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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六)

微城之虞美人 花小妖L 3428 2024-11-14 03:38

  就这样我又回到了单身生活。爸妈极力让我搬回去和他们一起住,说既然冷骏贤把这房子让给我了,那么我就应该充分利用一下它的价值,住在父母家,把这房子租出去,不就又能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嘛。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生命成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既然爱情没了,生命也不知道还能有多久,那么能确定的也就是自由了。再说,真要回去,天天顾及那两位的情绪,这能活多久还真不好说。

  于是基本的生活状态还是没变,除了上班就是下班。不过经历了那么多,要是没有丝毫的改变似乎也不太可能,而这改变就是我对写作的兴趣从儿童读物,改成了成人读物。所谓成人读物也无非就是些评论性的短篇,出版社也顺应这我的特点将原先的专栏名“讲故事的人”改成了“话里话外”。我已经没有什么心情去编什么童话故事了,原先的那些灵感似乎就在冷骏贤离开的那天已经死去。

  白天有许多工作和那些同事,我还是感觉非常充实。可夜晚,特别是深夜,我总觉得很难让自己彻底平静下来。那并不是焦躁,而是……无奈,空洞的无奈。虽然我不愿再去回想过去,但却还是整宿整宿的睡不着。我不想合眼,是因为我不愿再见到梦境中在台湾的一切,在高雄的一切,甚至是婚后的一切。为了保证还能正常上班,我不得不在白天一杯一杯的喝咖啡直到上瘾。白天喝了那么多咖啡,夜晚就更是睡不着。没过几个月就有很多同事询问我为什么有那么深的黑眼圈?为什么看上去总是没什么精神?于是应对的方法就是化妆。在过去我只是偶尔在脸上涂涂抹抹,可现在则不同了,我必须用这个方式去堵住大家的嘴。

  我知道我不能就这么整夜整夜的眨巴着双眼躺在这冰冷的床上。于是就在那晚我爬起来走到书房,坐在了书桌前,开始写。是的,我开始凭着自己不怎么好的记性慢慢的写着,我要把那所有的过往,那些所有的痛楚慢慢的一字一句的写下来。也许你会觉得我是用这种方法去纪念或者说是去想念,但事实正好相反,我是想用这个方法去忘却,去让自己放下,彻底的放下。

  奇怪的是,上了一天的班,每晚再无休无眠的写作,我竟是毫无睡意。然而每次写到我和冷骏贤在台湾的种种,或是和沈逸飞的那些过往,体会到的决不是幸福,而是痛苦,最难受时就会感觉到眼眶发热,这时就只能在桌边准备一堆纸巾以免浸湿自己。

  每到深夜我就会感觉胃里空空的,所以渐渐的我开始往家里囤货:泡面、速冻水饺、汤团等等等等。每到感觉饿时就吃这些食品。可……可不知从哪晚开始我又感觉无论吃多少还是食不果腹。

  于是又开始越吃越多,越买越多。越买越多,越吃越多。渐渐的就算吃多少食物都无法满足我,因为我发现已经不是饱腹感的问题了,而是……而是一种能让我兴奋的感觉。

  我还记得我曾经尝过几口白兰地,那是偷梓豪的,我还记得那感觉,应该就是那感觉。

  那天深夜当我写到我发现怀孕的那段时,突然感觉脑子里一片空白,似乎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我停下了敲击键盘的手指,将身体向后靠了靠,直到这时我想起了下午刚买来的那瓶白兰地。我起身从一堆杂物中翻出了那瓶酒。随后在厨房找了个玻璃杯,开瓶,往里倒入了满满一杯。

  捧着它回到电脑前,看了一眼那段没有结束的断句,又看了一眼那杯子里的酒,猛的一贯而入。喉咙里的辛辣味呛的我眼泪直流,但与之相反的是此时我却感觉到我的大脑似乎突然清醒了许多,那感觉简直太神奇了,于是我兴奋的又开始了我的创作。

  于是每天下班后我就去超市买一大堆酒回来充斥我的房间,以便每晚深夜可以充斥我的味蕾,哦,不,应该是刺激我的大脑,刺激我的神经。而直到那时我才又重新感觉到了生命的存在,我身体里的那个魔鬼才会化为泡影。

  我明白不能让自己带着一身的酒气去上班,于是也就是从这天开始我开始使用香水,可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个逼不得已的选择却让我在人群中显得更加的惹眼,同事们都对此大加赞赏,他们觉得作为一个女人我已开始变得越来越完美,美妆、香水、还有那些鲜艳的衣服似乎都在诉说着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我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女人。

