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灯亮起的时候,程经年就坐在手术室外的家属椅上回想起了高中的事……
第一次见到苏时颖是在开学的第一天,教室是以前的老教室,需要自己从仓库搬桌椅。当时班里的女生基本都是拜托男生帮忙搬桌椅,只有她顶着一头短发利落地挎起两张椅子,再一口气爬上五楼。
程经年就跟在她的身后,听见她的嘴里还哼着歌,当时他就觉得这个女生真特别啊,明媚得就像一个小太阳。
后来,她在操场认错人把手搭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当时晒得通红的脸顺利地为他的害羞打了掩护,他在心脏剧烈跳动的同时,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怕错失了这次难得的交谈机会,只好傻乎乎地说了句:“同学,你该减肥了!”
明明他和她的交集比任何人都要早,却莫名其妙变成了班里和她最不熟的人。他能引起她的注意的只有成绩。所以哪怕她每次与他逞一时口舌之快,他也觉得开心极了。
青春就是这样,喜欢的人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能成为一个人傻笑一天的理由;昏昏欲睡的午后老师点你的名字,我却比你先抬起头;明明心中欢喜,却要拐弯抹角甚至反向表达自己的心意,可就是这样的青春才让每个学会直接的大人怀念。
这份小心翼翼的喜欢一直持续到了高三刚开学的时候。
那天,他无意间看到了她桌上写到一半的情书。字里行间洋溢着崇拜和喜欢,她甚至都没见过这个人,却非常期待与他见面的那天。
程经年的心里五味杂陈,就像明亮的世界突然失去那一点光源,压抑如潮水般涌过来,将他拖拽得身心俱疲。
当晚他就做了一个噩梦,无数花季少女见陌生网友被害的报道在他眼前轮番播放,他吓出了一身冷汗。
所以,程经年见拦不住想去见网友的苏时颖,甚至搬出了她爸妈,没办法,他无法冒这个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即使是以她从此讨厌他为代价。
毕业后,她出乎意料地调档留在了本市的一所高校,他却阴差阳错地考到了她之前心心念念的最喜欢的大学。
程经年悄悄关注了她的微博,看她一天天变得更开朗,更漂亮,交更多的朋友。他不止一次猜想她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男生,并且做了一切他想做的事。
幸运的是,命运让他们又有了交集,苏时颖于他,如鲸向深,似鸟投林,避无可避。
这一次,他程经年就算颜面尽失,也要死皮赖脸地抓住这个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