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自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从前老王跟我谈恋爱的时候曾直言,最爱的人是娟娟。
娟娟是他的前女友,一度也算是我的好朋友。
娟娟看上去总是温柔恬静,在老王看来,她一定更像白玫瑰,我便算红玫瑰了。
后来我嫁给了老王,不觉间,他再说最爱的人,就变成了我。
我嘴上表示不在乎,实则窃喜,以为他活在当下,知道珍惜眼前人了。
可是,娟娟该长长久久是明月光,我却不免会在鸡毛蒜皮的生活里不时化身蚊子血。
娟娟看似白月光,又中意歌手张先生的那首歌曲《白月光》——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歌曲的忧伤的基调与娟娟气质倒是相配,她喜欢的东西我如今不喜,除了老王,老王倒也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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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娟娟和老王曾短暂同居。
有一次,娟娟给我发短信,说她与老王发生口角,老王对她动手,勒了她的脖子。
深夜独行街头,只觉春寒料峭,花香清冽沁人心脾,依稀可闻路侧的住宅里陌生人的梦田呓语,她独坐长椅等天明……
她泪流不止时,老王睡了,她走的时候,他也没有醒来。
我替她不忿,指责老王这无异于家,暴啊!
老王辩解还未成家何来家,暴,又说她摔东西,从窗户扔下去,他也没打她,反是她在情绪激动之下还拣了刀子拿在手里,他慌忙上前夺下的过程中有可能勒到她了。
老王手上被刀划伤的痕迹犹在,他说屋里的利器全送到了我姐和其男友的出租屋。我姐也租房,住在楼下。
娟娟不明原因的情绪爆发让他摸不着头脑,试图抱她起来被拒,低声下气哄过无效,只好让她尽情释放情绪,白天上班本就劳累,又折腾半夜,后来他不知何时就睡着了。
我姐说老王当晚傻乎乎地趴在窗台不让娟娟靠近,一面大声提醒路人小心高空抛物,后来抬着盆子下去捡东西,楼里的人明里暗里看热闹。
受老王所托,她悄悄去“看着”娟娟,她就双手抱膝埋头似在哭泣,也没什么偏激行为。
不过看起来,像是老王对她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一般。
面对我姐的质疑,老王坦言即使同居了也从未违背过她的意志碰过她。
我姐开玩笑,该不是为着你的不主动不开窍生气了。
老王苦笑,说那也应该是我生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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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些时候,我得知娟娟病了,输液后准备回公司宿舍休息。
我自以为懂她,立即联系老王提示他去看望。
他拿娟娟发给他的短信给我看,开头却是:我是娟娟的同事,她在休息……然后用犀利的词句骂得他狗血淋头。
“我是打算去看啊,她在哪输液就不告诉我,要我一家一家去找吗?不用上班吗?她回宿舍了我一男的也进不去,要不你帮我去看看?”
我是老通过文字跟娟娟推心置腹,但我们更像“笔友”、“网友”,现实相处总不亲密,充当他们的爱情大使我不干。
我当真去了,恐怕也未必能看到她手背上有针孔。
还有,唾骂老王的那封短信,真的是出自她的同事之手吗?
我身边的同事可不似这般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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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娟娟以文字交心,是得知她划过自己腕儿开始的。
我和老王住在一个县城,她是邻县的。大三那年暑假,我和我姐、老王一起送娟娟去客车站坐车回家。
我们确实过分了,先是去吃小笼包,娟娟说不饿,又不喜欢馅料里有葱,结果我们大饱口福,她灵魂出窍一般杵在一旁。
后来我们出发去车站,车站有些远,但我们吃饱了,聊天又开心,便取消了打车的计划走了过去。
娟娟时常掉队,我们不时停下来等她,她又落后,我们又等她,又落后……
后来听老王说娟娟回家就干傻事了。
在她与我的交流中,我得知她为了漂亮穿了高跟鞋来见老王,偏是新买的不大合脚,走太远,脚便磨破皮了。
我、我姐、老王实在可恶,让饿着肚子的她跟着我们走这么远,还只顾着谈天说地冷落她,无人注意到她的不适……
她说一时钻牛角尖觉得委屈得要命,险些就真的要命了。
是娟娟的弟弟给老王发来短信,说自己差点没有姐姐可喊,自然少不了警告他“我姐如有闪失跟你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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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文字谈心后,我与娟娟成了朋友。我被爱情冲昏头脑正与一位不成熟的男孩子相恋,感情的爱恨痴嗔构成我们之间互相交流的素材,简直取之不尽。
大学毕业后,我们进入同一家公司,但在不同部门,宿舍也是一栋楼,但我们不走动,唯一一次是我给她送去自己制作的风铃。
一天,她告诉我她独自跑去照了“婚纱照”,本想叫老王一起照,但这些日子在冷战。
心率不齐,大概要动心脏手术,害怕下不来手术台等不到穿婚纱的时候。
见此信息,无知的我即刻潸然泪下。
她当时大概也不懂得通常情况下心律不齐要不了命,胡思乱想反吓坏自己。
我痛斥老王,连女友生病了都不知,让她一个人去拍婚纱照,多凄美多苍凉!
