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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沈眷

落灯花1 缘兮颜 5764 2024-11-14 01:53

  屋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下的轻,拉了丝,成了雾,建筑引入朦胧,白茫一片,天地同色。

  屋内有些暗,来人顺手打开开关,十八九岁的年纪,个子很高,古铜色皮肤,有些憨,眼珠很黑,瞳孔正好对着吊灯,荡漾着微光,稍显拘谨,手里还提着个与本人气质极为不相衬的少女心十足的粉色纸袋。

  纯良,憨实,这是沈洛清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的印象。

  像朝生的太阳。

  “许哥。”李安憨憨地笑,右手不断摩娑后颈。

  “下班了啊,有什么事吗?”许璋辞点头示意,就势喝了口茶,茶叶在泛黄的茶水上打着转儿。

  “我来买花。”李安有些不自在,看见姑娘,下意识露出了个憨憨的笑,当然,没敢往沈眷那边瞟。

  “什么花?”

  “呃……玫瑰!红玫瑰!”

  小伙子说话冒冒失失,但声音洪亮,字腔正圆。

  “不好意思。”青年无奈摇头,“其他颜色的玫瑰都有,但是红玫瑰只有一盆,已经卖出去了。”

  连同他自己,一起卖出去了。

  那盆玫瑰被姑娘转移到了卧室的书架上,还起了个名儿,叫“定情信物”。

  简单粗暴,好听又好记。

  闲话暂且不提,李安有点儿失望,真的只有一点儿,很快就又和青年聊到别的地方上去了,然后聊到姑娘,马上叫起了嫂子,聊到最后实在没话了,这才转向沈眷,又是一个憨憨的笑。

  “那,那个,阿,阿眷……”

  他近乎窘迫地扯着自己的头发,别扭,僵硬,眼睛自始至终都不敢正视女人。

  沈眷觉得自己很难,非常难。

  她一言难尽地看着他跟青年尬聊,又一言难尽地看着他认了个亲戚,一言难尽地看着他干巴巴的跟自己说话,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一言难尽地打断了他。

  “我说,小孩,”沈眷耐着性子,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温柔一点,“许老板比我小4岁,清清小可爱比我小6岁,你叫他两哥和嫂子,喊我乳名,辈分乱了吧?”

  沈眷声线带着点儿磁,又是懒散的调子,说话时尾音总是轻轻扬起,喑哑暧昧,让人总觉是在调情。

  李安红了脸,不过皮肤黑,看不大出来。

  “两位先聊,我去烧水。”

  青年挂着温温和和的笑,带着姑娘上了2楼。

  木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沈眷颓然地摸了把脸,这孩子比她高了一个半头,不管是坐着还是站着都得仰视。

  她指了指沙发:“坐下。”

  李安乖乖照做,他留的寸头,发丝很短,很硬,很扎人,但人很温顺,像只黏人的大型犬类动物,就憨憨的对着你笑,叫人气也撒不出来。

  “李安呐。”

  沈眷坐在另一侧沙发上,神色懒懒的,语气也是懒懒的,看着很随意,但李安知道,她一叫起人的全名就代表她是认真的,不由捏紧了拳头,想起手里还拿着那粉色的纸袋,又把拳头松开了。

  “怎么了?”他憨笑。

  沈眷知他是在装傻,也懒得兜圈子,开门见山:“你说你才18岁,放古代正是鲜衣怒马的时候,放现在也是根正苗红的祖国花朵,模样又俊,还是消防员,国家栋梁啊。做何想不开的,非得追着我这个大龄剩女不放!”

  语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因为我喜欢你呀。”

  少年人咧嘴,双眼眯成缝。

  沈眷知他说话直白,事实上,她总是不能够招架的住少年直白的告白。

  他说他不会说情话,只能不停的对她说“我喜欢你”,他说他手笨,不会做菜,也没有什么钱,但他会尽他所能满足她的愿望。

  “如果你想要的我暂时给不了,”少年眉头微皱,继而又舒展开来,咧嘴憨笑,“那我就努力挣钱,然后再把你想要的给你。”

  这个孩子已经追了她大半年了。

  沈眷现在还能想起他皱眉的样子和他咧嘴傻笑的样子。

  虽然,但是,

  沈眷又气馁了。

  “我真的实打实的只比你妈小8岁。”

  开玩笑,她要是再早几年从她妈肚子里爬出来,那就不是阿姨辈,是真可以当孩子的妈了。

  她一个小侄女也是死活都要跟一个比她大20岁的中年男人在一起。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老阿姨老大叔的吗?

  虽然说,女大三,抱金砖,但她是大了三的倍数啊,亲,还抱个屁的金砖!

