯了就好。
“它们吃喝拉撒都归我负责,我想怎么玩都行。”罗格一想到曾经的那个夜晚,就浑身发痒。
因为印记的存在,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正在发生变化,最明显的就是脾气,因为瘙痒和疼痛的关系,一天比一天暴躁。
以前是没办法弄死,现在有了红莲业火,他决定不一次弄死,每天弄死一些,才能解心头之恨。
瘟疫黛芙妮,由无数虫子堆积而成的金发美人,嘴巴比章鱼吸盘还紧,从他这不知道吸走了多少营养。
“靠山!超级大靠山!!”
安娜兴奋的尾巴都从包里戳出去了,那可是瘟疫啊,统治地狱七层的大魔王,随便涂口吐沫就能把她爸爸…深渊领主淹死的大佬,竟然是这混…主人的姘头!
难怪从头到尾都那么淡定,这么猛的杀手锏早点掏出来啊,害我都应激了!
安娜下意识舔了舔尾巴上的毛,然后呸呸呸干呕半天。
“这个秘密够份量吗?”
罗格其实也不敢烧的太过分,之前巫师传讯,瘟疫正在到处找他,几百万蝗虫大军肆虐千里,一旦被抓住,轻则成人干,重则天天成人干。
艾米利亚重新变成小红帽,沉默许久,露出十分勉强的笑容: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吓唬到我吗?别妄想了,我比你更了解它,每一个瘟疫之源都是独立个体,只要不杀死它,对我来说算不上什么特别大的麻烦。”
“哦,那我继续。”罗格闻言加大火力,蟑螂都烧焦了好几只。
他并不担心艾米利亚会翻脸,因为她是魔鬼,一只有智慧的高阶魔鬼,只要有智慧,她就会衡量得失,一边是惹上瘟疫,一边是几个微不足道的人类,很容易做出取舍。
“你这混蛋,人渣!你怎么能用这么卑鄙的手段威胁一位女士!”
艾米利亚气到破防,大声咒骂,咬牙切齿的道:“人可以给你,但我有一个要求,滚!永远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说过要把宠物送给我的,艾米利亚,我已经把秘密告诉你了,你会遵守承诺的对吧?”
罗格再次加大火力,蛆虫跟爆米花一样啪啪爆炸。
艾米利亚深吸两口气,心脏抽的生疼:“给你也没用,巴托是地狱生物,它本身不具备智慧,听我的话是因为力量驱使。”
喵!
安娜连忙发出确认讯号。
她也不知道艾米利亚说的是真是假,但之前的话她记得很清楚,交换宠物?想都别想!
“那太可惜了,我真的特别喜欢巴托。”
罗格失望点头,转而双手合十,认真说道:“贫僧路过贵宝地,囊中万分羞涩,敢问女施主能否接济一二?”
“什么意思?”艾米利亚蹙眉问道。
罗格解释道:“化缘,就是要钱的意思。”
“……”
十分钟后,在巴托的护送下,罗格离开了古堡,和他一起的还有文斯三姐弟。
古堡上方霎时大雨倾盆,电闪雷鸣,一头十几米粗的怪物盘踞在古堡上方,它拥有蟒蛇的身体,鳄鱼的头颅,如蝎子般的尾巴在虚空中拍出无数血色闪电。
这就是艾米利亚,一只高阶魔鬼的真实面目。
罗格离开后,古堡便犹如海市蜃楼一般迅速变淡,隐约间能看到一双铜铃大小的瞳孔冷冷盯着他。
“感谢你的慷慨,卖服软的。”
罗格深深鞠了一躬。
艾米利亚不愧是资深魔鬼,虽然没多少现金,但古堡里收藏了许多珍宝古董,走之前,赠送了罗格一幅油画,一盒珠宝,一柄镶钻匕首,一套纯金餐具。
其中最有用的自然是纯金餐具,重达一公斤,换成钱就是60万魔伦多。
罗格止不住内心欣喜,金身有着落了!
最珍贵的应该是油画,他不懂欣赏,但文斯家的大女儿恰好认得,据说是上世纪某位著名画家的绝笔,画完后立马就被一道血色雷电劈死了。
名为不能说的秘密。
价值难以估量,罗格决定先好好保存,等回到城里以后再找冤大头出手。
“怎么都不说话?”
前方是郁郁葱葱的丛林,阳光明媚,森鸟鸣啼,然而死里逃生的文斯三姐弟却是一脸郁郁寡欢。
气氛十分凝固,尤其是弹弓达人汉森,如同一具行尸走肉,目光呆滞。
罗格觉得不至于,汉森喜欢玩橡皮筋是有点调皮,但姐姐妹妹也好不到哪去,喜欢互相玩,三个人半斤八两,负负得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