  当然就和过去一样,为了保证把体内过多的食物及时排出体外,我还是用了那个“人工排泄法”,自然我的冰柜里又会出现许多个装着“我的所有”的瓶子。与过去不同的是,以前我的食物里不曾有酒精,但这回却又增加了这个极其刺激性的玩意儿,以至于出来的呕吐物的味道难闻到极致,不仅每天房间里都会充满难闻的异味,更可怕的是每次取出这些物质后我都会恶心到呕吐,而这第二次的呕吐完全不是人工的,而是身体的自然反应。

  于是我的肠胃自然是越来越差。因为有过经验教训,所以我会在包里长期备有各种胃药,就像三餐似得一顿不少的服用。我就这样用所有的备用去填补所有的空白。

  每晚的倾泻,每晚的焦灼,每晚的斗争让我的内心甚是疲惫,但却又异常的兴奋。也就是这份兴奋使我在不知不觉中耗时近半年写下了十几万字,在我标完最后那个句号时,身体里的那份执着便顿时崩溃了

  近六天的高烧把爸妈吓的不轻,似乎只有在这个时候他们两才能化干戈为玉帛,商量着轮流来这儿照顾我,老妈边照顾边不停絮叨着:“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没过多久,出版社的同事就得知了我写了部“大作”。这一切都得感谢我那位爱显摆的老妈。只要有同事来看望我,她就会毫不吝啬的向其诉说我写作时的英雄伟纪,当然绝大部分的内容是她凭着自己那个臆想的本事编造出来的,索性经过她的艺术加工,胡编乱造居然还能毫不费力的诓住我的那些专业作家朋友。其实就这个本事我一直都是相当佩服她的,可以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直到我再次回到办公室时,才发现自己俨然成了一位了不起的人物。当我踏进门的那一刻,办公室的同事就捧了一大束鲜花以示欢迎。边拍手,嘴里边叫嚷着欢迎大作家归队。

  我看着周围的这些人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大笑话,而他们,亦是如此。这些人知道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吗,究竟写了些什么吗,怎么就成了大作家了?!就因为某些同志的一句话,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扣了顶高帽子,中国人最典型的特点就是:瞎起哄!

  也许人就是这样,当所有人自以为已经非常熟悉你时,而你也没有任何变化时,他们就会时不时的不自觉的开始不停寻找你身上的缺点。相反,如果一旦他们发现自己无比熟悉的一个人居然有了他们想象不到的变化时,他们就会像是某人发现新大陆似的欣喜不已,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只是一种欣喜,直到过了一定的热度自然也就回到了当初那个爱挑刺的状态。所以在中国人的字典里,喜爱和崇拜是可以随时变化的,而那个永远不变的则是:挑刺!

  当然在这些人中也不乏一两个因为你的一点点改变而真心欢喜的,我的旁桌李莉就是这么一位。从那天起她就经常和我谈论我的小说,当然我并没有告诉她那是部自传,只是告诉她那是一部不太成熟的言情小说,但说实话,这言情的定位连我自己都不太确定,因为言确实很多,可情在哪儿,还真的是很难说。

  在她的央求下,我偷偷摸摸的将小说的起头部分发给了她。没几天,她又开始央求我再多发一点,于是我又给了点。就这么像挤牙膏似的,断断续续让她看了二分之一章节。忽然有一天她开口道:“金灵,现在网络小说挺风靡的,你何不把你的小说挂上去试试看?”

  “网络小说?”说实话我从未想过要将这部小说发表出去。因为它太私密了。它太……无趣了,甚至是有些萎靡。它对于我来说只不过就是一段记录,一段回忆,一场梦……

  “你为什么不试试呢?说不定会有人喜欢的。说不定你会找到新的乐趣呢?”李莉连着好几天总是不停的在我耳边唠叨。

  如果真的那样,那简直是太幽默了: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记录下了我的痛苦,而我却又在这痛苦中找到了新的乐趣。你不觉得这话很奇怪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网上挂小说也可以当作一种寄托吧。每天挂一段,每天给自己找点事儿做也挺不错的,就像是每日的家庭作业罢。好吧,我就把我的那些痛苦一片一片的撕碎了发走,也许这样就能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真正的,彻底的消逝。

  三天过去了,一周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我每天上网看一遍阅读量。起先还挺多,可几个月后数字变换的节奏渐渐的慢了下来。

  就在那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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