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欢欢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背,上了一天班,好不容易熬到下班,遇上下大雨就算了,刚出店门口没走几步,就被一辆白色轿车溅了一身。她今天穿的刚好还是白色的衣服!
池欢欢撑着伞愣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等反应过来时,白色轿车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了。
池欢欢气急败坏的跺了跺脚,看着自己白色衣服上的水渍,刚想开口骂两句,身旁突然传来噗嗤一声。
池欢欢扭头去看,就看到了几天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沈浔正撑着一把黑伞站在不远处,嘴角还噙着笑。
沈浔看了她一眼,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转移了视线,但是嘴角的笑意却迟迟没有压下去。
池欢欢涨红了脸,为了掩饰尴尬,池欢欢朝着沈浔走近了几步。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
话一出来,池欢欢就想给自己两嘴巴子。
果不其然,沈浔转过头,看智障的眼神看着池欢欢,“有什么事?”
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声音传入耳朵里,池欢欢不禁颤了颤,有那么一丝丝乱了心神。
“那个……”池欢欢的眼神在乱瞟,慌乱之间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要不要……去我家吃饭?我请客。”
当池欢欢手里提着两袋食材,带着沈浔走到自己住的房子门口的时候,池欢欢才反应过来自己给自己挖了多大的坑。
忍住自我掌嘴的冲动,池欢欢讪笑着转动手里的钥匙,突然脸色变了变,不太对劲。
池欢欢轻轻推了推门,果不其然,门被推开了,发出咯吱一声响。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狼藉。
池欢欢租的房子是在一个小巷子里,街坊领居人都很好,平时的治安还算可以,但是还是时不时会有人传言家里会进贼。
那时的池欢欢还不信,甚至还在旁边吃瓜,想着反正这种事再怎么样也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现在真是狠狠打脸了。
池欢欢踮着脚尖小心翼翼的走进去,看着乱作一团的屋子,来不及难过,转头尴尬的对沈浔笑了笑。
“那个……今晚这顿饭可能做不成了……嘿嘿……”
池欢欢那个笑简直比哭还难看。
沈浔看了她一眼,抬脚刚想走进去,却被池欢欢大声制止,吓得沈浔连忙收回了脚。
“等下!你先别动!”
说着池欢欢快速地找来一块布铺在一边,又迅速捡起地上散落的东西放在那块铺好的布上,快速的给沈浔收拾出了一条“路”。
“好了,进来吧。”池欢欢指了指自己收拾出来的那条“路”。
沈浔抬脚走了进去,打量着池欢欢的房子。
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四面墙体都有些发黄,墙上挂着几张照片,旁边用一小串led小夜灯围着,是池欢欢和另一个女生的合照。
屋子的采光还可以,此时天还没黑,自然光透过窗户映射到屋子里,形成斑驳的光影。
再往里面点有一个木质衣柜,衣柜门开着,里面的衣服被尽数扔在了地上,甚至有两件还有两个黑黑的脚印。
沈浔看着蹲在地上收拾的池欢欢,也跟着蹲下想着帮忙收拾。
刚把倒在地上的垃圾桶扶起,就看到有只蟑螂从垃圾桶里跑了出来,吓得沈浔快速往后退了几步,不小心绊倒旁边的椅子,在安静的空间里发出“砰”的一声响。
池欢欢被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
回过头就看到沈浔瘫坐在地上,眼睛死死盯着某处。
“没事吧?”
池欢欢起身走过去盯着他看了一会,仔细看能看到他脸色有点发白,又看了看他死死盯着的位置,只见有只小虫子从桌底下爬了出来。
池欢欢瞬间了然。
池欢欢想笑,但是她不敢,小脸憋得通红,最终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池欢欢!”
沈浔抬头恶狠狠地瞪着她,他想站起来狠狠掐住她脖子,但是他被吓得有些腿软,又害怕下一秒那只虫子就钻他身上。
池欢欢笑了一会,终于止住了嘲笑,眼角的笑意未退,暴露了她还想继续笑的想法。
池欢欢将沈浔从地上扶起,随便收拾了一下乱七八糟的沙发,将沈浔摁坐在沙发上,“你坐着等我会吧,我自己来就好了,很快啊。”
就这样池欢欢快速的将屋子里的东西收拾好,衣服一股脑的就这么塞进衣柜,又用扫把将地上扫了一遍。
幸好她有先见之明,贵重物品提前放去了庄筱那里,不然这次挨偷家又得大出血。
沈浔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忙碌的身影,慌乱的心跳渐渐趋于平静。
收拾好一切之后池欢欢去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在沈浔面前站定,突然一脸严肃地解释道:“我其实很少在这边住,只是有时候下班晚就来这边凑合一晚,所以这边我就没怎么收拾,就会有点乱。”
沈浔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池欢欢却是读懂了他的意思,他不信!他觉得她池欢欢就是不爱干净的女孩!她池欢欢不要面子的?
池欢欢瞄了一眼屋子里杂乱的东西,想了想还是没再说什么。
饭是做不成了,池欢欢带他去了一家面馆。沈浔对吃的也不挑,池欢欢给他点什么他就吃什么。
吃了东西后,池欢欢又向沈浔要了微信,这次沈浔倒是给的爽快。
两人互加好友后就各自回了各家。
回到租房的池欢欢看着这个屋子思考良久,最终还是决定搬离这里,去庄筱那里住。
庄筱很早之前就劝过池欢欢去她那里住,但是池欢欢怎么都不肯,最后还是各退一步,池欢欢不搬,但是偶尔也去她那里住一段时间。
池欢欢连夜跑去了庄筱那里。
庄筱是个小富婆,家庭条件本来就不算差,加上她偶尔搞搞直播,收入也不低,凭自己的本事买了两套房,地段不算特别好,但也不差。
庄筱现在住的地方离池欢欢上班的地方太远,于是庄筱直接丢给池欢欢一套钥匙,让她搬去另一套房子去住,离池欢欢上班的地方近一点,上下班也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