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吴晴听着也没有提到吴妈妈:“那我妈呢?这伤……”
文礼肯定的回答:“你妈妈的伤不会白受,但是我想问你妈妈,考虑离婚吗?”
吴妈妈听着犹豫不决,文礼下了一剂猛药:“不离婚,这样的情况就只能是对他进行教育,过后放回来你们可能还会受到毒打。”
吴晴听着看着吴妈妈:“妈,我不想再挨打了……”
吴妈妈一听又问:“那离婚呢?”
文礼又说:“按照《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又指指刚拍下的证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吴妈妈又慌了:“不至于死刑吧……”
文礼喝了口水:“那倒不至于,就是看情节看怎么处理。”
吴晴听着跟吴妈妈合计:“妈。离婚吧。”
吴妈妈听着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妈现在没有工作……”
文礼听着推荐一家律所:“阿姨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到我们律所去,我们律所缺一个保洁阿姨,一个月工资也够你们娘俩用的。”
吴妈妈听着又问:“那房子怎么办?”
文礼找着之前的案例,给吴妈妈介绍:“像你们的这个情况,可以房子拍掉,会分你一半,你就可以拿着这个钱买个小一点的,也是够的。”
文礼倒是不着急,就坐着等着吴妈妈和吴晴的结果。
吴晴坐在窗台边看着下面,听着吴妈妈絮叨:“这要是离婚了,你就是没爸的孩子了……”
听着吴晴的话后面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去了,哭过以后坚定的告诉文礼:“我离婚!”
文礼看着吴妈妈肯定的不犹豫,马上和公安进行沟通。
公安通知了吴爸爸:“吴刚,现在我们通知你,那静和你解除夫妻关系,吴晴跟着那静生活,你,就在里面待着吧。”
吴刚听着不服:“凭什么?我都没同意!”
警察听着好心提醒:“我国法律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破裂。你们符合,所以可以离婚。在一个,你这是严重的家庭暴力,是要判刑的。从《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民法》还是《刑法》你都逃不过。所以你安心的呆着吧。”
说完就走,也不管吴刚大吵大闹:“我没同意就是不行……”
另一边吴晴跟着那静拿着行李走出民政局,大雨像是洗刷着什么,那静看着被带走的吴刚,又看看吴晴:“走吧,我们新生了……”
吴晴看着远处哭着闹着的老头老太太,一个个还在咒骂自己:“你个忘恩负义的见人,养你这么多年你倒打一耙……”
没把他们送进去是个遗憾,又想到他们以后也没啥指望,那静拍拍吴晴:“咱们娘俩换个地方生活,离他们远远的……”
“交易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