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兰卡斯堡现在的主人拉莫尔正值壮年。此人长得方面阔口,一副英雄气概。他性格爽快,是从小肩挑重担的家中长兄,人称帕兰卡斯家的猛虎。
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巡查。维护城市内的治安是领主义不容辞的责任,即便每天都有大量卫兵日常巡逻,领主老爷仍旧会时不时上街逛逛、体察本地的风土人情。
身后那红发、红胡子的骑士叫做艾格纳,此人性如烈火,相貌凶狠,穿一件无袖的爆裂衫,看起来就不太好惹。
另一人则是翩翩君子,有涵养、也懂得收敛,不是别人,正是骑士长克莱蒙德。这三人年纪相仿、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有迫不得已的缘由。”领主老爷语重心长地说,“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他当日夸下海口,可以全副武装战斗四个小时,一口气打翻所有在任的骑士。我担心舍妹要亲自检验他。为了他的狗命,我们还是多出来溜溜。”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
克莱蒙德表现得毫不在乎,尽管他的老腰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双腿也异常酸疼,今早跨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哦,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轮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微妙。
“诶,我说,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绝无可能!”克莱蒙德义正言辞地否认。
那两个人仍是窃笑不止。
看他们那样轻浮,骑士长又改口道:“好吧。既然如此,把你妹妹嫁给我吧。”
“想得美!”
“切!”
当时他们嬉笑怒骂,谁也没拿这段感情放在心上。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
缓步走到人群当中,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看得十分清楚。人群在围观一场决斗。两个仗剑之人不知何事起了争执,在街上大打出手,一人身上满是血污。人群都在指指点点。
领主老爷皱起眉头。自己管理的城市中有人目无法纪,随随便便斗殴搏命,不仅是对双方的性命不负责任,也对来往客商产生了威胁。这种情况必须及时地处理。
他眯着眼睛仔细一看,又轻声问左右:“那受伤的不是艾克马家的少爷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只见他浑身冷汗,一只手臂冒着血,分明在斗殴中失利,险些要丧命了,才如此紧张。他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在街上瞎混,带着一群流氓敲诈勒索,横行霸道的。
因为多少有点沾亲带故,拉莫尔从没治过这小子的罪,每次遇到了就是教训而已。
“这小子一打就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回头该干嘛干嘛,死性不改!我都拿他没办法。”
“嗯,是啊。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哭爹喊娘的。”克莱蒙德也深有体会。
“可另一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就互相认识。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肯定是外面来的。他长得又高又壮,清瘦的脸颊颇有几分俊美,那面容高傲自恃,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随风荡漾。
他穿得倒挺漂亮,泡泡袖的衬衫,领口袖口有蕾丝的花边。一条绣花的长袍,系着佩剑的腰带。这种精贵的面料,肯定是大城市来的。乡下没人穿这么好,否则刮两天西北风就一身泥了。
看他没什么行李,背了个精致的皮包而已。除此之外,就是手里握着的那一柄长剑。这剑身将近六尺,刃长四尺有余,单是剑刃就比普通的骑士剑长得多了。他是个美人,难怪配得上这一柄拉风的剑。
“外面来的家伙?没准是帝国的人。”
“穿这么时髦,一来就惹事,可不是善茬。”
三个人一边看一边说。
决斗的战况焦灼,艾克马那小子铁定是打不过了,眼珠一转喊来他的流氓小弟,十几个人都跟他是一路货色,年纪轻轻不学无术的混混。这群人是治安官那里的常客,屡教不改,谁都头疼。
“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
一群人这就把外来客团团围住了。
“哟,全上?”
那金发剑客不仅不害怕,反而非常高兴。他迎风甩动长发,又挥动长剑甩掉剑上的血。
“来啊,我等不及了……”
众流氓先是一愣,起初他们也没多想。虽然没有骑士那种全身的武装,但是长刀短棍的家伙什一样不少。再说对面的人也没什么嘛,拿了一把双手剑而已,没穿盔甲,也没个盾牌。这一群人还对付不了他一个?
一瞬间,剑光如电。就见着其中一个人惨叫一声,鲜血从脖子下面喷涌而出。领主老爷和两位骑士看得目瞪口呆,半晌无语。
“这……这是把他脖子抹了?”
两位骑士也说,还没等看清楚那金发剑客怎么动的手,面前一个流氓就已经一命呜呼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就如此草菅人命。
一众流氓,还有围观的众人都被喷得浑身是血。他们这才反应过来,事情闹大了。路人吓得纷纷躲避,而几个流氓不知所措地左顾右盼,寻求同伴的帮助。
“怕……怕什么!咱们这么多人呢,快上啊!”艾克马催促道。
犹豫时,恍惚间看见个什么东西飞出来,落在地上仔细一瞅,是一只胳膊。
原来也不知那金发男子怎么用的剑,愣是把对方手里的剑绕到身外,横扫一记,将那人握着剑的手砍飞出去。断了手臂的人栽倒在地,绝望地哭喊起来。
没人看清楚那金发男子如何出的手,等看明白了,就为时已晚了。
这群流氓混混从来都是欺软怕硬,一见那人不是善类,便纷纷示弱。可金发剑客得理不饶人,怎肯罢休!紧接着一剑劈下去,又一个人半边脸都没了。
他这就要当街大开杀戒,身边的流氓一个也别想跑,但凡被他的长剑碰着了非死即伤。他一刻不停,划着圈地刀光剑影,见着谁就杀谁。不出一时半刻,满地都是倒下的人。
“这什么路数?!”克莱蒙德在旁大吃一惊。
“你懂吗?”领主问。
“从没见过这么用剑的。”
那人只是笑,得意洋洋的像是在玩闹。有个稍微会点武艺的人冲上来,他一剑挡住敌人的进攻而后反手一击,打断了那人手指不说,根本就没有收招的意思,高歌猛进且追且打,招招都是死手。
克莱蒙德看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些流氓混混也是城里居民,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教训他们绝不会下这么狠的手。”
“别跑啊!遇见我,你可是要去森罗殿报到了——!哈哈哈哈!”金发的男子,不,金发的恶棍大声喊道。
这哪里是什么异乡的过客,简直是索命的恶鬼。一群人多少年来积累的恶业一朝全报销了。
“老爷!老爷,救命!”
