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亲眼就瞧见过一条看似柔顺的金毛,在遇见一只胖墩墩的萨摩耶后,瞬间化身战斗暴龙,上去就把那条被它的主人夸赞的白萨摩的后腿给咬出血了,拉都拉不开。
看到看着遛狗的人,侯伟能避就避开,避不开就直接把欢欢抱在怀里,反正这条可爱的柯基犬对同类没什么兴趣,更喜欢去亲近两脚兽。
在公园里跑了几圈后,一人一狗都有些累了,侯伟抱着欢欢坐在一张长凳上。他喝了几口水,也给欢欢倒了一小纸杯,让它舔着喝。
时间才刚过早上6点,晨风有些凉,打在皮肤的汗水上带来一阵酥麻。侯伟惬意的享受着清爽的晨风。
这才叫生活呀!过去几日的忙碌让他无暇品味生活中的美好。付出的劳动能有所收获,已经是老天爷垂青。
今天侯伟没什么安排,打算在事务所内悠闲度日。能否在那座小区中找到黄文的身影,就让苏涵和负责调查此案的人员们去操心吧,他这个社会闲散人员已经做得够多了。
在公园歇够之后,侯伟领着狗子返回灰色大楼,他买好早点,给宋佳人发的信息,让她直接来事务所吃早餐就行。
回到事务所后,侯伟去冲了个凉,这期间宋佳人来到事务所。侯伟出来时,早餐已经在茶几上摆好了,欢欢正闷头吃着早饭。
“早。”侯伟打着招呼。
宋佳人看了他一眼,“发生什么好事了吗?”
“算是吧,调查有了进展。”
宋佳人问:“找到那个叫黄文的流浪汉在案发当晚的行踪?”
“算是吧,他跑到一个朋友家里去了。”
“流浪汉还有朋友呀。”
侯伟回答:“当然有朋友了。”
“也是流浪汉吗?”
“那倒不是,是个还在找工作的大学生。”
“是怎么认识的呢?”
“机缘巧合呗。”侯伟拿起袋中的包子吃了起来。
吃完早饭后,侯伟返回办公室继续休息,本打算再睡一觉,不过在床上躺着片刻,却没半点睡意,索性拿起手机在网络中搜着与这起案件相关的信息。
和昨天相比,报道并没有增多,能明显感到舆论在渐渐平息。层出不穷的新闻转移了公众的注意力。这点从那部烂俗的短剧的播放量就可见一斑,最新的一集播放量只有可怜的8万多,评论区更是只有几十条留言。
这部短剧的生命怕是已经要到尽头了,也不知道制作方靠这个赚了多少。吃人血馒头的王八蛋!侯伟过瘾的想。
不过最新一集的内容却是让侯伟有些意外,竟然出现了保姆崔雅的角色!不过在编剧的想象中,以冯剑锋为原型的富老头的保姆,肯定是年轻漂亮、波大臀翘。和现实中的崔雅不能说是毫无关系吧,也只能说是一毛都不一样。
在编剧的意淫中,色老头和家中保姆不清不楚,而保姆的恋人就是抢劫犯中的一位。愣是给这部短剧又加入了卧底这一狗血要素。
侯伟强忍着恶心,把最新一集的短剧看完了,心说幸亏不用充会员,这要是花钱看的话,得有多少人骂街?他很想问问短剧的编剧:9年义务教育有没有好好上?怎么满脑子都是这些腌臜事呢?
不过多亏了这一部狗血的短剧,侯伟打起了哈欠,困意来了。他把手机放下,眼睛一闭就打算睡过去。
只可惜一阵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将他再次惊醒,侯伟拿起手机一看,发觉打来电话的并不是苏涵,而是他昨天才添加的新联系人。侯伟顿时困意全无,从铁架床上坐起,接通了来电。
“喂,是程女士吗?”
“是我”手机中传出一个有些沙哑的女人的声音,声音很小,像是在压低声音说话,“侯伟是吧?”
“对,是我。程女士,您有什么事吗?”
程云云说:“我想起一件事。”
“您说。”
“就是那天晚上把我从床上拽下来的人,我想起来有关他的事情了。”
“您想起什么来了?”
“那人左眼的眉毛上好像有处疤。”
“是疤痕吗?”侯伟问。
程云云迟疑着说:“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看错了,就是他眉毛少了一块,像是从中间被劈了一下。我也是昨晚做噩梦时突然想起来的。”
“左眼的眉毛上有像是伤疤的痕迹是吧?”
“对,我想起来后就跟警察说了,想了想,觉得也应该通知你一声。”
“好的,谢谢您,程女士。”
“没啥。你昨天和小崔见面了吗?”
“啊,跟她聊了聊。”
“她有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吗?”
“那倒没有......不过崔女士说她很想继续为您家提供服务,她非常关心您的状况,也对冯先生的逝世感到非常悲痛,在我面前数次哽咽。”
“小崔这孩子有心了。”手机中传出程云云感慨的低语,“我还是给她打个电话吧,看她能不能干护理的活,就省得医院派人了。”
“好的,您多保重身体。”
“小侯啊,有啥事我再联系你。”
“好的好的,程女士,再次向您表达感谢。”
放下手机,侯伟下意识的点燃一支烟,望着窗外晴朗的天空。
其中一名抢劫犯的左眼的眉毛可能有疤痕,这一面部特征或许能成为调查的突破口。不过按照警方的思路,八成是去北海公园寻找符合这一特征的流浪汉。问题在于黄文很可能与这起抢劫杀人案无关。那伙贼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为何在案发当晚,那栋别墅的安保系统没能正常运转?
“堡垒只会在内部被攻破......”侯伟喃喃低语。
抽完这支烟后,侯伟拿起手机给那名叫做崔雅的保姆打去电话。崔雅应该是刚跟程女士聊完,她非常激动,迫不及待的告诉侯伟过会儿就要去医院给崔女士陪床护理。
恭喜了几句,侯伟说出了打这通电话的目的。
“你问我在案发前,家中有没有来过什么人?”
“没错,就是案发前一星期内。那栋别墅来过什么外人吗?”