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拉风
“我们这样逃不掉的,这家伙扛着我们两个,是跑不过那头巨大的灰狼的。”暖女郎说道。
“呵呵。”我从狼背上跳下来:“我们根本不需要跑过大狼。”
“我们打不过还跑不掉,等死啊?”暖女郎骑在狼背上,不满的吐槽。
“只要跑赢你的前男友,我们就不会死。”身后已经传来鬼哭狼嚎的叫声。
“……”暖女郎犹豫了一下:“你说的,有道理。”
逃出了一段路,我们停下来。
“我叫郝晓旭,北郡郝家庄人。”暖女郎面对着我,脸色有些悲伤:“谢谢你。”
“恩。”我不知道说什么,面对一个面带悲伤的姑娘,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曾经有个兄弟告诉我,安慰伤心的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打通她的音道,我觉得现在用这个办法去安慰郝晓旭,我一定会被打死。
“我走了,有缘再见。”郝晓旭眼圈微红,我能理解,一个刚刚死了前男友的姑娘,但凡不是个荡妇,一定不会很开心。走了几步,郝晓旭突然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毛皮马甲,细心地穿在我的身上。
我也不知道啥意思,不过马甲挺好看的,我就直接穿着了。
郝晓旭步行离开,我骑着狼准备回六叶村。
我身上现在带着一张价值八百金币的雪狼皮,就像揣着一张中了一等奖的双色球彩票,紧张的一毛。
与此同时,我又检查了一下我的状态。
刚才那只雪狼,给了我400多经验,虽然使用了两次圣疗术,我现在依然有6级百分之59的经验。
又看了看那把双手剑,我的心情顿时大好。
雪狼之刃:攻击29-51
力量+5
敏捷+8
攻击时,有几率触发雪狼之爪,撕裂目标的伤口,让目标处于流血状态,每秒钟损失2点血量。
我这把花了一个金币买的双手锤,瞬间一点都不香了,攻击连人家一般都没有,更别说属性了。
毫不犹豫地换上雪狼之刃,我骑着狼准备去北郡修道院,趁着天色还早,卖掉雪狼皮。
骑在狼背上,我尝试着沟通一下我的书友们,我觉得八百金币可以率先给我红苕妹子邮寄一个人类或者矮人壮汉,以表示我的真正的友情。
麻烦红苕妹子去问问快递公司,有没有通往艾泽拉斯北郡修道院的业务,如果没有也不要紧,我会尽快在艾泽拉斯开通这个业务,毕竟我现在也是有钱人了,今时不同往日。
想到红苕妹子,我看了一眼我的人气值。
“红苕叶叶儿投了9推荐票,人气值增加90,目前人气值1024.”
我顿时想起一件大事!
我调转狼头,朝着当初狼人之战那个山谷冲去。
那头巨狼竟然活了过来,虽然状态不太好,但是居然可以来回走动了。
巨狼一瞬间,也看到了我,然后,我竟然在它的眼神里,看到了亲昵。
果然那巨狼慢慢朝着我走来,说实在的,我还是挺紧张的,虽然这巨狼看起来毫无敌意,但是如此大的一头巨狼站在我面前,压迫感还是蛮强的,而且谁知道它的友善是真的还是假的。
至于我胯下的灰狼,看到巨狼过来,已经吓得浑身筛糠,瑟瑟发抖。
我直接选择解散了它,这个没义气的家伙,嗷一声怪叫,转头就跑。
巨狼走到我面前,竟然在我面前,前腿跪地!
一头有灵性的狼!
我抬手对着巨狼使用了驯服野兽的技能。
“是否消耗999人气,驯服狼王成为你的永久随从?”
“是!”
“呼!”巨狼抬起眼睛看着我,仿佛感应到了什么。
过程很简单,我俩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巨狼的身体突然急剧缩小,到最后,比普通的灰狼大不了多少。
然后,我惊奇的发现,我的驯服野兽技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召唤狼王”的技能。
我启动了这个技能,身边的巨狼呼的一下消失了。
然后我再使用这个技能的时候,却是一个施法时间长达三秒的技能。
呼!
蓄气结束,狼王出现在我的身边。
狼王(等级10战士,未命名):装备:无。
护甲:32
力量:21
耐力:19
敏捷:16
智力精神都是0
伤害31—49
技能:英勇打击,下次攻击伤害增加15点。
我靠?这家伙,居然成为了一个战士,而且,身上居然有十七个装备槽!
这是妖怪啊?
我尝试着把绿帽子放在狼王的装备槽里,居然能带上!一顶绿色的帽子戴在硕大的狼头上,看起来搞笑的一批!
我又尝试把我那把淘汰的双手锤给它带上,然后,一个亮瞎我眼球的画面,出现在我眼前。
狼王居然直接用后腿站了起来,两只前爪呆萌地举着那把双手锤!
然后,我脑海里狼王的面板伤害瞬间变成了55-82!
给力!
这家伙,就拿了一把绿色的破锤子,攻击就是我的好几倍!
我一步跨上狼王的后背,双腿一夹,驱使狼王飞速前进。
然后,我就从狼王的背上掉了下来……
这家伙速度太快了,一个跳跃跳出去,我淬不及防,摔得七荤八素。
我从地上爬起来,小心翼翼地爬到狼王的后背,然后慢慢地催促它前进。
半个小时以后,我骑着狼王在山林里穿梭,速度简直堪比高铁,而且一点颠簸的感觉都没有,比之前那些二五仔不知道强了多少。
“兄弟,干它!”我一指远处落单的一头白狼。
狼王一个急冲过去,到了白狼的附近,突然双腿人立,两只前爪抓着那把双手锤,呼的一下锤了下去。
“啪嚓!”白狼的脑袋像个烂西瓜一样,四分五裂!
秒杀!厉害!
我直接看呆了,上前处理了白狼的尸体,骑上狼王,前往北郡修道院。
一路上我都没停止欣赏我的新坐骑和宠物,并且非常用心地给它起了个集霸气嚣张可爱拉风于一体的新名字。
恩,新名字就叫:“拉风”!
刚进了北郡修道院的外城,一个大概五十来岁的老头站在我面前,不停的打量我。
那灼热的目光,搞得我的心慌慌。
老头一遍又一遍地看我,我终于忍不住想开口问他:“你瞅啥?”
老头先开了口:“小伙子,你身上这件马甲,好像是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