后来娟娟添了一条某专柜橱窗展示的白色吊带裙,很是美丽,每次见她穿这裙子,我都会联想起她一个人穿白纱去照没有男主的婚纱照。
再后来我和娟娟关系僵了,公司团建时,参与完体育项目后,我和同事瘫倒在地气喘如牛,却见娟娟上台领了长跑和短跑项目的胜利大奖。
看来,她不是心脏没问题,就是手术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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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和娟娟交往时,一个自称喜欢娟娟的男孩子活跃在网络世界,不时批评老王作为娟娟的男友多不合格。
老王有时兴起与他打打口水仗,也没将这藏头藏尾的人放心上。
后来这人攀扯上我,说我和老王腻腻歪歪,互相挑逗,嘴脸下作,以英语单词“bitch”称呼我。
在各社交平台,老王又是举报又是拉黑。
这货隐其身份钻入老王的对外社交平台,在公开留言栏无中生有,痛斥我和老王,顺便指出老王果然维护我。洋洋洒洒好一段描述,把老王说得不要脸皮至极,把我说得也很不堪。还预警老王:娟娟虽然爱你,也不得不离开了。
果然,很快娟娟和老王分手了,她的想法和她的网络守护神无二致,大意是,好朋友与男朋友……多讽刺,多脏眼睛。
娟娟也强调自己深爱老王但必须离开。
我大惑不解,既然这么爱,为何不肯信任,又为何要分手呢。
娟娟说她对老王的感情,是空前绝后的。空前绝后,多么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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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第七十七回中,晴雯因一场诬告被赶出大观园,宝玉挂念她,寻机探望。
病重的晴雯告诉宝玉自知命不久矣,“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
早知担了虚名,当日就该真同你发生点什么。
然而,早知如此,晴雯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性格使然,她做不来。
我也做不来,我喜欢的是我当时的男朋友,且即使喜欢老王,我也不会背后作妖。
被甩似乎会传染,不久以后,我的男友背着我跟其他女孩子处对象了,我还毫无原则地挽留,低到尘埃自寻践踏,活该被人弃如敝屣。
失恋了动不动以泪洗面,失恋的人浑身晦气,朋友们也不愿总搭理我和老王,两个失恋者互不嫌弃,便结伴去散心,吃东西,找朋友喝酒……
后来,老王战战兢兢地跟我说好像喜欢我,自己经过了慎重考虑,但怕给我带来困扰。
再往后,我们都回到了离家乡近些的地方,谋得了稳定的工作,我俩知根知底,相处愉快,便在一块了。
娟娟知道以后,大概会说:“我早知今日。”
在她那儿,我已经担了虚名,如今如她所愿,也如自己心之所向,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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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与老王分手之初,大家都未辞职,在公司,我和娟娟难免会遇见,每次都是形同陌路,但我俩总是默契地挺直腰板,气势上可不能输,我有时暗自不爽,为着穿衣打扮没她好看。
本以为与娟娟再无关联,她却现身我姐的生活。
姐姐与其男友为了方便照顾我,在公司宿舍附近租了房。
老王和娟娟尚未分手时,与我姐做过邻居,娟娟不喜老王串门,自己也不去,而与老王分手后,娟娟却以心情烦闷为由,自跑去找姐姐的男友倾诉,趁着我姐不在的时候。
是国庆期间,我、姐姐、老王统统返家,国庆收假后不久,姐姐与男友分手,退租回了老家。
姐姐洒泪惋惜:她与其男友共同努力憧憬共建未来,他不怕吃苦,怕她吃苦,为着节假日有额外的工资补贴,他想着多赚些钱都不肯休假……
姐姐是凭着女性那玄乎的第六感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其男友在那一夜喝多了酒,与一名女子越了雷池。
那是娟娟带过来的室友,当晚娟娟自己喝酒,也热情帮别人倒酒。
以前老王带着她去喝酒,她总是静坐一角置身酒局之外。
到底是人总会变,还是人难免会装模作样。
过了些时日,老王有朋自外地来,吃饭喝酒间,这友人感慨:“听说你和娟娟分手了我高兴啊,以为她和你分开来做我女朋友了,我斥巨资给她买了一条裙子,那时你们还没分手呢,我还以为她对我有意思。”
他有图为证,娟娟穿着他买的小裙子,与并肩站立合照。
是白色吊带裙,我一看到这裙子,就会联想到娟娟自以为病入膏肓,独自去拍婚纱摄影留念。
不知怎么,我开始怀疑,她到底有没有悲情地去独自拍照。
