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实在是复杂多变,从陌生人到点头之交,从淡如水到亲密无间,当然,还有老死不相往来,这其中不知有多少故事和事故。在这纷繁的关系中,亲密关系不见得是最完美或者最保险的,古今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因此,无数的亲密关系最后都折得比较彻底。
在亲密关系中,或者是再名明确点,在男女的亲密关系中,最容易发展成的就是一种“看不惯、干不掉、离不开”。对方的每一丝一毫,似乎都是自己的审美盲区,忍受是一种痛苦,忍无可忍后就是一种抱怨,生活充满指责,通俗来讲就是“看不惯”,哪儿哪儿都看不惯。
人之独立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说不”,对于自己不愿意做的,勇敢说我不做,对于自己不喜欢的,明确地说我讨厌,对于自己不能忍受的,明确地说开战吧!潇洒,超脱,帅气,飒,但是亲密关系呢,往往“干不掉”。无数次想干掉或者灭掉对方,但是呢,干不掉,干不掉当然同时说明对方在反击,另一方面也说明自己并没有很想干掉。
因此,这就进入“离不开”,说到离不开往往体现出人性的劣根性了,这种劣根性用一个词来说就是——“贱”,“贱”气十足。任何一种生物,估计都不会像人类一样,主动地将折磨自我当作一件大事来完成,不管是飞鸟走禽,还是花木丛草,谁能理解人类为什么要对自己如此不喜欢甚至憎恶的东西恋恋不舍呢?
人类,只有人,这么有追求!
儿时,父母就是在一种看不惯的状态中生活的。老爸嫌老妈一家懒惰而不求上进,虽然这与老妈并不相关,但是每次吵架时总会进入“看你那家人······”的升华阶段;老妈嫌老爸脾气怪异不通人情,即使不发脾气也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一点不如意就发很大的脾气,总之就是“天下第一大怪”。从记忆里看,他们就没有看惯过彼此!
当然,他们也吵架,偶尔还动一下手!我想这就是人内心里受了委屈后想要干掉对方、干掉不如意的一种冲动吧,有时候用语言干掉对方,有时候用手想要干掉对方,大多数时候在心里想要干掉对方!总之,法律范围之内,人性人情之内,最大限度守护自己的情绪和感受。当然了,肯定是干不掉的!毕竟干掉了也是违法的。
按照正常逻辑,这样的吵吵闹闹的家庭,应该是不能长久的,离婚才是正常的选择和发展趋势,事实又并非如此。虽然一直都是这种互相看不上,同时又一直干不掉,但是他们却一直离不开,不管争吵有多么激烈,从未说过一次“不过了”或者“离婚”这样的话语,这倒是难得的。经常,让我不得不去偷偷地八卦他们到底有怎样的过去,才能够忍受这样的彼此,这种生活难道不让人觉得痛苦不堪吗?几十年来,在自己都快人到中年了,才在有一年听父亲说到“有时候都忍不住想离了算了。”诧异之余,不冷不热回复他一句,“一辈子你都过来了,老了还离啥离啊!”也不知是自己的话触动了他,还是也真只是心里偶然的不满和冲动而已,从此,再没提及。
而今,自己也是在爱情的河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人,之前没意识到这种状态有什么不对或者不合适,直到那份迟到了许多年的真正的心动,才陡然意识到爱情也许真的可以甜蜜点,生活或许真的可以温馨点。于是,自己挣扎了许久,甚至是用生命在抗争,想要寻得一段理想的爱情和理想的生活,某些时候,甚至觉得自己似乎寻到了。到后来,再被生活揉捏槌打了一通,才不得不承认,生活,就是这么一种看不惯、干不掉、离不开的状态。说什么人生如戏,那简直是一种褒扬。人生百味,那简直就是诱惑!
人生,就好比被荆棘缠绕,给你一口活着足够喘息的气,让你承受运动健将的苦,最后收获凡胎俗人的果。还有什么说的呢?无法反抗,也无法改变,那么,就珍惜这口气,把苦当天降大任的考验吧,至于那果,结果之时人已如浮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