  “没事儿。”李安依旧憨笑,“我妈说了,只要儿媳妇比她小,就没问题,小一岁也没问题。”

  沈眷嘴角抽搐,她明白了,是孩子家长太过开明。

  “你到底是真精明还是假憨呐?”

  她轻叹气。

  沈眷对年龄差其实没有什么要求,老牛吃嫩草也不是不行,挺无所谓的。很显然,李安也清楚,但他什么也不说,就是天天在她面前晃悠,装憨卖傻刷好感。

  少年的意思很清楚,你是出于什么原因不愿意跟我在一起,我不知道,但我就在这儿等你,我才19岁,我还可以等一个5年,两个5年三个5年,等到最后,迟早能等到你点头的那一年。

  等得到吗?

  她轻瞌眼,自喉咙里溢出一声极轻极轻的叹息。

  “谁知道呢?”

  谁也说不准,神明也是。

  __________

  一连下了小半个月的雨,又出了几个太阳天,即便搽了霜,姑娘也觉得自己的皮肤干的要起皮了。

  今日的晨景很美,像怀旧的写真照片,沈洛清却无暇欣赏,莫名的,就有些躁。

  青年也不知去哪儿了,只留了张便条,字迹劲瘦有力,但很草,笔画勾连间看得出是匆匆写下的。

  “有事毋念。”

  姑娘盯着这4个字看了将近一个钟头。

  空调被她关了,只穿了件单衣,背影清瘦,肩胛骨凉得泛白。

  沈洛清端起那碗已经凉透了的粥,没加热,也没放糖,就那么一口一口舀着勺子慢吞吞地吃完了。

  每舀一勺,都要咀嚼半分钟,然后面无表情地吞下。

  姑娘面无表情的样子很吓人,那双被青年格外喜爱着的剪瞳泛着机械般的冷光,褪去了所有的清润与懵懂,无神无距,像摆在橱窗内精致好看又价格不菲的人偶。

  没加糖的粥对姑娘而言味同嚼蜡,吃完之后,就就着冷水将碗洗了。

  姑娘在半个衣柜的衣服里拣了件外穿毛衣。

  她可以发脾气,但绝对不能在许璋辞面前。

  那是她的猎物,不能把猎物吓跑了。

  姑娘坐在柜台里,墙壁上的木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鼻翼间是泥土与草本植物混合的清新香味儿,手上是青年常看的书。

  书上有很多专业词汇,她看不很明白,没一会儿就又放下了。

  落灯花的地理位置较偏,昨日寒潮,刮了极大的风,把草坪里的树吹歪了,有两个中年男人拿着铁锹在给它们正位。

  没有铁锹的那一头戳着树根处的泥土,树干又歪了两下,最后还是扶正了。然后他们扛着铁锹,又开始给下一颗被吹歪的树正位。

  老街后头有一块极大的田地,一眼堪堪望到尽头。一个月前里面才种上菜苗,现在就能摘了。

  三四个篓子,隔几米放一个。七八个大妈穿着五颜六色的一次性塑料雨衣,弯腰择菜。

  大妈们似乎在聊家常,嗓门很大,隐隐传入姑娘的耳朵里。老街似乎总是这么的纯朴自然。

  目光收回,沈洛清趴在柜台上,百无聊赖地把玩着自己的指甲。细白修长的十指微张,形状好看的指甲涂上了亮晶晶的粉色指甲油。

  指如削葱根,口若含朱丹。

  端坐着的美人儿美而不自知。

  银色的门铃发出“叮咛——”的脆响,脚步轻缓,修长的双手随手合上被姑娘扔在一旁的书,视线被阴影挡住,鼻翼间是清淡熟悉的木槿香。

  “在做什么?”声音温和,却也掩不住疲惫。

  姑娘慢吞吞地抬头,散漫道:“等你阿。”

  “去看沈眷吗?”

  他的围巾还没取下来,显然是还打算出去一趟。

  姑娘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轻轻点头。

  沈眷家离老街挺远,打车也要40多分钟。

  很普通的居民小区,简单干净,路过几幢一模一样的楼房,两人进了4幢单元。

  沈眷住在1楼。

  1楼只有一户。

  门一般大,在楼梯斜后方。

  光线狭窄逼仄,无端让人心里发毛。

  许璋辞熟练地掏出钥匙,他似乎没指望沈倦会开门,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紧跟着弥漫出来,有烟气,有酒气,混在一起。

  房子里阴暗,没见的一点光。

  “啪嗒”

