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
境内与县同风同俗,虽县志已详明无遗,然不可不另叙一番,以新耳目,可证人民。志风俗。
春节:早起门前燃放爆竹,多走婆家拜年。
正月初二:回娘家。
元宵:午饭时有燃放爆竹,夜吃汤圆,县内偶有灯会,居民前往。
上巳:三月初三,人家多用地荠菜煮鸡蛋而食。
清明:家家上坟祭祖,先插假花,后烧纸钱上红香,俟烧毕,则鸣爆竹。公墓者则供鲜花香火,偶有烧纸钱者。
端午:五月初五,家家门挂艾草菖蒲,包粽子食之。
七夕:青年男女多好之。
中元:七月十五,老辈多好之,多于十三、十四夜烧包袱,少有十五烧者,言鬼门关,烧而无用。备纸包袱、纸钱、香火,包袱写先人姓名,内包纸钱若干,临夜于路边画白圈而烧之,并燃香火。
中秋:八月十五,食月饼,赏月赏桂之俗已淡。
除夕:自廿七、八始,寂于初六、七。除夕前一二日,家家做菜,多为鱼圆、炸鱼、腊肉、腊肠、卤肉、鱼糕之类,荤菜居多,亦有炖锅,以备年饭及来拜年者。除夕吃年饭,或早或晚,早则九、十点,晚则午后一、二点,皆须燃爆竹,且须速回屋内,关上大门,俟食后方启。除夕、初一日家家彻夜亮门前灯。是夜近交子时,礼炮声渐巨,子时最甚,竟陆续至两三点方息。戊戌前,多燃爆竹,此后竟遭禁鞭,民多怨声。辛卯后,禁鞭改限放,人方觉有年味,而甲辰复禁鞭矣。
丧葬:人家有人逝世时,不言“死”,曰“老”曰“走”。内设灵堂,春联替白,停棺堂中,周置花圈,逝者子辈戴白,孙辈戴青。子辈围坐棺旁。棺前设遗像,前设香火,两旁燃烛,来唁者燃鞭,焚纸钱于堂下盆中。丧家设席数天,死者七日后葬。凡立碑者,皆逢清明而立,迁坟者亦如此。有旧俗:逝世后,生前所用之物尽皆焚烧。亦有人家设台唱戏,戚家汊处有一次。
筵席饮食:凡婚嫁、丧葬、满月、做十岁、寿辰、乔迁,皆办两日酒席,第一天为“便餐”,第二天为“正餐”,升学只办一日。现除丧葬,皆只办一日,多为中餐,晚餐少办。
做十岁:凡做十岁者,男儿九岁,女儿十岁,则办筵席。按:其俗自抗日战争时,鄂军出征皆壮烈,其后兵不足,故派临十岁娃娃赴战,亦壮烈,故大办,与婚丧礼同等。
病者熬药后,渣滓倒于路中,任行人车辆践踏,以求疾愈。此俗少见。
贩者中有卖糖者,肩挑扁担,手拿铁锤、菜刀,以铁锤击菜刀,奏丁丁当当之声以代吆喝。若有买者,即刀劈糖块,以铁锤敲打裂之。
方言
始皇一统,车同一轨,书同一文,天下皆公。然南北之音,终不相同。盖今之所通行者皆北满音,南隅则音异,谓镇镇音不同矣。戚家汊之方言同县,为赣语片,县志已明注之,故不作音辨。今之所载者,皆词句耳,以读若法代替读音,下注词意,不做深究。其字若无读若者,以反切法代之,前字之声母与后字之韵母合为一字之音,注平上去入轻五音,如“[皮啊切]轻声”者是也。志方言。
○土词
雷肥:社会混混向学生索要钱财之行为。
钱:想念。
桌:扇打。
皮啊切:扇打。
吸位:漂亮。
灵醒:精神的。
接令:结冰。令,又指干物发潮软化。
打徹:撒谎。
搓拐:闯祸;完蛋。
嗲:外婆。
噶卜嗲:老婆婆。
胡嗲:外公。
姥嗲:姥姥。
姆妈:妈妈。
引伢:带孩子。
丫:爸爸。
崖丫:叔叔。
嬢嬢:叔母。
您驾:连读敬辞,你;您。
烧火:烧,师诶切,平声。烧火;做饭(与“舞饭”同义)。
嘀堕:啰嗦。
昂:喊。
乍火:烤火,取暖。
显:淘气。
滴毛、毛毛:婴儿。
翻切:翻天,不安分。
雷:大(与“硕”同义)。
打离:打雷。
做业:一作“作孽”,可怜。
讨人行:讨人嫌。
削圭:说假话。
口:克诶切,去声。嘴巴,口。
日不得撤:日,日阿切,平声。得,德欸切,平声。撤,吃欸切,平声。褒义,不孬,有出息,泛指好的。
○俚语(含吆喝)
大人望种田,小伢望过年。
老——面——馒头——(此卖馒头者所吆喝之语。其在自行车后座上固定一泡沫箱,内置棉被,馒头贮其中保温。)
烤——红——薯——又香又甜的烤红薯(薯,读若“许”。此卖烤红薯者所吆喝之语。其多蹬三轮车,车上放一铁皮火炉,内置半圆柱形盛具用以盛红薯,多烧木柴以烤之。)
收——长头发,收——旧手机、坏手机、破手机,收头发、辫子。旧手机换菜刀、换盆。收——头发、辫子。(此收头发者所吆喝,然人多不拦,故止吆喝便去。)
○谣言
凡红眼病之人,不得与之目视,否则亦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