艾克马发现领主一行人后,发疯一样跑来,跪求领主的庇护。
“你这欺男霸女的流氓也有喊冤枉的一天?要我说一定是你起的头,发现不好收场了,才向我求助。分明是恶人先告状。”领主威严地发话。
“老爷!我今天是真的冤!我绝对没有招惹他。方才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他长得挺好看,多看了一眼。哪知道他……一剑抡过来当场把我这胳膊砍得皮开肉绽!”
“哈哈哈哈!你也知道碰上恶霸的滋味了!”
“既然知道其中滋味,以后就应当遵纪守法,不要恃强凌弱!”
领主和他两位骑士哈哈大笑,趁机数落了恶少一通。
“他知道了。下辈子会记住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金发恶棍健步如飞,一剑击中艾克马的脊梁骨。又一脚踹倒他,踩着他的头说道。
回身再看,赫然十九名流氓倒地,或毙命或重伤,活着的离死期也不远了。平民们早就吓得抱头鼠窜,躲进附近的建筑物里,连大气都不敢出。大白天的家家闭户,大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只剩金发的男子和领主老爷一行人了。
金发男子若无其事地擦拭长剑,眉头都不曾皱一下。
拉莫尔沉吟片刻,开口问道:“这位兄弟,你不是本地人。敢问姓甚名谁,从哪个地方来的啊?”
“卡拉西斯,帝国来的。”
这人长相俊美,气质也不俗。他的剑法如行云流水一般自在挥洒,杀人的动作迅猛老道,显然是精通剑术之人,看着也是享受。只是这么一个滥杀无辜的人,放任他在埃塞斯的街头游荡,还不晓得要出什么祸端!
拉莫尔心中七上八下的,表现得仍旧镇定。他又继续问道:“只有名字,头衔呢?你是什么出身啊?”
“一介平民没有出身,也未曾获得任何头衔。我就是我而已。”
“原来如此……好漂亮的身手啊!”拉莫尔赞叹道。
“那么,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贵族?”
卡拉西斯瞥了一眼拉莫尔。华丽的穿着、有随行的骑士,这些外在特征再明显不过。但卡拉西斯的态度也就那样,没有明显的变化。
“我是埃塞斯的领主。”
“噢。”
“竟敢无礼!”艾格纳见了,当场就要动手,凭着埃塞斯里这么多士兵、这么多骑士,还打不过他一个么!克莱蒙德也是这个意思,他已经派随从去报信了,上百人的护卫大军集结完毕,这就冲着街市的方向赶来。
“想动手?哼……奉陪啊……”
卡拉西斯摇曳着身姿,一点也不退让。哪怕是远远见到大队人马了,也没有要逃的意思。
两位骑士担心他靠得太近威胁到领主的安危,便要上前交手。拉莫尔则悄悄拦住他们,小声嘀咕着:“这人武艺挺好,怎么看起来疯疯癫癫的,该不会脑子有问题吧?”
“鬼知道。我也觉得他不太正常。”
拉莫尔便继续问:“卡拉西斯,你从帝国那么远的地方来我的埃塞斯,是有什么目的吗?说说看,没准我可以帮到你。”
“我没有目的,走走停停而已。吃完这顿饭,再去别处看看。”
“你一口气杀了这么多人,心中都没有愧疚吗?如此滥杀无辜,于天理和国法都难容,我怎么可能再放你走!”
见他面不改色,领主惊呼道:“你都不怕死吗?!我们这么多人将你团团围住了,你还能长出翅膀飞走不成?”
“死我求之不得。能把我怎么样,看你们的本事咯!”
拉莫尔点点头,心想:“难怪这一段时间邻国有恶棍出没的传言,原来就是这家伙!”
他又问左右,“若要跟此人过招,多少个骑士对付得了他一个?”
“大人,在乎这个干什么!我们还对付不了他么!”
“诶。这么厉害的人若是能收归我麾下,会成为不容小觑的力量。你看他用剑的招法,略微教授一二,都能给队伍带来不小的提升啊!”
“雕虫小技,谁要学那狗屁玩意!”
“更何况,我们留着他,才能确保邻国不会挖走他啊!”
拉莫尔固执己见,他大声问道:“卡拉西斯,我并不想杀你,事实上,我愿意邀请你来城堡做客。这大街上不是谈话的地方,何不来城堡中小憩、详谈呢?”
“没兴趣。”卡拉西斯一点面子也不给,扭头走了。
拉莫尔便向骑士长下令道:“想办法逮住他。要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