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老巡警反应很快:“对对对,队长说得对,不然我们的弟兄又要死人了!”
“哦……是啊,队长指挥有方,队长英明。”年轻警察也反应过来,马上拍马屁道。这是他第一次杀人,队长不但没有责怪自己,而且还说自己做得对,他高兴得都快要哭了。
后面的警察都跟着七嘴八舌地称赞队长,以证明队长做什么都是对的!同时这个平时喜欢喝花酒看媳妇的于队长,威武高大带兵有方的一面,让在场的巡警五体投地!对于他们来说,这场惊心动魄的场面也是第一次。
(在这里解释一下,“看媳妇”这几个字对于现代人来说,会理解成为婚礼现场看新媳妇的意思,实际在早些年间,看媳妇的含义就是逛窑子,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上的贬义词。)
“好像刚才你说,又要有人死了?咱们的人不是没有伤亡吗?”
既然队长问话,后面一个巡警跑出来,敬礼报告:“报告队长,死了一个兄弟,受伤一个兄弟。”
“谁?”
“高汉城。”
高汉城就是一开始,胆小如鼠,首先当逃兵的那个刚刚结婚的年轻人。
于队长叹息一声,果然越是胆小,越是容易死啊!
枪声的响起,让明子一愣,不是结束了吗?当叶正信告诉他,独眼龙死了,明子捏紧手中拳头:“土匪头子死了?呵呵,也太便宜你了……”
于队长这次打破土匪阴谋,应该是他几十年来做得最光彩,最荣耀的一件事,表面冷静无波的他,心中精彩万分,以前那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专管死人差事的神态,一去不复返。
他威严地吩咐手下,雇佣了几个木排车把叶正信等人送去医院,费用他自然会向上面申请,毕竟抓土匪他们也有功。另一辆又把独眼龙,和死去的小警察拉回去。
然后于队长则是亲自押解着两个投降的土匪到警察局汇报。
刘副局长听说消灭了一股土匪,高兴得合不拢嘴,直接带着于队长来到牛局长的办公室。
“你确定打死的人,是孩子岭的独眼龙?”牛局长肥胖的身体藏在办公桌后面,有些激动地询问道。
“当时独眼龙没有说什么,身份是他两个手下招供的,看来这个人的确是独眼龙!还有他的尸体也已经验明正身。”于队长有板有眼地详细汇报。
于队长可谓老奸巨猾,审问过程中,他已经弄明白,八个土匪中只有独眼龙才是真正的土匪,而其他人都是周扒皮的小弟,有几个他还认识,不过既然由独眼龙带头,其他人全都定性为土匪也没错。
“嗯,好啊,不过,要是活的就好了!”牛局长略有失望。
“嗯……局长啊,当时的确是要留活口的,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独眼龙这个蠢货竟然还准备掏枪,兄弟们只好开枪打死他!啊……这个情况,当时的兄弟们都可以作证。”
局长并没有纠结他的死活,又问:“呵呵,无妨,缴获多少物资?”
“回局长,手枪四把,子弹四十八发,还有……独眼龙眼罩一个,哈哈哈。”于队长得意地回答。
于队长的话听起来可笑,眼罩居然成了物资?局长却并不觉得好笑,反而郑重地点了点头,对于牛局长来说,手下立功,都是自己的功劳。
今年上半年,军队没有空去理会这些小小的土匪,洛阳城便组织几百名警察去剿匪,结果以损失几十人的代价大败而归!本来孩子岭与洛阳城就离得不是很远,这也就成了警察局的一块心病。
后来旱灾爆发,有的百姓生存无望,孩子岭附近紧接着又出现两支土匪队伍!这让警察局很是头疼。
独眼龙虽然是三当家,也只是因为他年轻而已,实际上,孩子岭的土匪窝他说了算。
这次于队长可算是给警察局扬眉吐气了一回。
不要看不起一个小小的眼罩,如果放出风去,拍卖这个独眼龙戴过的眼罩,不知多少大财主,愿意花重金去购买。
“局长啊,那个熊瞎子是周扒皮的手下,城外百姓都知道,要不要……”刘副局长及时地提醒。
在刘副局长看来,周扒皮胆敢勾结土匪,就应该借此机会把他一起除掉。
熊瞎子是个小人物,就算周扒皮在牛局长的眼中也不算什么,一根小手指就能碾死他,但他毕竟是和平粮店的人,想到和平粮店,就想到了闻建明!他可是商会会长,不管是粮店还是天香楼都是他的产业。
牛局长轻碾下巴:“不要管他,记住,这次的事情,我们要暂时保密,绝不能透露出半点风声,你还要嘱咐一下那几个工人,嘴巴要严实一点知道吗?”牛局长严肃地说道。
“是,局长放心。”于队长和刘副局长异口同声的回答。
牛局长可是老奸巨猾中的大鱿鱼,只要不对外透露风声,独眼龙是死是活,就是他牛某人说了算!若是放出风去,说是活捉了孩子岭上独眼龙,不知那帮子土匪会不会变成热锅上的蚂蚁,想想他暗自高兴。对于周扒皮,牛局长自有打算,一个鱼勾上挂着的臭虫而已。
出门后的于队长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不但得了赏钱,局长还跟他说:“看来你的位置要动一动了。”
然后,于队长一边走路,一边不知不觉地把笑容挂在脸上,他在为自己这次的做法而庆幸,多亏当时的他没有怂!
