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篇文章特别的短。都不能称作是小说,只能说是一个随笔,也没有多少人看。我也不盼着他火遍大江南北啥的。
人贵在自知,我还是很垃圾,不如那些大佬。
其实写这个也就是想纪念一下我那些年做的一些傻事儿,但其实我觉得也不算是傻了,因为青春就是疯狂的呀。
就这么疯疯傻傻的才叫青春啊!
一开始呢,我是想把我们的故事撰写成一部小说的,但是后来觉得写的太细致也不是很好,主要是有些是细节记不得了。
于是呢,就有了这篇随笔。
也就是想纪念一下,我那个时候确实是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那些个情情爱爱啊,就像老马说的,我没什么实质的愿望,实际上我本人也不咋地。
长得不好看,也就普普通通的,就是性格比较讨人喜欢,不过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性格了。
我非常喜欢夏天,因为每一个夏天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次新的开始吧,然后呢,就挺好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总之我和宁轶凡的故事就到这里了。
再见啦,宁轶凡。
我个人觉得其实青春不用这么轰轰烈烈,把爱情噎着藏着藏在心里也不怎么好,说出去可能会被人说嘲笑啊什么的。
但是你都能喜欢上一个人,怎么还会在意别人的言语呢?
每个人都是一份独特的回忆,与我而言,凡哥是我当时年少时最爱的一个人!我爱他爱得无法自拔!
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也就这样了,也就只能这样了。
我也想和他继续发展下去啊,可是事已至此,已经到结局了。
我们不会再有未来了,虽然不能这么笃定的说吧,反正我应该不会和宁轶凡聚到一块儿了。
就算是有这么万分之一的可能聚到一块儿,我也不会跟他叙叙旧啥的,说起来我都臊得慌!
在当时的我的心里,他太完美了。
而现在我对他有了全面的认识,我三观也变正了,我发现他其实也没有我想的那么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有些事儿还真不是你我说说就得了的。
这其中的缘分还是得看上天啊!
朋友看了这个短篇,觉得很遗憾,觉得没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可我并不这么觉得,现实不是那么美好,又不是小说,我不是女主,凡哥不是男主,一切都是那么没有定数。
我会有新的人生,会有喜欢的人,会有爱我的人。
但是,我永远会记得,我的青春里有这样一个人。我真真切切地爱了他好久好久。
再见,各位读者们!
希望你们的人生都很精彩,都能为了自己的理想去拼搏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