  黑暗骤然被驱散。

  灯光刺眼,沈洛清眯了一下眼,一眼就看到了那躺在沙发上用手遮住眼睛的女人。

  屋内很乱。

  房子是极简风,若是收拾一番应该会很好看。只是这番好看在烟头和酒瓶的衬托下便已毫无存在感。

  那个明艳风情的美人就躺在这样混乱的环境里,身上的旗袍不知道几天没换了,修长白皙的指头夹着烟,还没烧完,紫红色大波浪卷凌乱,半掩半盖下的那张脸,是让靡艳的荼蘼花都黯然失色的殊色。

  慵懒颓靡,风情万种。

  她还是这样的美。

  姑娘找了张椅子坐下。

  没开窗,空气沉闷。

  “他死了。”沈眷突然开口,不知是在与姑娘说话,还是只是自言自语。嗓音沙哑,实在不算好听,就像石子摩擦发出的尖锐声。

  “为了救一个女孩儿。”

  细白的指尖敲着那颗还未燃尽的烟蒂,封闭的空间里,只有女人低沉沙哑的声音,又缓,又慢,又悲。

  “本来都出来了,消防员嘛,又进去了,那么大的火,就他一个人,又傻傻乎乎地冲了进去。”

  “尸体都焦了,看不出个人样儿。”

  “好人都没好报,怎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愿意当好人。”

  ……

  沈眷说的乱,东一句西一句。

  姑娘静静听着。

  她可能不懂,当然她也不必要懂,不善言辞又耐心十足的姑娘是最好的倾听者。

  女人的声音断断续续,低低的,沉沉的,像在讲晚安前的睡眠故事,讲的是一个不怎么打眼的,寻常又悲伤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叫李安,一个刚满19岁的消防员男孩。

  这个男孩有个心上人,追了大半年,马上就要成功了。

  然后他死了。

  一场火,烧毁了两个人的梦。

  姑娘走神了,目光移向阳光。

  窗户切开了人烟与绿意,隔绝出小片天空。茶色玻璃氤氲出淡淡熏黄色滤镜,寂肃凄凉,无端悲怆。

  树叶已经落光,几棵树孤单挺立,一寸寸向上,树梢直指天空。

  她恍惚,入秋了。

  干枯的枝干上不知被谁系了条白色塑料带,白带单薄破旧,尘灰及身。

  风在吹,被迫飘荡。

  窗外,阳光明媚,孩童骄闹;

  窗内,满目苍凉,悲哀绝望。

  姑娘难以理解常人的喜怒哀乐,只觉得很闷,像溺水的人喘不过气。

  白皙修长的手掌捂住心脏,骨节突出,茧层深厚,是一双裁缝的手。

  听说逝去的人会化作流星,祝福自己所爱的人。

  姑娘不记得自己是在哪看到的这句话了,人的意识真的非常奇妙,看似毫无关系的两件事物可以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些姑娘熟悉又陌生的记忆。

  沈洛清咬唇。

  她的唇色很浅,轻轻一咬,便会留下个微红的印子。

  “沈眷和我,原先都住在京城。”

  许璋辞牵着姑娘的手,随着人流过马路。

  有那么一秒,沈洛清头晕目眩,眼冒金光,差点倒下。

  虚虚实实,假假真真,跟梦一样。

  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这个世界一点也不欢迎她。

  “我的父亲是一位房地产商,在商界小有名气,家境也还算富裕,所以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头。”

  青年开始自陈。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有一个严厉的父亲和一个温柔的母亲,半生顺遂,平凡又安宁。”

  “至于沈眷,她是京城沈家的长女。”

  沈眷,神眷。

  “是真正被神眷顾着的天骄。”

  “家世显赫,长得又好看,有才华有学历,还有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

  人生赢家。

  “是商界的新星,真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存在。”

  许璋辞语调轻缓,讲述着一个人的故事。

  “后来呢?”

  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让那个曾经耀眼又夺目的女孩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变成了那个得过且过的旗袍店的沈老板?

  “后来……许是她太过光芒万丈,又许是她所显示露出来的天赋,让大部分被危及到自身利益的人感到恐慌。”

  谁知道呢?

  “他们把她拉下了神坛。”

  骄阳从此被拉进泥泞,裹上了一层老鼠都避之不及的污泥。

  “聚众赌(/——)博,吸(/——)毒,滥(/——)交,一个女孩的一生就这么毁了。”

  耳边很吵,沈洛清尽量在充斥着世俗人烟的大街上分辨青年的话。

  “做了牢,两年还是三年吧,沈伯父沈伯母把她弄出来了,然后就来了这儿,找到我,安定了下来。”

  被牢狱之灾折磨了三年的骄女,已如枯萎花瓣的凋零。

  “父亲希望我能够继承家业,说来惭愧,我于金融一行毫无天赋,而沈眷,生来就是干这一行的。”

  生而高贵的娇女,最后却以这样狼狈又暗淡的方式退场,从此进入所谓的养老生活,唏嘘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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