当时他的手下都跑得跟兔子似的,他也有些害怕,不过他真的过够了这种憋屈的日子。
自己曾经的手下当队长了,他还是一个队长,有个手下当了城东分局副局长,自己还是一个队长,多日前又有一个以前的手下做了税务局局长,他依旧是队长!人家可谓年轻有为,自己却是碌碌无为,仿佛看到自己死后坟包上还写着,“老于队长之墓!”
所以,那时候他也是拼了命地要把手下追回来。
当时,他跟在后面大喊:“跟我回去,老子有赏,敢做逃兵,老子开除你们!你们想回家等着饿死吗?”
见没人搭理他,就继续说:“就算不想想你们的家人,难道愿意遗憾终生吗?”
还是没人搭理他,个个跑得像兔子,于队长举起手枪,“砰”地就是一声,让前面逃跑的巡警们,一下子就全都趴在地上。
追赶上来的于队长,终于挡在他们前面:“冲锋你们不会,卧倒倒是熟练的很啊,你们这帮兔崽子,窝囊废!”
“队长,这是要命的事儿,您不也是逃出来了?”
“就算回家种地,我也不想上去送死!”
不管大家说什么,于队长下面的做法让他们惊掉下巴。
只见于队长“噗通”一下就跪在了巡警们面前:“哈哈哈,逃,我老于,一辈子从来没有逃过,只可惜没有给我立功的机会!今天机会来了,不管他有多少人,我绝不会逃脱!逃一次,就是一辈子,或许再也没有机会做英雄,就算只剩我一个人,我也会回去跟他们拼命,以证明我于某人不是懦夫!”
“队长,您这是何苦呢!”
于队长深吸一口气:“好吧,我话说至此,你们想走就走吧,我不在劝你们,勇者和懦夫你们自己选择,在这里,我只求看在多年的兄弟情份儿上,能有几个人回去给我收尸,这样儿总不过分吧?”
于队长英雄就义,不畏强敌的做法,加上一番动员,有的警察开始动容,他们也不愿做逃兵,只是死在这里,感觉很是不值得!可是真的一辈子活在懦夫的阴影里吗?他们也不甘心。
于队长站起身来走了几步,背对兄弟们又说道:“土匪最多三把手枪,老远来此,想必每人也就十几发子弹,身上东西太多出远门也不方便,再说,你以为他们平时有机会练习枪法吗?哼!一帮子乌合之众而已!”于队长自认分析得很有道理,便破釜沉舟地糊弄一番。此刻他最怕的就是说服不了这帮兔崽子,难道自己真的要一个人回去送死?
“草他姥姥,队长都不怕,我还怕个屁啊,我回去。”
随着一个人表决心,不一会儿大部分人已经来到于队长身后,表示愿意跟他回去。
“好,你们都是好样儿的,我老于,佩服你们!”他嘴上说着佩服,心里差点哭了。暗暗佩服自己:“自己怎么从来没有发现我老于还有能屈能伸的大将风范呢?”
“有些人愿意被人家骑在脖子上拉屎撒尿,你们要是能够忍得了,就回去吧,记住,回去脱下你们的衣服,警服之下没有懦夫!”夸奖完身边的兄弟们,又冷眼朝着几个犹豫不决的警察说了这么几句。
脱下衣服就代表着失去了这碗饭,这下他们终于感觉到后怕,如果在家里饿死,还不如就此博一把。
一通说辞,警察们全都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嗷嗷”叫着,跟随于队长冲杀回来。
现在于队长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就感觉有些腿脚发软,如果那时候他的手下没有选择跟他回来,自己又把自己赶鸭子上架吊在那里,如今还不知是生是死!或许过几天,自己的闺女就要坐在饭桌旁伺候客人,脑海中出现自个儿闺女,浓妆艳抹骄声骄气的模样,随后,一身冷汗。
他加快脚步,不敢再多想。
人生的“功成名就”或许就在一念之间,错了,或许不是或许。
比起于队长的得意,医院里的叶正信却是失落自责到了极点。
一个宽大的病房内有着好几张病床,最里头的病床上躺着明子。
他手臂上中枪的子弹不深,已经被赶来的年轻大夫取出,可是腿上子弹深入骨头,被临时用许多绷带缠得密密麻麻,说是要等他们主任有空后,亲自过来给他手术。
看着点滴不停地输入昏睡中明子的胳膊,叶正信蹲在墙角的旮旯里,双手揪着头发沉默不语。
狗子靠在窗台边上,低头不语。
气氛可谓压抑到了至极。
“嘎达,嘎达”又有两个女大夫进来,叶正信顶着鸡窝样式的头发,挪步来到床前,声音沙哑地询问:“大夫,他,他怎么样?”
叶正信的话听起来就很没自信。
年龄大的女大夫叹了一口气道:“看样子命是保住了。”
听到明子性命无忧,叶正信总算心生安慰,他又赶紧询问:“那,他的腿,怎么样?”
明子腿上伤得很严重,血渍已经湿透了纱布,让叶正信心疼得紧。
女大夫摇了摇头:“这个还不知道,不好说。”女大夫的意思是说,后面的手术她也不知结果如何。
叶正信却听得出来,人家大夫都已经没有了信心,他听说过战场上下来的伤员,有的锯掉了胳膊,有的锯掉了腿!难道……他不敢想,还这么年轻,他的自责之意更加浓厚,心头不停地颤抖。
两个女大夫翻了翻明子的眼皮,又看看体温表,掖好被角就离开了。
吊瓶的点滴无声无息地滴落,而病房里一个声音慢慢由抽噎,变成哭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