不怀好意地揣测或许是人之常情,我捕风捉影地怀疑她,正如她当初认定我和老王的关系龌龊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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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和老王偶有联系,老王告诉我有一次去到娟娟上班的县城,他们匆匆见了一面,她抱了他。
我表示理解。
她在我们之前结婚了,一朝嫁作他人妇,婚前发来煽情的文字表示最爱的人依旧是老王。这在我时十分不理解的,我最爱的一直都是眼前人。
在我心里,娟娟有些敏感多疑,但也不乏恬静、清纯、乖巧的特质……在我心里她一度也像月光般皎洁,直到她和老王同衾共枕。
老王工作忙假期短,我与姐姐自行外出旅游,回家以后老王已离家上班,我发现原本被我搁在书房的智能音响被挪到了卧室,老王向来不知道将东西放回原位,这不奇怪。
奇怪的是,这是一位曾经喜欢我的男子送我的新婚礼物,虽然我逼迫老王录入过他的声音让智能音箱“认主”,但老王从不用它。
我摁下开关,用语音指示它播放歌曲。
自动推荐的是歌手张先生的歌……音响的指令家里只有我和老王可以下达,我们从来不听这类型的歌,音响总是按照播放偏好推荐歌曲。
播到《白月光》时,我后背一凉想到娟娟。
联系老王想问问究竟,他却在忙。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独自躺在卧室的大床上,鼻端若有似无漂浮着香水味,细细体味,是黑鸦浓香,我大惊失色,我最好的女性朋友用它。
我随即否定,我与这位朋友可以彼此信赖。
我给她打电话,开门见山说在家里闻到不明香水味。
她哈哈大笑,说我生日快到了,大概是老王买的到货了,给我试试香味呢。
我其实不喜欢这味道,怪浓的。但如果是老王送的,我便喜欢。
生日那日,老王仍在外地上班,我亦忙到深夜,时间跨过凌晨,我连一句生日快乐都未等到。
其实,虽然是我过生日,我也给老王准备了礼物。
和姐姐外出旅游的时候,我总爱瞌睡,姐姐颇有经验地买来测试纸,我自己也没料到怀孕了。
忍了好些天,本来想趁着过生日告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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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老王没有自我遮掩,坦言我外出旅游期间,娟娟到我们县城,打电话给他提议吃饭。
吃完饭娟娟提出想喝酒,便点了红酒对饮。
后来娟娟去了家里,捣鼓了我的智能音响,可她的声音无法向它发出指令。是老王,这个从不使用它的主人,替她点了张先生的歌。
我问起香水。
他说本来是准备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娟娟看了喜欢,直接拆了包装,用了,也带走了。
隔着电话,我只觉得有些难以启齿,被窝里香水留香又是为了什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老王缄默了。
突然之间,我神经兮兮地闻到电话那端有黑鸦香水的味道渗出来,老王的呼吸声几乎不可闻,但我似乎听到另一种呼吸的声音。
我问老王,娟娟在你边上吧……
他顿了顿,不是。
那是谁?
老王不言。
后来,我自朋友处得知,老王自我放飞了,是从同娟娟相伴一夜后一发不可收拾了,正与不同的女孩子周旋。
或许他本就是这样的人,娟娟不过助推他找回真我罢了。
※
离开老王以后我迎来了一次晋升,一次外出调研,我埋头看资料,传递资料给我的人有一双光滑的手,精致的铂金手镯在手腕上滑动。我抬头,是一名孕妇。
工作结束后,我避开同行人员问她几个月了。
她似为我解惑:“大概八个月吧,也许是老王的。”
“也许?”
她点点头。
我若有所思,“你先生对你好不好。”。
“很爱我。”她说,“你或许可以告诉他。”
“哪个他?”
“两个他。”
我抬了抬手腕,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在腕间划拉了一下,“没有这事?”
她举起两只手摇了摇镯子,“眼见为实。”
工作返家的途中,我发给老王一条消息,说很久以前就想问他,娟娟手上到底有没有疤。
老王很快回复:“她手上总缠着一条红布,说是保平安用的,我也没见过。”
“没好奇扒拉过。”
“我尊重她。”
娟娟多像一个并非多高明的演员,老王多像一个忠实而缺乏独立判断的观众。
我何尝不像老王一样蠢笨可笑,好在如今我已离场。
返家的时候已是深夜,每走一步,脚上的高跟鞋与地面敲击出清脆的声响,我朝一家深夜营业的小卖部走去,买了一听啤酒。月光如水,我蓦地想起《白月光》的旋律: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在生长。
歌是好歌,只是听歌时不免联想到一些人,到底人不如歌,倒也不值得为此悲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