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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窃物

契约使徒 柿子仙 2922 2024-11-11 13:47

  “呼……呼噜……”

  阴暗的房间内,地面通铺上,八个醉汉挤作一团,手脚缠绕在一起,呼噜声起,已是彻底地不省人事。

  米高盘腿坐在门边,将手中还剩一半未吃完的猪排轻轻摆放在面前地上,然后抬起头看向艾迪。

  “查莱说南大街已经平静了三个月,听起来是个好去处。”

  “也许吧,但凡事都要想个万一,还是谨慎点好,觉得不对,就赶紧收手。”

  “这次的目标金额是多少?”

  “1枚金币。”

  “了解。”

  艾迪将门轻轻带上,从烂尾吧酒馆后门走了出去。

  ......

  艾迪停留在一个卖石质饰品的摊位前,随手挑拣着琳琅满目的饰品,他拿起一只淡绿色的绿萤石手链,举高到眼前,阳光透过手链,在艾迪的脸上形成淡绿色的斑痕。

  绿萤石手链很便宜,艾迪也很喜欢。

  但他不会去买,因为在回去贫民窟的时候,会脱光衣服检查,所有不属于贫民窟的东西,都会被留下来。

  然后根据你藏东西的地方,会做出一定的惩罚。

  比如说藏在嘴里,就割掉舌头;藏在手里,就砍断那只手;藏到脚底,就矬烂那只脚。

  还有的人心存侥幸,藏到头发里,或者后庭里。

  结局就不必详细述说了,可谓人间悲剧。

  艾迪不会买,但他可以欣赏,在欣赏的同时,也可以借机观察周围的人,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目标。

  同他一样,穿着旧布衣的平民,不会是合适的偷窃对象。

  因为像这样的平民,钱少心思多,你完全猜不到他会将钱藏在哪里,又做了什么样的防窃措施。

  就艾迪早期的经验来讲,他见过将钱袋子串线挂在胸襟里的;也有缝在腹部肚兜的;还有藏在鞋子里的。

  挂在胸口的那位,看似是一根线串了钱袋子,只要割断线就能取走钱,实则钱袋子都跟胸襟口缝一起了,除非在他前胸划出个圆形的切口,但如此一来他的胸前就露出了白花花的肉来,鬼都知道遭窃了。

  缝在腹部肚兜的那位,肚兜里装的往往不只是钱,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烤的半熟的土豆,尚有余温的烧饼,微醺的女士袜,沾了油污的绅士白手套,以及不知有没有用过的黄色卷纸。你偷到的永远都是“惊喜”,而不是“需要”。

  最过分的就是藏在鞋子里的那位,首先不是那么好下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即使手艺高超侥幸取得了些许钱,那钱的滋味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了的,甫一取出,那股子陈年老坛酸脚味十里飘香,谁臭谁小偷,铁证如山。

