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踏入豪华饭店
“他爷爷奶奶是上海人,但是他爸爸结婚之后就将户口迁到了西安,这些年来都不怎么跟家里来往,他这次来上海实习,这套出租屋就是他叔叔托人找的。”
晨晨讲述着。
“原来这样啊!”
炫铃顿悟了一般,合着晨晨还是沾了那个室友叔叔的光,也不知道没有关系的话,这套房价可能更贵吧!
玄凌抬眼看着眼前这四座高楼大厦,跟普通的商座不同的是,除了高以外,就是那种多边形设计,就是这里凸出来一块,那里凹进去一块,设计师的独具匠心。
虽然称不上有多好看,但是总是见惯了那些规规矩矩的大楼,这也算是眼前一亮吧!
他们上了人行天桥,这个时候很多人在人行天桥上跟那四栋高楼合影。
“我给你也照一张吧!”晨晨拿起了手机。
玄凌出门喜欢拍照,所以在上一波人拍完之后,她就站到了天桥栏杆处摆了一个耶的手势。
这算是上海的一道亮丽的景色吧!至少走了这么久,还没有见过之前没有见过的建筑,除了这四栋楼。
下了天桥,他们围着黄浦江走了一大圈,周围人很多,大多是外地游客,大家都在拍照打卡。
“上海滩是指这里吗?”玄凌问道。
“应该是吧!因为别的地方更称不上上海滩了,就是这里人多一些!”
晨晨对于上海了解的也不多。
“那上海外滩是指哪里?”玄凌再次问道。
“这个就不清楚了!”晨晨一向都喜欢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从来不会撒谎。
“晚上这里看东方明珠会很漂亮!《繁华》里面宝总应该是站在那个位置看东方明珠的。”晨晨抬手指着前面不远处:“不然去那里合个影吧!”
玄凌跟着晨晨去了前面,那里很人很多,大家都在拍照打卡,他们等了一会儿,才腾出空隙得以拍照。
晨晨还带炫铃过了桥看了秦淮河,说是就是南京那条秦淮河流经过来的。
对于南京那条秦淮河,玄凌的印象最深,去过南京好几次都没有在秦淮河上荡舟游玩,她臆想着身穿一袭红色古装在秦淮河上荡舟游玩,看河水两岸点着灯火的人家,看天空闪烁的星辰,看古香古色豪华大船上的红色纱幔,吹着清凉的微风,红色纱裙在风中翩翩起舞,看尽淮河两岸风土风情,看尽秦淮河的绵延溪流......
但是这一切终归只是一个梦想,始终没有得以实现。
原因有二,第一是上当太多了,担心穿汉服被人骗财。
毕竟在晨晨三岁那年,她带着晨晨去公园玩,门口有汉服出租,她问了价钱,说是十元钱,于是她觉得不贵,就给孩子穿了一套小皇帝的龙袍。
晨晨穿上后可漂亮了,然后她拿着手机就是一通狂拍。
然后又上了摊前备好的龙椅,晨晨坐上去之后又是一通狂拍。
后来又在跟前换了几个位置拍了好多张。
最后结账的时候,摊主说要五十,玄凌解释刚开始说好的十元,我也没有讲价,怎么还涨价了?
摊主说,我说的是龙椅上这个位置十元,你又换了四个位置,刚才你不是在东南西北这四个位置又拍了很多张吗?我没有问你要拍照张数已经够意思了,你就不要计较了。
玄凌气不打一处来,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她申辩道:“你太没有良心了,我告诉你,我是本地人,不是外地人,你要欺骗就欺骗外地人去,你欺骗本地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最后两个人争吵了半天,还是以十元钱结束了这场战争。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件事给了玄凌很深刻的教训,所以即便是到了南京,她最多也就是多瞅几眼汉服,从来没有敢穿的欲望,虽然一些汉服租价低到了一小时三十元,她都不敢尝试。
害怕在异地被人坑,那时候见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虽然是法治社会,有警察管,但是她是真的不想惹事。
第二是因为票价的原因,白天票价八十,晚上票价一百八元,最关键的根本排不上队,据工作人员说差不多要三个小时的队伍,所以她打消了念头。
如果说起黄浦江跟秦淮河相比较,她还是更爱秦淮河,因为它有悠久的历史,有很多动人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
虽然那黄浦江也历史悠久,也有很多故事,但是她反倒是更喜欢秦淮河的故事,比如秦淮八艳,比如金陵十三钗,这些对于炫铃来讲太具诱惑力了。
虽然作为一个女人,但是她喜欢更多不是什么翩翩公子,而是历史上的美人。
所以秦淮河跟女人挂上了钩,扯上了关系,所以她更喜欢秦淮河。
随后晨晨带着炫铃又去了商业街,这里都是一些有名的物品陈设,就比如超级玛丽,整个大厦里面全都是超级玛丽,如果是点心店,整个一层全是各种点心蛋糕,都是上海经典口味的点心。
晨晨看上了一款蝴蝶酥,玄凌以为晨晨要给她买,所以她扯着晨晨的手臂就要往外走,像极了她小时候被妈妈扯着走的场景。
后来玄凌有些后悔了,自己作为一个妈妈,既然孩子喜欢,就应该掏钱给孩子买上,而不是拉着孩子赶紧离开。
虽然上海的物价贵,又不是天天吃,能花多少钱?
