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中第二天
走进卧室,叶向晨直接把自己摔在了床上。
他双手双脚大字型摊开,双眼注视着屋顶,静静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
这间卧室显然是经过精心布置的,整体色调温暖而柔和,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崭新的家具摆放得整整齐齐,床上的被褥也是一尘不染,显然是有人用心打理过的。衣柜上挂着崭新的衣服,虽然数量不多,但每一件都显得整洁而精致。
只是因为以前没人住,东西不是太多。
靠窗的书桌上空无一物,书桌旁的书架也是空的,只有一支笛子随意的放在上面。
墙上也是空的,也没有贴什么明星海报,单挂着一把吉他。
叶向晨从老家几乎没带什么东西,只有这支爷爷送的笛子,还有一把吉他。
吉他是他那个出国的老妈临走前送的,虽然已经有些年头,但保养得相当不错。
他本来不想带来的,可是前身似乎有很深的执念,鬼使神差的就拿着了。
记得当时他把吉他放进轿车的后备箱时,叶父有些暴躁,阴着脸半天说了句:“课本没见你拿,拿这破玩意干什么?哪里买不到?”
“苏省和京城用的不是一套教科书。”叶向晨淡淡的解释了句,却聪明的没提吉他的事。
此时楼下传来了动静,应该是叶父回来了。叶向晨没有起身下去,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的声音。
过了一会,起身洗了澡就回来躺下了。
躺在床上的叶向晨思绪万千,最近发生的事情仿佛一场梦,一直让他有些难以适应。
今天心态平稳了,躺在柔软的大床上,闻着洗衣粉的清香,突然有点困意,只一会就沉沉睡去。
一夜好眠,他睡得格外安稳,仿佛所有的烦恼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晨曦露出微光时,叶向晨睡的朦朦胧胧,就被一阵敲门声唤醒。
有点烦躁的问道:“谁啊?”
“我,蒋怡儿。”
“起来吃饭吧,我把饭做好了。”
叶向晨摸过来床头的闹钟,努力睁开眼看了看,六点了。
过了半晌脑袋才清醒过来,自己是中学生了,需要早起上学的。
心里哀叹了一声,摸来新领的校服直接套在身上。
来到楼下。
蒋怡儿早就穿戴整齐,坐在那静静地吃着早饭。
叶向晨朝桌子上看了看,清粥,水煮鸡蛋,还有两盘昨天的剩菜。
蒋怡儿见他瞅着那两盘剩菜,小心的解释的道:“我热过了。”
叶向晨知道她误会了,摇了摇头解释道:“没事,我在老家经常吃剩菜。”
然后坐了下来,开始吃饭。
白水粥,水煮鸡蛋,都很寻常。
但是十四岁的女孩自己早上起来做饭吃,即使在2000年也非常少见。
叶父并不是个小气的人,看蒋红霞的平时的穿戴,就知道给的家庭开支并不少,完全可以出去吃早点的。
“你平时都是自己做饭吃么?”叶向晨问道。
“嗯,太早了,我妈就让我自己做,早饭很简单的。”
再次见到叶向晨,蒋怡儿发现他也没那么可怕,也敢多说几个字了。
叶向晨欲言又止,这不是简不简单的事。
现在的电饭煲还没有预约功能,只能放完米和水,在那干等几十分钟。
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小姑娘每天早上都要比别人早起几十分钟。
叶向晨看出蒋红霞内心里并不关心自己的女儿。
甚至对待自己,因为叶父的关系,都有几分真心。
但是对待这个女儿却很漠视。
叶向晨以前骂过蒋红霞狐狸精,这是有原因的。
蒋红霞因为美貌动人,年轻时就追求者众多,十里八村都很有名。
可是不知道她怎么想的,竟然嫁给了一个地痞无赖。
这地痞无赖运气也不太好,结婚不久竟然因病去世了,除了个女儿,也没能留下什么财产。
没办法,蒋红霞只能带着女儿回娘家生活。
蒋红霞想再嫁。
可是她前婆婆一直在败坏她的名声,说她是狐狸精,把自己儿子精气吸没了。
本来带个女儿就不好找,名声又被败坏了,可想而知蒋红霞就被耽误了。
她当时嫁给前夫的时候,估计也是有点被迫的意思,所以根本没啥感情,自然对女儿也亲近不起来。
后来这女儿又耽误她再嫁,更是把蒋怡儿视为拖油瓶。
嫁给叶父后,蒋红霞并不想把女儿带过来,可是她的嫂子不愿意了。
以前没办法,还在放娘家就算了,你结婚了,凭什么不带走?
