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户外才是最解压的方式
鸡鸣寺是南京最古老,香火最旺的佛寺之一,素有南朝第一寺、南朝四百八十寺庙自首的美誉。
以鸡鸣春晓,鸡鸣晚钟闻名,也是古代皇家逢年过节朝拜之圣地。
炫铃之所以在此许愿,可能也得于寺庙灵验一说。
她第一次来鸡鸣寺是误打误撞过来的,后来才停晨晨说起过,再后来每次有祈求就会来鸡鸣寺祷拜,好像每次也都灵验了。
至少孩子顺利转专业,被保送南大硕士,这两项都灵验了。
这次来还愿的是晨晨保送南大硕士,所以这次是一定要来还愿的。
到了鸡鸣寺,贺子溪没有下车,玄凌和晨晨两个人去了寺庙。
寺庙看似不大,其实可一点都不小,门票二十元,是晨晨用手机给炫铃购买的。
进了寺庙,人一点都不少,她是见佛就拜,见佛就给钱。
就这样一路上到了最顶上,因为天气炎热,所以寺庙里有卖冷饮的地方,她和晨晨压根没有打算吃,但是周围的人买的很多。
这里的冷饮是用寺庙的样子做出来的雪糕,看起来就跟鸡鸣寺长得一模一样,这样的雪糕一个二十八块钱。
正当要从背后下寺庙的时候,天气开始阴沉下来,这里雨说来就来。
他们在寺庙里避了一会儿雨,等雨小一点了,他们这才开始下山。
快到山脚下的时候,路的两旁就全是竹林,甚是漂亮。
快要走到停车场的时候,路过一家奶茶店,晨晨说是买一些奶茶,起初炫铃是不同意的,执意不喝,她倒不是不喜欢喝奶茶,平日里基本上是从来不会喝的,主要是因为那是奢侈品。
但是今天晨晨执意要买,炫铃也只能同意喝一杯,这里的奶茶是现做的。
做好之后,上面是一层绿色的奶油,奶油上面放着几片茶叶,喝起来味道甜甜的,带着奶油味和清茶的香味,味道确实堪称一绝。
他们来到了停车场,晨晨将奶车递给贺子溪,三人在停车场一边感受雨后的清凉,一边喝着奶茶。
这个时候,贺子溪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他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是他们领导的声音,意思就是有事,让他现在就坐飞机回来。
挂了电话,贺子溪开口:“一会儿将我送到飞机场,你们两个再回去,我要回去一趟,办完事,我再回来!”
炫铃闻言,当然是乐此不彼,只要有晨晨在,其他人无所谓了,两个人玩的更好,更轻松。
奶茶喝完之后,三人开始起身。
小车一路驰骋,大约四十分钟的样子,就到了飞机场,这个时候外面淅沥沥的又开始下雨了。
贺子溪嘱咐了半天,总之就是开车要小心。
贺子溪走了之后,玄凌从后面回到了前面,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她最喜欢挨着晨晨紧紧的。
车子往回开的时候,雨下的越来越大,大颗的雨滴模糊了车窗。
紧接着就是大雨倾盆,就像是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档一样,那就是拿着盆子往下浇筑一般。
这是炫铃最喜欢的,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坐在车里,开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这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这样的倾盆大雨若是下到北方,十几分钟就能将大马路全都淹了,半个小时人行马路的雨水就能淹到人的膝盖,大雨如注,路面上那些井盖根本来不及泄洪,就已经全军覆没了。
不然为什么南方湿润,北方干燥呢!原因就在于此。
北方叫下雨,南方叫泄洪,这是不一样的概念。
一路上玄凌一直跟晨晨攀谈,海阔天空,没有两个人聊不到的话题。
大约四十分钟的样子,雨愈下愈小。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宾馆旁边,晨晨将车停靠在宾馆里面,然后跟玄凌讲:“你先上楼吧!我回学校还有些事情,完后电话联系!”
就这样玄凌一瘸一拐的上了电梯,回到房间的时候,她坐在床上,开始看自己的脚。
现在脚肿胀的更厉害,她拿出喷雾剂朝着脚上喷了喷,希望可以缓解一下疼痛。
接下来哪里都去不了了,这样的脚根本不适合走路了。
也不知道伤到骨头没有,因为在南京,物价都那么贵,医院肯定更贵,所以还是回去再说吧!
晚上的时候,晨晨回来了,然后带着玄凌说是要晚饭。
炫铃想给晨晨省钱,然后开口:“我也不饿,不然你去吃吧!”
“那怎么行呢?我一个人也不想吃了!”晨晨开口。
炫铃心疼晨晨,担心孩子挨饿,就说:“不然我吃泡面,你去学校吃吧!”
“那都吃泡面吧!”晨晨开口。
炫铃无奈,只能说:“那就下楼吃吧!”
