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无处不在的闪光灯
//我在不想看见你的时候你跟我说晚安,这就是错的啊//
我可以理解作为公众人物肯定会遭受非议,但我不能完全认同“他们是明星,赚这么多钱就得受这些事”这种观点。这就带有鲜明的歧视职业色彩。
每位艺人的努力程度大家都看在眼里,大多不满声音主要是对于“低业务高收入”的不平,这倒是可以理解。但是把艺人这个群体通通归咎于不对等收入的行列之中,则是对于真正实打实努力的人的不公。
既然主张公平的按劳分配,那就得严谨地对待每一位劳动者。
【所以借“明星”这一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职业的原因而不尊重其隐私、劳动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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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驶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所谓私生,其实是只知道行驶自己的权利却全然不在乎、尊重别人权利的一群人。
宪法所书,字字皆为最基本的道德、法律观念,而私生的行为却完全无视自己应遵守的最基本的秩序,其恶劣形状已不能仅用猖獗二字形容,这应当引起社会重视并彻查此类行为。
这已不仅仅是影响公共场所秩序这么简单了,殊不知之后会不会有什么更恶劣的事情发生,我想都不敢想象。
不应等悲剧发生才开始重视!
【每个人都要尊重别人的隐私,他们是人不是物品,他们需要不被打扰的正常生活】
那群端着相机和手机的人不是在拍照就是在直播。
于端相机拍照的人,鄙人不觉得艺人戴上口罩的照片比在专业录制时的照片更好看或者更值得收藏。当私生堵在艺人面前不停按着快门阻挡其行动时,我也不觉得艺人的脸色能有多好看。
在家里吹着空调看物料它不香吗?何必烈日炎炎之下“东奔西跑”拍一堆没有pose没有打光没有精妆没有笑脸的照片呢?
我能解释的理由就是这些照片能“卖个好价钱”,或者,病态的爱。
至于私生图及直播之类的“货源”“交易方式”“客源”以及如何把它们扼杀在摇篮之中的内容,之后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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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眼中,他们总是笑着,在传递给我们快乐后的生活却并不快乐。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给予过我快乐的人,愿他们也能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