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睡到凌晨3点的时候,屋子里一片漆黑,有微光打在窗帘上,那是对面一栋楼的一家住户的灯在亮,有点微弱,有点摇晃。
我在想,对面的人也是像过去的我一样不开灯睡不着吗?还是在做什么,还是失眠?不用多想,是我自己失眠了。
习惯性地拉开窗帘,看了眼对面,一盏灯在黑夜里跳跃。
顺着打过来的光,找到放在床头柜上的止痛药,起身拿起前几个小时泡的茶叶,用隔夜的茶叶水喝了止痛药。
分不清是止痛还是安慰自己是痛才睡不着。
吃了药安静地躺在床上,感觉吃的胶囊在破裂,药粉随着分泌的唾液向下滑向了肠胃,向上穿过千丘万壑,抵达我的大脑,安抚住左边太阳穴跳个不停的神经。
痛是种什么感觉,那一刻,是痛并快乐的,我快乐的是我还能够感受到痛,眼睛还能看得见光,心跳声还在房间里响起。
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这是个假象,这是从第二天早上起床看见镜子中的自己发现的。
脸色痛到扭曲出了淤青,那不是梦,是昏沉之中的挣扎。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太长的时间,久到忘记了最初的画面。
我来到这个城市的原因,离不开世俗的套路,因为一个人。一个男人。
一个从知道什么叫爱的时候开始就住在自己心里的男人。
你懂的,这是从懵懂无知到无欲无求的过程,最后只能勉强靠近一点,才不会感到难受。对的,他就住在我的对面,那盏灯就是指引我不顾一切来到这里的原因。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有温柔的性格,也没有多大的成就,更不用说有多爱我,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哪怕已经隔着窗户守着他三年。
他还是那个每天宅在家码字的男人,吃着外卖,分不清春夏秋冬,没有几个朋友,没有女人,只养了一只猫,还有一个小公寓。而以前的他不是这样的。
至少在我遇见他的时候。
今天已经是他没有出门的第五天了。除了每晚亮着的灯可以看出他还活着,其他没有任何动静。
还记得前一周的周末晚上,他带了一个女人回家。那个女人是谁,不太清楚。唯一清楚的就是,他和她待了一晚。
他的灯关了。我的灯亮了一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