叶向晨看着这个默默喝粥的女孩子,心里突然有一点同情。
在乡下,一个失去父亲,没有母亲疼爱的女孩子,又寄居在舅舅家里,可想而知过的如何。
这也是她为什么她总是小心翼翼,看人脸色的原因。
两人默默吃完饭,赶到学校时还很早,刚刚六点四十。
班级里有勤奋的同学已经到了,都在默默的早读。
叶向晨掏出了英语课本。
他前世自从高中毕业就基本上没接触过英语,所以这算是他的薄弱项。聚精会神的背着单词,默读着课文。
前世对他来说犹如天书的课本,竟被他看的津津有味。
他总算是知道,学霸为啥喜欢学习了,那种知识点在脑海里被刻印,理解,举一反三,豁然开朗的感觉的确非常美妙。
过了二十来分钟,李杰才到,抱怨道:“你也不等我。”
“你妈说了,你这家伙还没穿好衣服呢,让我们先走。”
叶向晨解释了句,让了让位置,让他过去里面座位坐下。
发现他竟带了份早餐,疑惑道:“你早上不是在家吃的么,我看见你妈做好饭了。”
“嘿嘿,我给小溪带的。”
叶向晨听完,无语的看着他,本来以为长的像哈士奇就算了,没想竟然还是只舔狗。
小溪,全名乐小溪,坐在倒数第二排,叶向晨的正前方,刚认识的几个同学之一。
昨天就看李杰没事就跑过去嘘寒问暖的,但是没听他们聊早餐的事,那应该是默认每天都给带的!
要不然李杰带了,人家吃过饭了不是白忙活么。
说曹操曹操到,只见乐小溪踩着早读课的上课铃,背着个粉红小书包走进了教室。
这姑娘也是挺个性的,作为重点中学,管理是很严格的,要求学生一律穿校服,可这姑娘上身一件红色小皮衣,下身是配套的裤子,脚上一双黑色小靴子。
脸上画了淡妆,头发应该也是搞了点造型,有一点点杀马特的味道。
叶向晨品味了一下,发型减了不少分,但是这身装扮放二十年后也不落伍。虽然年纪还小,高挑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已经初见端倪,也怪不得能够收获李杰这个舔狗一枚。
刚等她坐好,李杰这货就殷勤的把早餐献了上去。
“小溪,今天体育课,我们跟三班的约好打篮球,你去给我们加油吧。”
“行吧,到时候再说。”
吃着包子,乐小溪懒洋洋的说道。
一边应付着李杰的热情,乐小溪一边偷偷观察着叶向晨。
叶向晨这辈子即使混不好,估计也能靠脸蛋傍个富婆的。
他脸蛋阳光干净,又带着几分秀气,皮肤细腻白皙,身材修长。
最出彩的就是那双眼睛,可能因为重生后的改造,眼神更加深邃而明亮,如同夜空中的明星,有种漫画人物走出来的既视感。
不过叶向晨可没注意到小美女的偷看,只是自顾自的看起了数学。
初中的数学对他来说很简单,前世的知识点都烙印在脑海里,加上现在加强过的大脑,更让他如鱼得水。
想了想,又拿出了一本奥数题集,做了几题不禁皱了皱眉头。
看来重生大幅提高了自己的记忆力体力,但是理解能力,思维能力能力这种深层能力提高的并不太大。
“叶向晨,别看书了,早读课老师又不来,聊会天呗。”
乐小溪吃完早餐,竟然把垃圾直接又扔回给李杰,然后直接把身子转过来跟叶向晨说话。
“呵呵,没空呢。”
叶向晨看到她这幅做派,立刻决定保持距离,笑眯眯的说道。
“聊天有啥没空的?”乐小溪接着说道。
“刚来京城,以前学的跟现在的课本不一样,我得多看看。”
叶向晨眼皮都没抬,继续翻着书,嘴里应付着。
似乎是感到了叶向晨的冷淡,乐小溪有点不高兴,说了句:“书呆子。”
李杰这货唯恐乐小溪不高兴,连忙说道:“晨儿是好学生,小溪,我跟你聊。”
乐小溪本来已经准备把身子转过去了,她也怕老师突然来教室突击检查。
听到这话又不转了,不咸不淡的跟李杰又聊了一会,心想本姑娘到哪都受欢迎,你叶向晨不就是长的帅点么,傲什么呢?
可是越是看到叶向晨不理她,越是来气,于是装作无意的又朝叶向晨问了句:“叶向晨,听说你是乡下来的啊。”
听到这句,叶向晨终于有点烦她了,前世他最烦这种地域黑。
抬起了头,看了她一眼,没搭理。
要知道十几岁的孩子自尊心是很强的,如果他真的是个十四岁少年人,从苏省乡下骤然来到京城,那种心理落差是非常大的。
乐小溪这话有点诛心了!
李杰也感觉乐小溪的话有点不妥。
作为皇城根人,他倒是不认为乐小溪瞧不起别的地方人有啥错,只是认为叶向晨确实是京城人。
连忙解释道:“不是,晨儿他本来就京城人,出生在京城,京城户口,他姥爷那边还是高知家庭呢,后来父母离婚,没人照顾才去苏省几年。”
乐小溪听了还是挺意外的,噢了声,看了眼叶向晨平淡的表情。
红彤彤的小嘴抿了抿,不再说话,转过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