其实这个时候炫铃也确实不饿,但是晨晨年轻消化的快,况且晨晨又是开车,又是去学校办事情,所以孩子肯定饿了。
两个人下楼,楼下吃的倒是不少,晨晨一眼看到一家串串店,然后开口:“我去过这家,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两个人进了串串店,本以为就是那种五毛一串的小商铺,没想道里面就是小火锅,还是一人一锅的那种。
串串是自己去挑的,而且还有很多免费的饮品和水果。
他们选了锅底,然后去挑串串,说是不饿,看着那些串串就来了食欲。
玄凌选了不少,后来才看见晨晨就没有选多少。
炫铃的心里好一阵懊恼,本来自己是不饿的额,结果选的比晨晨都多,她了解这个额孩子,他从来不会吃玄凌挑的东西,他觉得这是抢食。
玄凌是打心眼里希望晨晨能多吃一些,自己本来就不饿,吃一点就成,结果晨晨还只是吃自己拿的那些,她最后又吃撑了。
出了串串店,晨晨说会出租屋整理一些东西,晚了就不回来了。
玄凌急忙开口:“晚了也回来吧!不然就我一个人!”
她是希望晨晨回来的,是非常珍惜跟晨晨相处的一分一秒的。
这在晨晨小时候,她是没有这样的意识的,若是婆婆带着晨晨回老家,她是乐此不彼,感觉一下子轻松了。
但是婆婆那个人从来都不回老家,虽然她大儿子在老家,她也很疼大儿子,但是就是舍不得贺子溪,所以她常年就跟贺子溪住在一起。
玄凌是极其希望他们回去的,他们走了,她就自由了,但是那张的机会极少极少。
都说人老了,最喜欢农村的环境,因为农村认识的人多,不寂寞,空气也好,出门就能晒到太阳,就能跟大自然亲密接触。
但是他们老两口压根就不喜欢农村,所以一辈子直到老头子去世,他们都不回去老家一趟。
就包括现在,老太太一个人也不回老家,那是大儿子家,但是她就是不喜欢农村,觉得农村人邋遢不干净,可是她一年都不洗一次澡,又能干净到哪里去呢?
所以晨晨小时候,玄凌是完全放开手的,谁想抱谁抱,谁想领走谁领走,谁想带着玩,她都没有意见,她只想清净,只想自由。
但是那样的生活好像从来没有过,她跟晨晨那个时候是形影不离,因为没有人帮她带孩子。
可是现在,倒是反过来了,是她离不开晨晨,一分钟都不想分开,她倒是像极了当年那个一直扯在自己手指一分钟都不想分开的小晨晨。
以前的体会不到孩子成年之后,就是没个暑假寒假才能见一次,一年最多只能见两次,等孩子上班之后,那就是一年只能见一次。
那样的生活,在晨晨高中的时候,她是完全体会不到的,觉得孩子上大学了,她就自由了,不用每天做饭了。
但是后来她才慢慢的体会到,只有跟晨晨在一起的时候,那才是家,她一个人的时候,顶多就是凑合过日子。
毕竟晨晨不在的日子里,她每天都是清汤寡水,有时候好几天不开煤气灶,冰箱里能拿出什么填饱肚子就不想开煤气,所以后来身体才导致的越来越差。
炫铃一直没有睡觉,一直在手机上搜索着崴了脚怎么办的视频。
就这样一直等到十一点四十的时候,晨晨发来信息:“我现在过去吧?”
“行啊!我一直在等着你呢!”她这个晚上就在床上一直坐着,因为脚疼,那里都去不了,这下限制住自由了,只能卧床了。
大约二十分钟的样子,晨晨过来了。
这个大床两个人睡起来简直不要太舒服了。
一觉睡到了大天亮,晨晨开口:“今天想去哪里转?”
倒是又有时间又有车,又有向导的,但是脚都肿的像面包一样,哪里还有心情出去转悠,万一真的是骨折了,那么这几天的走路势必会加重受伤。
“我就不出去了,脚现在也不能走!”炫铃开口。
“那行,反正南京你基本上都去过了,至于新的地方,我还没有开发出来!”
晨晨在炫铃的带领下,从小就喜欢游山玩水,喜欢探险,一有时间,或者新去了地方,总是要全都游览一遍的。
这是炫铃最为喜欢的地方。
炫铃之所以小时候会带着晨晨到处乱跑,就是因为不想在家里受气受制,跟那个婆婆在一起,迟早有一天会被逼疯的,因为婆婆总想管着她,想让她像布娃娃一样待着不动,只会眨眼睛就可以,她是完全做不到的,她是一个人,不是一个东西。
所以她选择了户外,只有跟大自然接触,人的心情才会放松下来。
那些年她就是这样过来的。
晨晨也养成了习惯,只要出门就想出去玩,想要将这个城市参透,悟透,这是一个好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