自己小时候那个场景再现,才让她感觉到内心的忐忑。
当时玄凌心里想的不是不愿意给晨晨买,而是晨晨大了,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抢着付钱,这次又是玄凌来上海,所以他肯定会掏腰包。
虽然晨晨的钱是玄凌给的,但是孩子身上满共一个月就那么一千五的生活费,在高物价的大城市根本禁不住花,所以她不想晨晨花钱。
说起晨晨,他实在是太懂事了,就算是跟贺子溪在一起,他也是抢着付钱,就这样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贺子溪就忍心看着看着为他买单,玄凌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让孩子给自己买单的,毕竟他还是学生。
但是贺子溪却觉得理所当然,有了他的理所当然,所以每次出去吃饭,都是晨晨花钱,以前玄凌还敢去南京,后来不敢去了,因为晨晨干什么都要抢着付款,总把她当外人。
迄今为止,每次出门,晨晨基本上都是在付款,玄凌的心里特别难受,但是又抢不过晨晨。
所以才有了蝴蝶酥这件事,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惦记着蝴蝶酥这件事,她当时真的应该给晨晨买到这款上海的蝴蝶酥,毕竟孩子没有见过这个。
商业街很长,人也很多,熙熙攘攘的人群将本就不宽阔的大街占了一个满满当当。
玄凌有个毛病,就是喜欢走路的时候拉着人,小时候拉着爸爸妈妈的手,长大一些拉着姐姐的手,结婚之后拉着贺子溪的手,有了晨晨拉着晨晨的手。
现在晨晨大了,她喜欢挽着晨晨的手臂,但是晨晨不让,从上高中开始孩子就不让了,懂得了异性之间需要保持距离,尽管是妈妈,但是还是一样在外面不让玄凌拉着。
但是人实在是太多了,她担心挤散了,所以还是拉着晨晨的手臂,其中有很多次都被晨晨故意甩开了。
可能是男孩子害羞吧!
但是直到现在,晨晨还是始终很在意玄凌去拉他的手臂。
尽管玄凌跟孩子很爱打闹,开玩笑,就像一个人似的,即便是上高中两个人都能钻一个被子,但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不让玄凌扯他的手臂。
到了外滩27号,也就是《繁华》里面汪小姐工作的地方,也是宝总外贸业务的关键关联地,晨晨笑着开口:“故地重游!”
“怎么叫故地重游呢?”炫铃早已经忘了那部电视剧。
“年前不是刚看的繁华吗?这就是取景地吧!”晨晨笑了。
“哦,记不住了!”炫铃记不住场景,因为上面没写地址,只是一栋很陈旧的大楼。
“瞧!前面就是老板娘开的酒楼!”晨晨抬手指了过去!
果然不远处出现了那栋斜角蓝色玻璃的大窗户,电视镜头里老板娘站在蓝色的窗户边看着下面,一身紧身旗袍将玲珑曼妙的身材衬托的更加的凹凸有致,那一头大波浪风情万种,脸上精致的妆容,还有那娇颜的红唇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撩人,让人想入非非。
再往前走就是和平饭店,宝总下榻的酒店。
这个时候很多人在围着饭店的外墙打卡,玄凌看了看里面,有人坐着用餐,看来是对外开业的,但是看了上面的价格之后,玄凌立马退缩了。
很普通一盘菜的价格在三五百元,普通老板姓只能看看。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昏暗下来了,周围华灯已经点亮了,上海的夜景果然是很美的。
到了这条繁华的街道,才知道了上海的美,看到不远处的东方明珠,才知道一线城市的魅力所在。
怪不得人们背井离乡要来到一线大城市发展,因为这里有的,别的地方还真看不到。
那些一留下来的民国建筑风格,那些洋人修建的西式建筑,迄今为止都是历史残留的文化遗迹,让人叹为观止。
随着暮色深沉,他们也踏上了回出租屋的地铁。
进过一下午的溜达,玄凌早已感觉饥肠辘辘了。
她想着回去给晨晨做顿好吃的,毕竟出来都没有花钱,那么多吃的也就是过过眼瘾。
没想到在下了地铁之后,玄凌被晨晨带到了一处商场里的高级餐厅,在炫铃看来那是一间高级餐厅。
光影流转的大堂内,满是衣香鬓影。昂贵的软装衬得人群更加生动,这里不仅有格调,更有让人移不开眼的繁华。
一进门就被高级感包围,等位的人群都是风景。在这里哪是吃饭,简直就是在参加上流社会的狂欢!
店里店外都挤得满满当当,连空气里都飘着金钱的味道和热闹的香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