  艾迪的技艺自然没有任何的问题,不会对这些人下手的理由,一是因为窃取过程太过麻烦,耗心耗力,二是因为这些人是真的穷,身上除了铜币还是铜币,根本不值得出手。

  艾迪瞄准的目标,往往是那些穿着华丽,张扬过市的商人。

  商人是一个极其特殊的阶层。

  一方面,他们比平民富有,吃着鸡鸭鱼肉,穿金戴银,住着绿萝萦绕的小庭院,还可以去很多高消费的娱乐场所,有着许多平民所不能拥有的特权。

  但另一方面,他们接受着和平民几近相同的教育,有着极其相似的价值观,生活优越度略微凌驾于平民,却又始终攀不到贵族的底线。

  是的,任他们如何风光,他们也依旧是平民。

  对贵族来说,商人和平民的区别,就是银币和铜币的区别。

  价值有明显的提升,但依然只是劣币。

  被底下的平民仰视羡慕嫉妒着,却又被高高在上的贵族俯视嘲讽着。

  极度的自尊与极度的自卑扭曲旋转,终于造就了商人逐利贪财又谨小慎微的性格。

  受到这种性格影响,大多数的商人穿着都显得极其奢华。

  夏天必然穿着冰蚕衣,冰蚕衣由一缕缕细腻的冰蚕丝织成,由于冰蚕丝通透,所以一件优秀的冰蚕衣,少则需要七八层冰蚕丝串成,多则需要二十几层冰蚕丝串成。

  冰蚕衣轻薄,几十层批在身上,也只像批了件轻纱。

  因此蚕丝越通透,蚕衣越多层,也就越价值不菲。

  而冬天,普通的平民顶多穿着大棉袄,商人则是披着各种动物皮毛做成的御寒衣物。

  虎狮熊豹狐貂狸,从帽子开始,到耳罩,围巾,衣服,裤子,鞋子,都是从动物身上通过不那么温和的方式取得的原料制成。

  所以不论在何种季节,也不论在荒郊野外,或是人流集市,只要不是瞎子,都能一眼认出商人与平民的区别。

  艾迪当然不是瞎子,他的眼睛锋利的很。

  因此,他很快就注意到,远处左前方门面装饰华丽的成衣店门口,琉璃碎帘被一只粗糙有力的大手划拉开,然后一个身材粗壮魁梧的侍从钻了出来,举着帘子弯腰等候,不一会一位穿着绿色绣金边蚕袍的胖商人弯腰走了出来。

  “阿利克,这就是维坦城最好的成衣铺?尽是一些不上台面的衣服。”

  “贾巴大人,这座维坦城毕竟是边境小城,比不得埃多辛这样的大城市。低消费注定了低品位,像您这样的大商人,自然是看不上这些落时的衣服。”

  “可恶,要不是迷你小沙漠那些愚蠢的沙盗,我怎么也不会丢掉三车货物,偏偏那些车上还装着我的随身衣物。”

  “大人,您应该觉得幸运,十二辆马车只丢了三辆,如果我的箭准头差一些,被那些沙盗追上,可就不是只丢了些货物和衣服就能了事的。我们的头颅会被砍下然后挂在竖起的木茅上一直吹风直到彻底风干掉落。”

  “唔,阿利克,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讲的话有时候怪渗人的。不过也对,剩下的九辆车的货物,足够让我的成本翻上十番。这次可算大赚特赚了。算了,先将就着穿一阵,等回去埃多辛的时候再换吧。”

  名为贾巴的胖商人,和名为阿利克的侍从一前一后,向着艾迪这边的小饰品摊慢慢走来。

  两人的身形样貌在艾迪眼中渐渐清晰。

  贾巴看着三十岁左右,个子不高,大约一米六,戴着一顶大城市正流行的深蓝色圆锥帽,圆圆的脸蛋,淡金色的眉毛下是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透露着真诚,即使一直在抱怨,嘴角也习惯性地挂着一丝温和的笑容。

  阿利克四十岁开外,身形宏大,大约一米九,栗色寸头,方脸无眉,脸上俨然是风霜雨雪刻画的严肃,身穿布甲,左腰侧挎长剑,右腰侧系箭囊,背负一张大弓,行走如同狮虎踏地。

  艾迪调动全身肌肉,略微放松,正做好了准备,却见两人半途折返,又跑回了成衣店,再出来时阿利克左手已拎着个大包袱,里面估计装满了衣服。

  “挑了这么多衣服,才花了不到一枚金币,果然便宜货就是便宜货。”

  “大人,您不能因为有钱,就对金钱缺乏足够的尊重。”

  一步、两步、三步……数到第二十七步时,贾巴与艾迪擦肩而过,艾迪放下手中的绿萤石项链,很随意地转身离开,左手自然地向前摆动,袖中滑出指刀,藏在中指内壁处,轻轻拂过贾巴略鼓的腰侧,划出一道微小的口子,顺出三枚圆形硬币,稍稍攥起手心,继续向前走动。

  目标,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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